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嘭”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结束了这场比赛。带着伤痕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此刻,脸上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完成绝***的便是我的前同桌——余昊阳。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一双精致的双眼皮眼睛扑闪扑闪的,秀气的鼻子下边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同时脸上还带有一丝桀骜不驯。
此前,我与他之间没有太多的交际,我觉得他十人高冷,对人默然冷淡。但自从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在与他做同桌的一天,天空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我的心确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因为我闹肚子,在早上的第三节课时我的肚子和我又“友好”的开起了“玩笑”,十万火急,坐立不安,可我又不敢对老师说。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低着头小声嘀咕着。
同桌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悄悄的问;“怎么了?”
我抬起头喃喃的说:“我闹肚子,憋不住了!”
他诡异的一笑,道:“就地解决。”
说完他就举手给老师说:“我同桌闹肚子想上厕所。”
于是乎,老师示意让我去厕所。
向老师鞠躬道谢后,我就急忙飞奔而去。
自此以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而且还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曾在“市运会”上为校争光。
虽然这件事时隔已久,虽然我们已不在是同桌,虽然我们现在交流甚少。但与他共度的时光是美好的,他已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珍藏!
他,是一个爱哭鬼;他,是一个贪吃鬼;他还是一个学习狂。他就像夏日的阳光炙烤着我;他就像冬日的严寒向我袭来。
有一次,他用好久都未使用过的大招——“亲嘴功”,这是我们女生最害怕的招术。他噘起嘴,向女生冲过来,吓得我们四处逃散、“人荒马乱”。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他最怕女生用脚踢他。
当我们见他气喘吁吁的时候,就立刻开启“反攻模式”,我们女生齐心协力攻击他时,他抱头鼠窜,教室被我们闹得鸡犬不宁。
还有一次,他正在勤奋学习的时候,突然,我们的五大暴力女之王走了过来。她用凶神恶煞的眼睛盯着我同桌,皱着眉头。他们俩说了一会儿话,暴力女之王就不再废话了,直接动手打人。我知道她肯定是不会手下留情的,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啊!我真为他感到悲哀啊,他肯定是说了不该说的话。
暴力女之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男生们都甘拜下风。我同桌哭了起来,我拿出一颗糖给他,他立刻笑容满面,忘记了刚才的事情,像是失忆了似的。
他算得上是我们班的“混世魔王”了,可他终究还是怕女生的。
人生中有很多难忘的事,难忘的人,也许,你我素不相识,但是,却能让自己每当想起,记忆犹新。
那天,一下学,我一如往常走出校门,在指定的地方等待妈妈来接我。可是,这一等就是半个小时,这漫长的时间,让我焦躁不安,那时,我一年级,还不敢过马路,更不敢单独回家。又过了10分钟,看到小朋友都走了,我蹲在地上,哭了。有一个人注意到了这点。他身穿黑色棉袄,一双眯眯眼,他看着我说:“小朋友,是不是没人接你呀!要不,我把电话给你,你给你家长打一个电话。”我害怕极了,径直走开了。
他也不恼,冲我笑了笑,说:“别害怕,我不是坏人。如果怀疑我,你去前面的超市里吧!哪儿有免费电话!”我想:他应该不是坏人吧!我冲他笑了笑,奔向超市……“小朋友,等一等!”不知为什么,他又叫住了我。我张皇的向后看,他正跑向我。我跑得更快了,一口气冲到超市。他居然随着我也进来了。
不过,现在我可不怕了。这里的人多。他跑到我旁边,“嘿嘿”笑了两声,说:“你跑得太快了,叫你都听不见,给,你的钱。”我定睛一看,是我的十块钱。原来,他只是来给我送钱的而已,是我错怪他了。我感激地冲他说了声:“谢谢!”他又笑了,笑的很甜。我和他一起笑了。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可我仍然忘不了当初那位叔叔,是他,在我无助时,既不让我害怕,又让我得到了最好的帮助。
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
在我们这个大家族里,有一个“开心果”。他脸上充满微笑,因为那些喜怒哀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就是我的堂弟弟。
我的堂弟只有3岁,身材瘦小,亮晶晶的眼睛衬托在胖嘟嘟的脸蛋上。一笑,小酒窝在他的嘴边浮现,别提有多可爱。
还记得那年春节,全家人都在我们家,我们都在那逗堂弟玩。我叫他叫一声爷爷,他就笑眯眯的叫了一声爷爷。哥哥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不小心把他撞倒了,其他的小朋友都会哭,但他不会,他还会之牙咧嘴地笑,引地我们哄堂大笑。
堂弟地笑可爱,哭也可爱。还记得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堂弟在我家玩。我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大伯买了面包给我们吃。我们欣喜若狂,就去拿东西吃。堂弟最小走起来也相当慢。走得最慢的堂弟,拿不到自己喜欢吃的糕点,就在那里嚎啕大哭。我们疑惑不解地问他:“弟弟,你怎么哭啦?到底怎么回事?”堂弟委屈地说:“这里的东西都不是我喜欢吃的东西,我不喜欢吃这些。”我们有问他:“那你喜欢吃什么?”堂弟指了指我的面包说;“我喜欢堂姐的面包。”我笑了笑说:“原来你喜欢这个。”我把面包给了他,他又托涕为笑,从一把鼻涕一把泪变成笑嘻嘻。
我们家有一个“开心果”,他给了我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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