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在路上初一(在放学的路上作文初中)

作文在路上初一(在放学的路上作文初中)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11 10:43:35
作文在路上初一(在放学的路上作文初中)

作文在路上初一【一】

看着文中与年纪相仿的雪儿倍感凄凉 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农夫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一双完好的鞋子当他有一天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他便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无知得农夫 就在雪儿快绝望的时候逆流向上的鱼儿给了她启示 她再次找到了自信 工作生活又风生水起 成了职场中的娇娇者 更在花季的年龄懈逅了爱情 用徐志摩的话说:“茫茫红尘中遇到一知己 幸也 遇不到 命也”。

玫瑰总是矫嫩的 仅仅因为她是外地户口 她的爱情没几天便夭折 本以为作者会再给她一段美好的爱情 不想话题便从她的好友们绕开了 同是天崖沦落人 一个个怎样的被伤过又又怎样的抚平了。

在对我们晓知幸福来之不易后 才道出了雪儿的结局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她辞了职 一个平凡的男人用他的真心、用心和责任心给了她一片不大却够依靠的天地,观在路上有感。依旧是中国式的大团园。

从刚开始对雪儿的怜悯、同情和对现实社会的凄凉。和无赖到最后的豁达、开朗让我再一次感到只要放开心绯 幸福是一件简单可遇可求的事 珍惜眼前吧不要等失去了才觉得美!

作文在路上初一【二】

皑皑白雪覆盖的珠穆朗玛峰主峰,鲜红的觇标高耸在峰顶斜面上,纷纷雪碎洒落其上,鲜艳夺目。

六十年前的那一天,身着防寒服的中国登山队队员们,走在了攀登珠峰的山路上。这条路上,充满着变幻莫测,前路未知,但他们从未害怕。这条路上,充满着艰难险阻,前路漫漫,但他们从未放弃。

从一群人,到三个人,无数个默默无闻的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挥洒在这片险峻的土地上,没有鲜血染红雪地,没有临别前的惊天一吼,没有一抹温柔的阳光照耀。他们,在生命的尽头无声无息,以最舒展的姿态沉睡在珠峰里,渐渐被雪掩埋。面对生离死别,他们似乎淡然,没有恸哭流涕,只是颤抖着双手接过队友停滞在空中的手里递来的氧气瓶。他们知道眼角滑落的泪水会转瞬间冻结,那是一份刻骨铭心的疼痛;他们唯恐自己因此消耗氧气,而不能完成队友的使命。

那一年,是中国尝试攀登珠峰北坡的第四年,这是一项人类从未完成的历史挑战,这是一条世界公认的死亡之路。中国人凭着那股坚毅的韧劲和不屈的意志,在珠峰峰顶埋下了放有中国国旗的盒子。遗憾,没能留下珍贵的一手资料,他们所带来的摄像机,在路途中因为救援队友滚下了万丈深渊。

如今,焕然一新的中国登山队带着精准测量的觇标,再一次走在了攀登珠峰的路上。这一次,他们被世界瞩目。

寒风猛烈地呼啸,夹带着雪片直卷而下,暴风雪像恶魔般张牙舞爪地咆哮着,似想要把他们吞噬。冰冷的雪粒砸在他们红色的队服上,转瞬间又弹开,如此,他们裹紧防护服,扎住登山杖,迎风而上。在那一套套厚重的防护服下,是一个个坚毅的面颊,他们的眼神执着坚定,始终望着前行的路,不断自我突破。

六十年后的同一天,他们站在了珠峰峰顶,红色队服闪耀在白雪中,熠熠生辉,他们齐心协力地插下了属于中国的红色觇标,定下最精准的导航系统。他们向世界宣布了珠峰的最新高度,国人自豪,世人称赞。

不畏艰险,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勇攀高峰。这十六字箴言深深地记在每一位登山队员的心中,每一位中国人的心中。

大国崛起,英雄担当,徒皑皑白雪,岂畏缩惧怕。中国登山队,他们,一直在路上。

作文在路上初一【三】

今天,距离高考仅剩六十多天。一模过后,我开始有点兵荒马乱。

一、四月光

放假在家,我变得松散,有点放纵。本来连续的雨天,到清明的时候竟开始放晴,久违的阳光,让我开始明朗起来。告别了潮湿,人也精神了许多。也许,我对阳光总是偏爱的。我热切地盼望着夏天,盼望阳光照射在手心的温暖。笨蛋的天空里,依然有人记得浅川一中,依然有人记得发生在小四笔下的夏至未至。而现在,我所能做的,仅仅是将这些埋葬,等待夏至。

二、老去的孩子

如果说我们是在流年中行走,那么也许我们早已老去。突然很喜欢王菲的歌,听她的声音,空灵,安静。不知何时,我开始变得有些老成,开始喜欢安静的旋律,喜欢听悲伤的歌回忆往事,喜欢上一种寂寞。老去的孩子,也许用得有些沧桑。我的的确确是在用年轻去作赌资,如果有一天,我败得溃不成军,那就当作是流年埋葬了青春,包括希望。

