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人类文明史伊始,浩如烟海的书籍记载了人类艰苦求索、认识自然、保护自然、揭示自然界奥秘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绝大多数智慧。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
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对于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昨天刚刚看完,感想颇深。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看到了最后一句,我放下了书本,心情是那样复杂,为什么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的童年那么悲哀?为什么他的童年没有一丝欢笑,只是充满了仇恨的悲愤?苏联当时的社会真的那么黑暗吗?然而,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下黑暗政治斗争的恶果!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一个暗无天日的社会,一个国家最底层劳动人民永远无法翻身的社会!这是高尔基先生的批判,这是文章以小见大的妙笔!一个黑暗到可以使人变坏的社会,不得不让我们胆寒,更觉得社会主义制度的光明,是她让我们能过得如此幸福,她是公正与和平的象征,她是东升的太阳,照亮了华夏大地,暖和了人们冰封已久的心,才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是否应该好好学习,好好珍惜?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很明了,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童年》是一本不错的书,是一本袒露真实的小说,我有想过写一本自己的《童年》,即使不能,我也永远珍藏这本书,因为它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深刻的寓意都是值得珍惜的!
挪威作家乔斯坦·贾德所写的《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她用深入浅出的文字向我们展示了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让人不自觉地跟随着去思考,去探讨一个个哲学问题,了解他们,走进他们的世界。
《苏菲的世界》用小说的形式,描述一位14岁少女在收到一连串神秘来信后,通过一位哲学老师,传授她哲学知识的故事,从而揭示了西方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从苏格拉底的“最聪明的是明白自己无知的人”、柏拉图“回归灵魂世界的渴望”到“希望澄清我们观念的”亚里士多德,再从笛卡尔、史诺宾沙、洛克到黑格尔、马克思、弗洛伊德,苏菲从雅典到文艺复兴时期,再到我们这个时代,世界相谜团一样,一点一点在她眼前展开。
我原本以为哲学是一门不切实际的学问,枯燥、生涩难懂。因为现在的教育在哲学方面给人的感觉是“哲学”就应该是生涩的、非一般人可以理解的高深理论,所以以前我对哲学就是抱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想法!但读了《苏菲的世界》以后才发现,其实我从来就不了解哲学。“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是《苏菲的世界》这本书的副标题,颇能点明该书的要点。这是一本小说,但也是一本系统地涵盖各种哲学思潮的速食大杂烩,在一本小说里,塞进整部西方哲学史,对追求速度的这一代而言,本身就极具魅力。随着小说人物,在哲学传统中,寻求书中谜团的解答,我越来越深入的了解了以前从不感兴趣的西方哲学史,了解了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士多德希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看过之后,我不仅仅是学到了一些东西,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震撼。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和主人公苏菲一起,在希腊时期,认识了苏格拉底,知道他在雅典广场上拉住行人的手要和他们讨论关于时间存在的形势和他存在的意义这之类的哲学问题,还有他的学生柏拉图是怎样构想乌托邦和唯心主义理论的;知道了中世纪初的伟大哲学家史诺宾沙是怎样将哲学和基督教义以及《圣经》的新约和旧约中所有观点结合起来的。在历史方面,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爱琴海孕育出的希腊文明是那么的令人惊叹,那里所有的思想都互相碰撞着,诡辩学派、唯心学派等诸多学派互相辩论。思想在进步,时代在发展,欧洲也进入了中世纪,我了解到,那时候的人们开始把自己的思维与上帝联系起来,他们认为智慧包括大自然都来自上帝的创造,因而开始了极端的宗教狂热。那个时期人们对自己、对自然的看法和希腊时期截然不同,他们认为人本身是卑贱的,所有的热爱和敬仰都给了上帝和那些大主教、修道士们。然后,我们又来到了16世纪文艺复兴时的欧洲。这个时期,地理大发现把人所认识的疆域大大扩大,人们开始认识到上帝是不存在的。于是大批的学者开始回到唯物主义认知的方式上,重新研究希腊的文明,牛顿、伽利略、等一大批科学家发现越来越多的人类未知的东西。特别是人们了解到地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并怀疑教会的权威时,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了自己、自然和上帝,对自己又重新树立了自信,这个时期,整个欧洲都沉醉在科学和探索精神中哲学,推动了科学的发展。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哲学其实是最贴近现实生活的,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曾经仰望着天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天空有尽头吗?大人们说没有,但是为什么没有呢?没有尽头的话,它是什么样的呢?如果有尽头,那么它的尽头又是什么?是一堵墙吗?如果是,那么墙后面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可以到达那儿吗?假如可以,那么那个世界有尽头吗?如果有,那个世界的尽头又是什么?还是墙吗?如果是,墙后面又是什么样的?这是一个无穷无尽的问题,我知道自己永远得不到答案,但是仍会去想,并且猜想着肯定有人跟我想过一样的问题。那有没有人在研究这些问题呢?如果有,是不是已经有人知道答案了。那时候,因为想不通这些问题,会觉得很烦恼,但仍忍不住想,而且经常怀疑自己是否想多了,是否在思考些无聊的问题,但是看完《苏菲的世界》之后,才渐渐明白,其实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哲学思考,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哲学就在我们生活中。
