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咱这年纪,一个词儿:尴尬。说是孩子吧,都老大不小了,也不能跟那儿装傻撒娇要买棒棒糖了;说是大人吧,还没到十八岁,想当个总统啥的,人家也不给参选。咱就只能在中间横着,举个牌子,写着“花季少年”四个大字。举着举着,就觉得自己老了。
前几天,看到一个97年的小朋友,他很听话地叫我大哥哥。我心想,既然都“哥哥”了,还加一“大”字儿,我就以大姐姐的身份跟他套套近乎。我笑着问他喜不喜欢奥特曼。他竟然用一种很诧异的眼光看着我,说:“那都是什么年代的啦?我都四年级了,还看动画片?现在流行的是网络游戏,我的‘李逍遥’都打到‘仙灵岛’了!”我哑然。想换个话题挽回一点“大姐姐”的\'面子和形象。忽然想起我们当年学过一首歌,叫《让我们荡起双桨》,记得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老爱唱。于是又问他会不会这首歌,他摇摇头说:“这种土得掉渣的歌谁还唱呀?我会唱《夜曲》、《发如雪》还有《枫》,jay的,你知道吧?“我呆呆地点点头,本来准备的关于看什么书的问题也咽了回去。如果问了,怕又要从我设想的三国、水浒扯到安妮宝贝、郭敬明了。
我安静地想了一会儿,得到一个结论:看来我是老了。
星期六那天,抱着一大摞书从学校往家走。看见路上有卖氢气球的,他一边走一边问过路的小孩子买不买气球。我很担心他会不会被这群气球拖上天去,于是掏钱准备买一个。可是,他走到我旁边却没有停下来,只是直走过去,问了一个我身后的男孩。我有点难过了,我真的不再是小孩子了吗?可恶!我又追上了那群气球,说:“我买一个,要那个白色的。”那老爷爷先是一愣,又笑说:“少有你这么大了还买气球玩的。”于是我拽着气球在原地站了大约四又三分之二分钟,想:看来我是真的老了。
回过神来,气球已不知飞到何处。往天上一看,只剩下一个小白点,心痛地说:”我的两块钱就这样飞走了。”
仔细想了想,又更心疼地说:“我的青春就这样飞走了。”
是啊,还没尝到青春的滋味却早已溜过大半,只能站在越堆越高的书本中傻笑。我们比孩子多一些疲倦,比大人少一些自由,这,就是尴尬吧?
站在这条叫做青春的三岔路口,等待那辆叫流逝的大巴。
在这如花的十六岁里,唉,老朽了。
最近常常对着窗外骄阳下怒放的那些花儿,想起百年前的一位诗人写下的这句诗。是啊,生如夏花之灿烂,是多么美的一种绽放。可是对女孩而言,在那一年的夏季,却被一场猝不及防的暴风骤雨,鞭打的偏体鳞伤。甚至差一点凋谢。
那一年的夏季,一直骄阳似火。女孩也像阳光一般明媚。如雪的肌肤在阳光下泛出健康的红润,走路都是以蹦蹦跳跳的方式前行。虽然隐隐约约感觉到父母有些不合,但是天底下哪有没矛盾的父母啊。这样想着女孩就释怀了。今天是女孩九岁的生日,乖巧的女孩除了给自己买了一只卡通猫造型的笔之外,还给爱掉头发的母亲买了一把距离很宽的桃木梳子,给常年出差在外的父亲买了一只手电筒,因为父亲总是夜晚回家,女孩家住5楼,楼道没有灯。女孩常常想,是不是因为楼道没有灯父亲才不愿意回家呢?