三、四月城市的冷暖

这座城市,算不上繁华。车水马龙,霓虹闪烁。其实只是在个别地方。真正地,这里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稻田,有交错的古老的巷子,有不像样的马路。这座城市,正开始不断努力发展。只是一切与我无关。我觉得我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因为现在,我所要面对的,仅仅是高考,仅仅是与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仅此而已。有时想想,除了这个,我别无所有。四月城市,我无暇顾及其它,对于高三来说,高考比什么都重要。

四、那时花开

打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了朴树。想到朴树的时候我又想到了老狼。这些,曾经都覆盖了校园,可现在,一切都隐去了。那时花开,我沉默。我常常想的问题,十年后,或者二十年后,我是否依然会记起现在,记起这座承载了我三年时光的校园,会抑或不会?我并不可能知道答案。可我依旧会思考这个问题,这直接反映出我的固执。春野一说,你执拗得像个小孩。我并不否定。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真的是一个小孩。我并不是想逃避,我说过的,我希望拥有一扇窗,一打开,面朝大海。最后,希望这个六月后,我能够看见的,我们都能够看见的,那时花开。

作文在路上初一【四】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作文在路上初一【五】

漆黑的夜空,高高挂着几颗独自闪烁的明星。我独自漫步在这条蜿蜒的鹅软石铺成的小路。不知何时,路旁竟添上了几盆开得正好的小花。夜晚在路灯的光的映衬下。反而有了一番别样的滋味。我继续走着,步子没有停下。看见一对恋人互相依偎着在河边。互相在耳边呢喃着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蜜语,倾诉着彼此的小心思。我祝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步子依旧匆匆。继续走着。我又看见了一对恋人,和上一对不同。他们虽然满头白发却互相搀扶着。这时我的心里好像有一根从未被触动过的神经狠狠地动了一下。我想,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也不是爱得死去活来的,而是很简单的几个字——相濡以沫。不也正如古人所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夜晚的风吹在我身上有些凉,可是我的心却是暖暖的。

我依旧没有停下我匆匆的脚步。我走着走着,耳边突然响起了动听的音乐。我顺着音乐朝空地望去,一群大爷大妈们正扭动着他们的身躯。迈着优美的步子。脸上显露的,是单纯的笑容。在他们的笑容下,留下了他们为子女所留下的岁月的痕迹。但岁月的斑驳也赛不过他们那么纯真的笑靥。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笑容,比漂亮的礼仪小姐的笑容美丽、比官场上见到领导的笑容美丽。他们的笑好似开在繁花里,只因他们有子女们的疼爱。

我还沉浸在大爷大妈们的音乐和舞蹈里,这时,一个长发女子从我身边经过,我好似闻见淡淡的茉莉花香。我不禁回过头去。她也回眸冲我嫣然一笑。真是个奇美的女子。她的脚步牵引着我的视线。她走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面前,从自己衣兜里掏出二十元,放在了乞丐的碗里。她的眸子里泛着点点泪花。我也生出了几番感慨:这世间美丽的女子数不胜数,可是能为乞丐屈膝且泛起点点泪花的女子又有几个呢?我认为,真正的美,不仅仅只拥有你那薄薄地一层皮,应该还要有热乎的一颗心。

今夜我走过了一条平凡的路,可处处都是不平凡的风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爱情中的风景。大爷大妈们单纯幸福的笑靥,是亲情中的风景。美丽女子为乞丐泛起的点点泪花,是人情中的风景。这些都是人性。其实,人性本善就是最美的风景!

作文在路上初一【六】

人生的路漫漫长长,而在我学习的路上。我博览了众名家之长,至今受益匪浅。学习的路上,那些名家赐予我的灵感非同寻常。我喜欢他们的豁达,欣赏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总之,他们给予了我许多学习上的帮助。学习路上的开端,我就早以碰见了李白,从小就开始背他的《静夜思》,他的名字不知不可呀!李白,这位唐代头号欢乐英雄,这位与美酒、佳丽、游仙长相伴的诗仙,这位“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可剑术,二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的青年俊才创作的诗成千上万,饮酒作诗,多么逍遥自在啊!也唯有他,也才有那宽广的胸怀,包容下世间的一切,看透一切。

李白,令我开阔豁达。结识李白后,便是杜甫。杜甫的青春也曾有过“裘马清狂”的潇洒生活。他虽不像李白那样仗剑远游,但也胸怀漫游天下的凌云之志。《望岳》此诗是是他二十多岁时北游齐,赵之地所得。后人认为杜诗“当以为是首”。清人浦起龙说过:“杜子美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

于是,我又认识了“诗史”杜甫,以古体诗见长,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的杜甫。再接下来,又结识了孟浩然。隐者的田园生活自陶潜开先河以来,右谓成了一个流派。它不公影响了代代诗风之一种,同时也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实际生活。

中国人的理想生活是什么呢?对此,古代文人已论述若干,近人丰子恺,林语堂、周作人也作过多种论述,在此下赘,这里单表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此诗出言平凡而恬淡,正合孔子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同时,他还告诉我们一个生活的奥妙,那就是过古朴的生活并和谐地与世无争。现代人生活一天比一天累,偶尔也去都市边上的郊区过上一天两天田园生活。

孟浩然所表现出的野旷十分令人仰慕。学习的路漫漫,而我还将上下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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