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是紫薇,很美,让人联想起那细碎玲珑的花朵,同时也让人轻易地忆起琼瑶剧中的那个温婉可人的美丽女子,如诗般如云般优雅,空灵。
事实上,她是个普通的女孩。皮肤白皙,清碎短发,笑的时候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那温暖纯粹的笑的确感染了很多人,叩开了紧闭的心灵之门,沐浴日光倾城。
我是天生怕昆虫的`人,每当再细小的虫子在我眼前盘旋,我也会惊恐而又心虚地用纸将它***死。紫薇却多次对我的行为表示抗议,每当我的行为被她发现,她便停下手中的活,清澈如水的眼睛盯着我,眼神中充满着坚定和请求,以及淡淡的哀伤,这种眼神使我不敢正视她,只好将眼睛望向别处。接着她便正经地对我讲生命的重要,请求我不要伤害生命,她的手指时而相互纠缠,时而舒展,仿佛连手指也想说服我对昆虫友善一些。有一回一只体形较大的中型飞虫不偏不倚地停在了紫薇头上,在众人的惊叫声中,紫薇镇定地举起左手,轻柔地抚向头顶的飞虫,尝试着取下它,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地上,那谨慎的神态,好似怕把飞虫翅膀弄伤,怕自己的举动会亵渎生命的高贵。我曾问她为什么这样小心,她说:“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你不能伤害它。”明亮的眸子闪烁着人性的善良,坚定的语气充满了不可抗拒的力量。
我爱和她聊天。她的话语是温柔的,同时又是充满希望的。我曾向他抱怨过失败的痛苦,抱怨过自己的一无所有,抱怨过自己的无奈与内心的阴霾。紫薇每次便不厌其烦地开导我,竭尽全力使我的世界变得明亮,乐观。我曾和她一起讨论过一篇名为“幸福是什么”的文章,我对幸福的定义感到彷徨和遥远,那澄澈如水晶般的眸子,淡淡流露的微笑和那如在空气中舞蹈的双手告诉我平凡的幸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将自己的阳光乐观的一面展现给世界才是生命最美的姿态。
她的名字是紫薇,很美。她没有琼瑶剧中那个温婉女子的才情和高贵,却有着让无数人感动的善良,她比紫薇花更美,因为她的乐观与阳光胜于植物表面的浮华。
如水般的她,如诗般的紫薇。
我学习和成长的摇篮——高升实验小学,是一座历史悠久、风景优美的学校。
一走进校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名叫“高升之星”的雕像,雕像四周开满了鲜花,好像一个个哨兵保卫着“高升之星”。
我们的校园生活非常紧张,但是也丰富多彩,令人着迷。
二年级时,我迷上了绘画。有一节绘画课总让我忘不了。这是一次室外绘画课,我们来到升旗台下,四个一堆,五个一群地围在一起画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虽然画得不太像,但是同学们看着自己第一次室外写生“作品”都特别开心。
今年教师节,我和班队干部为老师们组织了一台节目。首先,我们唱起了“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水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帆,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听着熟悉的旋律,老师们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接着,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上台表演了小品、歌曲、讲故事等节目。每一个节目都表达了同学们对老师的敬意。
前不久的一次表演至今还令我难忘。一天,我正在教室里做作业,突然,老师叫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参加“高升畅想”朗诵排练。刚开始我们都记得不熟,有时还有点丑态百出。经过几天的排练,我们就把这些内容和动作都记得滚瓜烂熟了。到了正式表演的时候,舞台上响起了我们几十个同学整齐的声音:金色的九月金菊怒放,新兴的校园新星闪亮……精彩的表演赢得了雷鸣般的掌声。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我爱美丽的校园,我更爱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第一次知道王其人的是在足球场,他不踢球,在旁边观看,结果很不幸,一记臭脚正中一个小女孩,她是王的妹妹,只见一个男生上去抱住妹妹,就哭开了!还怒目而视我们这班臭脚,他就是王,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上中学后,我们都在五班,慢慢认识并熟悉起来。王同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有文化教养,所以他自小受到良好的呵护,有些娇气,也许他年龄小点有关,虽然个子很高,所以经常看到有些怪里怪气的现象:挺长的一个人还尽办孩子气的事,有次班级组织到烈士公园划船,可能打水仗打恼了,具体谁和谁早闹不清楚,只有那张合影,还纪录了几个生气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地其实是非常善良的,性格也很率直,没什么那些花花肠子。
后来进入高考复习,我们没在一个班,虽有时在课余见着聊几句,但已来往少了,然后我上大学,他搬家到郑州,就断了来往。直到86年,我到科大参加一个培训班,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原来他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地址。90年左右,一天中午,他突然来到我家,当时在洛阳。他是到洛阳开会,趁中午休会的时间来看看老同学,我们挺高兴,坐在家里聊聊分别后的各自情形,他大发感慨,说了一句我至今难忘的话:“高考真把我给考伤心了,连续三年,一年不如一年啊!”,我甚至一直记得他说这话的表情,装出一脸罕见的沧桑。我也回应道:“你现在不是很好吗?比我强”,那时研究生还算是熊猫,高学历人才。当时我留他吃晚饭被他推辞了,他说下午还要开会,等以后吧。没想到,这竟是永别!