那一年的夏季,所以的画面都定格在了那一瞬间,她推开房门的时候,看见父母正在争吵,满地都是摔碎的碗碟,伤心欲绝的母亲边哭泣地叫喊着,边一步步地退向窗台,女孩清晰的记得当时正有一道血红的残阳穿透窗台,照射进来,晃了一下女孩的眼,“啊”一声尖叫划破宁静的黄昏,女孩的世界从此只留下那一道血红的残阳。
在随后的日子里,女孩不哭,不闹,不语,也不吃,不喝,不动。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手掌中冰冷的桃木梳子慢慢的变得温热起来。面前是来来往往劝说女孩的人群,或软磨,或威胁,或字字含泪,或者只是礼貌的敷衍,声音都无法穿透女孩的耳膜。女孩选择了自闭,将自己封锁进了那一道血红的残阳中。
三天后,救护车强行将女孩抬进了医院。经过长达两个月的心理和身体的治疗,女孩终于出院了,却已是人比黄花还要憔悴。季节也悄悄发生了更替,由烈日炎炎的`夏,转到了枯叶飘零的秋。是不是因为叶子在疯长之后就会开始凋零?青草在茂盛之后就会开始枯黄?所以幸福在最丰盈的时候就会开始消瘦呢?世界上最爱你的那个人就真的真的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眼前了呢?( 文章阅读网:
于是,女孩用十年的光阴诠释着什么是沉默是金?在光阴的故事里我们都只是一段插曲,有喜,有悲。十年的思念,早已逆转成河。女孩只是始终不懂,为什么曾经口口声声说是最爱自己的那个人,可以那么决然地离去。甚至,没有为自己做片刻的停留,就像眼前的水中的倒影?倒映成掬不起的伤痛,一掬即碎。只留下十年后的自己和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隔着时空,顾影自怜。
最向往的,总是天堂;最美丽的,总是时光;最心碎的,总是情伤。已经用十年的时间去恨了一个人够不够?已经用十年的时间去念着一个人够不够?怀着一种向往,在又一个夏季里,女孩独自一人去了心目中的圣地--西藏。走在海拔数千米的天路上,这算不算是离天堂最近的路啊?呼吸着稀薄而纯净的空气,这是不是就是天堂的气息啊?翻转着一个又一个的转经筒,仿佛是命运的年轮一个接一个的被一只无形的手在转动。怀着平淡如水的心情走进去的,却在指尖轻轻拂过转经筒时有了深深的震撼。感受平静庄严肃穆的同时,却有一种想要流泪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竟然在十年的沧桑中成为了一种奢望。
出得门来,阳光普照,已然恍如隔世。曾经刻骨铭心的疼痛,瞬间,崩溃瓦解。阳光依然那么明媚,天空依然那么湛蓝,原来只要想睁开眼的时候,世界的美好就会一一呈现在你的面前。
“……告别了错才能和对的的相逢……没有谁可以把谁的幸福没收……”即使自己,也不可以把自己的幸福没收。女孩暗暗告诫着自己,有些痛,是因为自己舍不得放下,才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痛下去。你如果想要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没有遗憾的离去,你就应该一一为她把创伤抚平。
坐在回程的汽车里,耳麦里传来一位女歌者如天籁般纯净的歌声:
知道吗我总是惦记,十五岁不快乐的妳
我多想把哭泣的妳,搂进我怀里
不确定自己的形状,动不动就和世界碰撞
那些伤,我终于为妳都一一抚平
那一年最难的习题,也不过短短的几行笔记
现在我却总爱回忆,回忆当时不服输的你
天空会不会雨停,会不会放晴
会不会幸福在终点等着我和你
会不会是我忘记,还能勇敢地去淋雨
我们继续走下去,继续往前进
继续走向期待中的未知旅行
感觉累了的时候,抱着我们的真心
静静好好地休息。
这些年我还算可以,至少都对得起自己
谢谢妳,是妳的单纯,给了我指引
遇见过很多很多人,完成了一些些事情
妳一定,还无法想象,多精彩过瘾
谁说人生是公平的,它才不管我们想要怎样
很感激,妳那么倔强,我才能变成今天这样
我们继续走下去,继续往前进
看这条路肯让我们走到哪里
我们想去的地方,一定也有人很想去
我们都不要放弃,都别说灰心
永远听从刻在心中那些声音
感觉累了的时候,请妳把我的手握紧
没有地图,人生只能凭着手上的梦想
循着它的光,曲折转弯找到有光的地方
那年的梦想,人要有梦想,勇敢的梦想,疯狂的梦想
继续走下去,继续往前进
路旁有花,心中有歌,天上有星
我们要去的那里,一定有最美丽的风景
都不要放弃,都别说灰心
不要辜负心里那个干净的自己
痛到想哭的时候,就让泪水洗掉委屈
我们要相信自己,永远都相信
来到这个世界不是没有意义
我们做过的事情都会留在人心里
会被回忆而珍惜
有一天我将会老去,希望妳会觉得满意
我没有对不起,那个十五岁的自己。“
十年过后,我也可以骄傲地告诉自己,我没有对不起十年前的那个自己。曾经繁花似锦,转眼成过眼云烟。除了自己之外,今生,谁又能成全自己?