千百年来,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民族的人都在追寻着相同的问题,就类似是“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正是因为人们的好奇心,才有了哲学。遗憾的是,我现在已经不再去思考小时候想的那些问题了,因为长大了,已经习惯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再去思考有些事是什么、为什么、怎么会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渐渐接受了这个世界,并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我们的好奇心也就被压抑住了,从这个方面说,我对世界的好奇心已经比不上自己小的时候了。但是哲学家之所以与众不同,就是他们从不会习惯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一直都存在一些不合理,甚至有些复杂难解、神秘莫测,他们就像是孩子一样打量着这个世界,所以他们才能提出那些深奥的问题,所以他们才能被人称为智者。
我也在反省自己,不再思考这类问题的我,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好奇心,是不是要用一种新的眼光去打量这个世界,就算不能做到像孩童那样,起码也要做到遇事多想几个为什么。
哲学教授傅佩荣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哲学不是万灵丹,但从来不去留意,爱好智慧的重要与前人的心德,那么注定将会陷于心灵之封闭与终结”。这或许是这本书在世界各国广受欢迎的原因吧!哲学使我们醒悟,而这本书提供了一盏明灯,带领我们走进哲学,带领我们从困惑走向觉悟。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去看词藻的美丽,去追求那美丽感人的故事情节,可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我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它在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这不仅是一个哲学故事,更让我从中学到了主人公苏菲对事物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和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的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他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才不会固步自封!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孟轲的文字,已经是论点论据俱全,长于说理,不若《论语》般读整书方知逻辑,也不若《道德经》玄妙牵强,读起来萌化感比较强。《孟子》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孟子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话中所说的显然不符合常理。宣王说:“不会。”孟子说:“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就这样,孟子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比起直话直说的谏臣,孟子所说的让至高无上的君主更容易接受。道理层层递进,就像是设下了圈套,一步一步地让人不知不觉走进去。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在没有读过詹姆斯的《实用主义》之前,我一直以为实用主义是一种价值观,一种十分现实的行为方式,而我就是奉行这种实用主义的人。然而在看完这篇选读后,发现自己的知识面又宽广些。
实用主义,一个既陌生却又是很熟悉的名字,因为它被深深的打上了美利坚的烙印,因为它在美利坚的后盾下不断的向世界各地入侵。它似乎是低俗的——因为它可以说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创制的,但它似乎又是强大的——因为它被世界各国很多的学者、哲学家等甚至是市井贫民所津津乐道。 可见实用主义的影响力实在不容小觑。
实用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是一种认识论、是一种方法论、是一种世界观、还是一种人生观?它竟有如此大的魅力在哲学界占据这样的地位,虽然如今已渐渐淡如了人们的眼中,但我们还是时不时的提起它。
许多人说实用主义动摇到知识的可靠性,使得人类难以生存。在我看来恰恰相反,因为意识到自己的观念可能是错的,才会去不断反思不断填补漏洞。而且实用主义固然动摇了认识的根基,但他认为观念并不如结果重要,只要认识对我们有用那么便是真理。其实归结起来就是有用即真理。如果没用,又何必去认识?亦或者这其实根本不是真理。实用主义让人们走出观念的洞穴,来到实践的阳光当中,而我们知道,后者才是这个世界的根本。 实践才是最基础的,是其他一切的来源。
当明对具体问题时,实用主义总认为只有实用主义才是最准确、最实在的方法论。它抛却事物的各种各样的性质、属性等,而把他抽象到最后的实体。“把物质叫做世界的原因不会使构成世界的各种成分减少丝毫;把上帝叫做世界的原因,也不会使这些成分增加丝毫。”也就是实用主义在乎的只是实体问题,只是最后的结果的问题。
一门哲学或者说一位思想家能够流行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是因为他所说的是能够与生活相结合的哲学。 我认为实用主义就是一门与生活结合十分紧密的。像我在读不懂哲学著作时,搞不明白这些哲学家在说什么时,我就会想学这些到底有什么用,能帮我找到工作吗,对我以后人生道路有什么影响呢,我花费如此多的精力和时间后收到的回报又是多少呢?其实这就是典型的实用主义,比较重视结果。
“实用主义”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而非一种理论,也非我们想要解决问题的答案。它能够使你简单自如的游走于各种主义者之间,而又能全身而退。因而我还是比较喜欢实用主义的啦。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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