前段时间听说王同学不在了的消息,顿感人生无常,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强留他吃顿饭呢?相与一场,连场酒都没喝过,我只有梦呓般地念叨着。
父亲以前是一个懒散的人,他在家不会做饭做菜,不会打扫卫生,唯一做会的,就是解决家里的电器故障问题,这是他的爱好,也是他自认为的职责。每每他完成一项电器的维修工程,无论事大事小,他总是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得意洋洋地哼起根本听不出调的歌。
我见证了父亲由懒散变为勤劳的全过程,我也有幸成为唯一的见证人。
那是去年冬天,我刚转到长沙读书,人生地不熟的我一个人待在空旷的寝室,紧紧地把自己藏在被窝里,但绝对不允许自己哭出来,因为父亲在于我分开之前对我说“要坚强一点。”当时是半推半搡地嫌他罗里吧嗦的,然而回过头去,眼泪已禁不住差点落了下来。那是不善于表达感情的父亲第一次对我说那样的话。
第二天起来,窗外寒风呼啸,刚刚穿好衣服,便听到有人敲门,把门打开,是父亲,父亲的脸和耳朵被冻得通红,他递给我一件棉袄,要我穿上。接过棉袄时心里非常惊讶,因为父亲没有起早床的习惯,更何况是这么冷的天冒着北风给我送棉袄。
后来在学校不小心跌倒早成了手臂骨折,父亲放心不下,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父亲每天接送我上下学,他唯恐别人碰到我受伤的手臂,每次都如母鸡保护雏鸡般的姿势。
在外住的两个月,家里的地板天天都是拖过的,我早晨睡乱的床也叠得整整齐齐。渐渐地,父亲的宴会也慢慢跑到了烟灰缸。我也是在那段时间才明白,原来父亲的手艺这么好。
父亲最不爱做的事情就是买东西,尤其是不知道目的地还要买的.东西。但是我刚插班进去的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要买书,各式各样的书。我很难想象一个不爱出门的人这样顶着寒流满大城地找书,但无论如何,每天我回到租的房子里,都可以我要的书工工整整地摆放在书桌的右边。因为我伤的是左手,父亲似乎考虑到了这一点。
快要中考的时候,父亲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眼前的父亲是不是假冒的。
父亲爱抽烟,这似乎是每个父亲的通病,但是父亲从来不在我面前抽烟,大概他知道我对烟极为敏感吧。但在同样对烟反感的母亲面前,他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再到后来,我习惯把租的那间不足30平方米的小房间称做家,因为我相信有爱就有家。
体育课后是英语课,沸腾的教室好不容易静下来,一颗颗躁动的心慢慢褪去体育课的激动与欢腾。每当这时,教室的后门都会晃进一个姗姗来迟的熟悉身影,他满头大汗,蓬头垢面,手抱篮球,鬼鬼祟祟……
这个身影就是我的同桌,总爱在体育课的下一节课迟到的“调皮鬼”。六年以来,同桌常常就“三八线”问题,不经意间即发大战。在六年的时光里,我早已习惯同桌的捣蛋、“狡猾”、爱开玩笑……
同桌的名字叫“中国”,因为同桌曾在自我介绍时,说自己的英文名是“China”,所以同学都叫他中国。同桌长得虎头虎脑,大家可别被他的外貌骗了,他才不是什么懵懂无知的小朋友,而是聪明,甚至有点儿“奸诈”的小霸王。同桌笑起来非常有喜感,五官皱巴巴地拧作一团,嘴里发出“嗝嗝嗝”的响声,他一笑,全班同学都忍俊不禁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他衣服里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薄荷洗衣液的味道,很是好闻。
同桌有点自我“膨胀”,嘴里总挂着一句“给朕拿来……”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老师让他说说想法,他竟硬生生地从牙缝里冒出“朕觉得……”,听得同学们目瞪口呆,老师赏他戒尺的抚摸作为奖励。经历了这次遭遇,他的'嘴边依旧挂着“朕”,让人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同桌是个段子手,一天到晚,总是金句频出,让人笑掉大牙。他很爱探索别人内心的想法,比如什么“她心里一定万马奔腾”,什么“他心里一定在打着防御”……总能逗得大家笑个不停。
除了这些,我还非常佩服他的聪明才智,以及做事持之以恒的态度。每当在老师提出难题,同学们都还在冥思苦想时,他总是能第一个提出金点子。同学纷纷向他投来佩服的目光时,他掩饰不住内心的小骄傲,大门牙也忍不住跑出来在教室闪亮亮相。要是有问题想不出来,他总会想到下课,犹如雕像般,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我一定还能记得这个调皮、聪明的同桌。
一次无意中,我从书桌中翻出一本积满灰尘的相册,在第二张,那是我们的合影,在右边,我找到了你,我的同桌,一个开朗爱笑的女孩。顿时一首歌回荡在耳边,那首《同桌的你》。
“你是否还会想起,问我借半块橡皮?”记得你是个健忘的人,考试经常不带修正液,老是向我借,害得一次考试后老师找我谈话,说你和我用修正液打小抄,可怜的我 被老师罚站一节课。辛好你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下课后递上了一块口香糖,使我在苦中找到了甜蜜。
“你是否还会想起,猜不出问题的你?”记得你成绩如此优秀,但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社会盲。语文课上生龙活虎的你,在社会课上简直成了一只小鸡卷缩了起来,连举手的勇气也没有,可老师偏偏喜欢请你发言。哎,也真难为了同学们的耳朵了-----你说英国和美国是邻国,中国海洋面积是960万平方千米,甚至你说:"香港是1999年回归祖国,而澳门却是1999年。。。。。。正是因为有了你的“胡言乱语”,平时我最喜欢的课除了体育课,就是社会课了。
哦,对了。说到体育课,你可真厉害!外表看上去,那么漂亮的女孩子,竟是个体育狂热爱者,100米短跑8秒1搞定,立定跳远超过了所有男生,因此,有那么多男孩子愿意还你踢球。你和我,两个女孩子,便成了球场上的两个箭头,常常弄得对方守门员时时手忙脚乱。记得吗?上次,我们班踢了二班一个3比1,你还大为不爽呢?
同桌,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我好想知道!我现在真想把这首《同桌的你》唱给你听,回味那难忘的与你同坐一桌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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