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肥嘟嘟,别吃了,会蛀牙的!”猪爸爸走过来喊道。
“知道了啦!”胖嘟嘟大声地回答,并抓了一大把零食往嘴里塞。
……
过了不久,肥嘟嘟的牙齿上 ,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小洞,蚜虫菌在里面穿梭自如。这害得肥嘟嘟连零食都吃不了了。他只得去看医生。
医院里,松鼠大夫用灯光把肥嘟嘟的牙齿照来照去。灯光明晃晃的,照得肥嘟嘟的眼都花了。
松鼠大夫检查后,不由大吃一惊:因为不常刷牙,常吃零食,蛀牙菌在肥嘟嘟的牙齿里横行霸道,占据了很大的空间。无奈之下,松鼠大夫往肥嘟嘟嘴里倒进一大瓶黄色液水。
顿时,肥嘟嘟的嘴里火光四起,“乒乒乓乓”的'声音响成一片。原来,是液水让里面发生了内乱。经过一场厮***之后,蛀牙菌带着残兵败将灰溜溜的逃走了。
肥嘟嘟听取了松鼠大夫的建议,每天坚持刷牙,少吃零食,终于拥有了一口洁白如雪的牙齿。
不善言辞、处世低调的我,看书看报写作是惟一的嗜好。有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往晚报投稿,过去的一年竟有多篇稿子被采用,是始料未及的。不知不觉就与晚报结下了缘,所以每天早晨等候镇邮递员送来前一天的.报纸的那一段时间,是最难挨也是最幸福的。
情于心而溢于外,大有一吐为快之感。于是,写了一篇《等待,是一种幸福》的小稿子,发给了一个“杂文”网站“红袖添香”。
在这篇小稿子中,我就改版后的家乡晚报的各个栏目,逐一进行了介绍,并真实地写出了人们喜欢她的原因。虽然写得朴实,但是真实,充满激情。
发给网站后,点击之高出乎意料:短短七天,点击的人数竟达九千多!好多网友更是羡慕不已我们这竟能出版这么一份“一报在手,尽知天下之事”的报纸。
熟悉的朋友问我,像这篇稿子,这么高的点击率,能拿多少稿费?我笑了,“文章不为稻粮谋”。并不是我清高,也不是我钱多得烧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自娱自乐,有什么不好呢?看到自己写的稿子有那么多人点看,看到许多不熟悉的朋友的留言、评论,能与那么多同仁、前辈推心至腹地地交谈,还不够吗?假如能无意中为家乡的晚报做一次广告,不是更有价值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人喜爱打球,有人喜爱玩牌,有人热衷旅游,有人喜爱看书,兴趣使然,无高雅与低劣之分。各人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很有意义吗?
尽管文学路很窄,走的人很多,我会一直走下去的。只顾播种不问收获,“文章不为稻粮谋”,权当孤芳自赏,与同仁交流吧了。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第二天,我来到一家商店,售货阿姨说一支笔二元钱,我便想:二十元钱可以买十支笔,如果我买五支,骗妈妈说,一支四元钱,我不就可以得到十元钱了吗?要知道,剩下的'十元钱,可以成为我两周的零花钱呀。过了一会儿,我又看见一种一块钱的笔,而且和两块钱的那支笔也差不了多少,就是笔油少了点。我又想:如果说这种笔我花四元一支买的,不就可以有十五元钱的零用钱了吗?这十五元钱可是我大半个月的零花钱呀。想到这儿,我差点都笑出声来。对,就买这个。我对售货阿姨说:“要五支一元钱的笔。”阿姨找给我15元钱,我离开了商店。
回家后,我对爸爸妈妈说:“每支笔四元钱,我买了五支,花了二十元钱,没剩钱。”可就在我说出这句话时,我的脸也不知不觉地红了起来。妈妈见我很不自然,就对我说:“说实话!”我红着脸说:“还剩下十五元钱。”爸爸、妈妈便严厉地训斥了我一顿。
现在想起这件事,感觉真不应该这样去做。爸爸妈妈挣钱多么不容易啊,我怎么能胡乱花钱呢?而且在这之后,爸爸妈妈对我说的有些话总是半信半疑。
唉!这件事我真不该做。
当了快一年的小记者后,我的感受挺深的,也有些喜爱上了当小记者。但当我认为不能再当小记者时,它却又在我的生活中引起了我的注意。
本来我以为,六年级下学期还可以继续当小记者。可当同学知道我的心事后,却告诉我,小记者是全年制的,而我下半年要升初中,小记者好像不收初中生。听到这个消息,一开始我很失望,心想明年是当不了小记者了。可当我沉下心来时,又觉得这个同学说的也不一定靠谱。我为此思考了很久,还是得不出个结论。最终,我决定,这种事可遇不可求,顺其自然吧!
事实证明,那位同学的想法是错的。在优秀小记者评选结束之后,报名也一起开始了。对此,我早就有所耳闻,只是还是不确定我能不能报名。直到顾老师找到了我,并对我说起了报名的事,问我要不要参加。我多么想告诉老师现在就报名。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总是特别紧张,而且我也需要三思而后行,所以我还是告诉老师思考一下再做答复。毕竟多一点时间,多一点思考,也多一点余地嘛!
事实上,我还是想当小记者的,但是,六年级下学期这几个字使我有了一丝考虑。早就听别人说六年级下学期比较紧张,面临毕业考,学习也是主要任务。当了小记者后,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要持之以恒,千万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不然,小记者对你来说也失去了意义。
放学后,妈妈见我一言不发,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还是学校里发生什么事了?”我思考了一下,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妈妈,又说出了我的顾虑。妈妈先是愣了一下,继而沉默了一会。许久,她才从嘴中吐出一句话:“我只想问你,你喜欢当小记者吗?”“喜欢,可是……”“你喜欢就好,记住,任何事不可强求,一切得按你的想法来做。你喜欢就去做吧!”还没等我说完,妈妈就打断了我的话,自顾自地说着。
我沉默了,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是啊!喜欢就去做,何必难为自己,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我猛然回头,下定了决心“好,我报名!”妈妈欣慰地看着我,笑了。
直到第三天,顾老师才问起我小记者的事。我早已决定要报名,顾老师也有些欣慰,帮我打好了资料。于是,我的小记者又开始继续了。
在很多时候,人总爱给自己找麻烦,添顾虑。其实不然,我们自己没发现,遇到许多事情,抛开顾虑,按照你的想法走下去,你会发现,眼前海阔天空!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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