我常常会轻轻的在玻璃窗上哈口气,然后用纤细的食指写下自己的名字,再画上一个笑脸,告慰10年前的自己。这个名字会在夏日碧蓝如洗的天空的衬托下,显的格外的纯净,透明。
我爱雪,期待今年仍有如此这般美丽的雪景!
江陈博,懒散,失业,胸无大志,完全脱离电视剧男主角应有的特质——帅气、多金又深情。
很难想象,反差如此大的两位男女主角,发生在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会是怎样?
不要说现实生活中女生们想找“富二代”,就算在光影世界里也大多逃不开王子与灰姑娘的经典童话模式。女生希望的是白马王子,更何况是黄国芬这样优秀的女子。总之,所谓的般配是建立在对成功男人的评判之上,如此才能达到普罗大众心中的平衡点。
这样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所以当黄国芬和江陈博如此不搭的组合出现时,却惊奇地让我感到踏实与幸福。再多的物质,再优越的条件,都抵不过身旁那个能让她感到安心,带给她温暖的他。
黄国芬是有多聪明,能单枪匹马纵横职场?她又是拥有怎样的智慧,看透人情冷暖,义无反顾抛弃繁华都市的种种诱惑?她做的或许只不过是跟随自己的内心,回归本真,勇敢地选择心灵的归宿。
于是她丢掉高跟鞋,扔掉时尚套装,退掉精装房,离开熙熙攘攘的大城市,毫无留恋。甚至怀疑她其实密谋已久,早已厌倦了尔虞我诈的职场生活,积压太久,只待一个爆发点。
凭她的能力,无论在哪都能脱颖而出。只是没想到她会回到最初的地方,决心之大让人叹服。曾经叱咤职场的黄国芬从此素面朝天,开心笑、大声骂,身边有亲人陪伴,还有他永远的“江博博老公”。
他们青梅竹马,她总是老公前老公后地叫他,双方父母也早已认定了他俩的婚事。但面对优秀如她,他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她做的一切不过是因为她爱他,正如他爱着她。
因为爱他,所以兴高采烈地帮他演一出订婚的戏码;因为爱他,所以被公司炒鱿鱼又如何;因为爱他,所以无所顾忌,只要有他在。
只是为什么偏偏是他?偏偏是这个看上一事无成的江陈博?或许唯有聪明如她,才深知他的好,才懂得珍惜他所具有的宝贵品质。而那些恰恰是他的前女友看不到的,不然那个自以为聪明的女人不会在他刚升任副总后,马上答应他的追求,却在他失业后立马另攀高枝。
他真实,平凡,如同你我。他痞得那么自然,招人爱。而恰恰也是这个小人物,有情有义,有担当,总是第一个挺身而出,足以给人安全感。
这个世间并没有所谓的完美,如若幸运,才能遇见生命中最适合的彼此。
两个人可以有千万种组合。
或者是像杨过和小龙女。凡尘间,唯有彼此,才是他们最想回的心灵归属。就算全世界抛弃他们,至少他们知道还有彼此。所以,只能徒留“一见杨过终身误”的遗憾。
《对不起我爱你》中车武赫遇到了宋恩彩,他冷漠外表下深藏的善良,在恩彩善良、细腻、温暖的心中释放。
《夏娃的诱惑》中完美的尹享哲学长,在遇到甄善美之前不过是逃到伦敦的冷漠之人。他对刘永希拒之千里,哪怕明知伤了她的.心。后来徐迎美对他百般诱惑,他只是礼貌性地冷眼旁观,点起一支烟消磨时间。他的笑容和深情只因为那一个人。
《交响情人梦》里千秋真一是毋庸置疑的王子,有外形,有才华,有家庭背景,不过单是这样多乏味,好在他有野田惠。如果不是野田妹的邋遢怎么突显他对她的宠溺,更别提他绝妙的厨艺?他并非从来如此,前女友彩子到他家,他点起一支烟面无表情评说她的演唱,然后留下她一个人出门了。即使他时常觉得他爱的那个人是个变态,但千秋真一还是会在最不恰当的时候告白,“我喜欢你的音乐。”
最适合的也许只有那一个。
温升豪和隋棠第四次合作的《犀利人妻》,实在对他的负心汉角色表示无法接受,看后立马回顾了《那一年的幸福时光》《败犬女王》和《偷心大圣PS男》,成功找回了对温Sir的喜爱——他是黄国芬的江博博老公,是单无双永远的允浩学长,是守护马小茜的孟成恩少爷。
同样是温升豪,在《败犬女王》中完全找不到江陈博的影子,允浩学长温文尔雅、才华横溢、睿智深情,如此完美,因为爱。他的助理Chloe对单无双说,“他没有那么完美,他只是撑住,在你面前表现完美而已”,Leslie也有失控和出丑的时候。很是为他感伤,他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只为他心中永远的“小双”。他的黯然退场让我心痛,可是男二只能是男二,纵然你千般好,也改变不了女一的归属。
无论是痞到招人爱的江陈博,还是完美的学长,或者是嚣张跋扈的孟成恩大少爷,甚至是让我非常不爽的负心汉,温升豪的演技浑然天成。
黄昏,夕阳西下,独自漫步在枫林中,秋天的枫林伴着夕阳与落叶,真的,很美。
我想起了曾经年少的我们爱追梦,爱追寻那枫叶般火红的梦。
我问自己,我的梦,是什么?
儿时的我们,天真、烂漫、幼稚、无忧无虑,天天做着白日梦,把梦挂在嘴边。还记得那位高挑、漂亮,爱穿高跟鞋的老师用她那动听的声音问我们:“你们的梦想是什么呀?”“我要当老师!”“我要做警察!”“我要成为宇航员!”那一张张纯真无邪的小脸上散发着一种名叫希望的光芒。对那时的我们来说,梦就像香草冰淇淋,虽然香甜可口,但也有融化的时候。只要它一融化,就会忘却它曾经的滋味,去追求下一个更可口的芒果冰淇淋。那时的梦对我们来说,是近在手边而又转瞬即逝的,我们从没想过要去追梦,也不曾想过,追梦会有多辛苦。只有在儿时,我们才会那么简单而又不假思索的说出梦想,而对梦想的追寻却像白云一样飘在天上。
时光的胶卷倒回到现在,我已成长成一个有棱有角的女孩,性格尖锐,有着年轻人惯有的.朝气与脾气,我经常幻想着自己能成为一个自由旅行人,游遍天涯海角,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而我的棱角,与梦想,却在那一次次的中越磨越平。我想试着去追梦,可是,我害怕,因为我不够坚强,我太渺小了,甚至,我发现,我还没有一个真正的梦,那个真正属于我的十六岁的梦。
作为一个初三的学生,生活中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当然,各种大小考试也连续不断。在一次考试后,我的一位好友对我说:“我这次怎么考的这么差啊?最近的状态也不是很好,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啊!考XX高中可是我的梦想!”她的这一番话突然点醒了我,现在属于我的十六岁的梦不就是考上自己理想的高中吗?明白了追梦的目标,我终于可以迈开我追梦的步伐了!
十六岁的梦,在朦胧中,在朦胧中去。
十六岁的梦,似野地一片绿意,似江海一朵浪花,似春风一片温情。
十六岁的梦,是一个美丽的幻境,是一个耀人的虚无。
你若沉于梦中,便会一事无成;你若醒于梦中,便会充实,成熟。
转过头去,看着那月下的枫叶,静静地,悄悄地。徐徐的微风吹来,簌簌的,偶尔有几片树叶掉落,树叶随着微风摆动着。(
追梦,是我在十六岁时明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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