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有一件有趣的事,至今还记忆忧新。
记得在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在一个夏天的夜晚,满天的星星,我和妈妈晚饭后来到了药园散步,那是一个很大的园子,散步的人不是很多,树木枝叶茂盛,地上到处种满了草药,园子里弥漫着草药的清香。我和妈妈走到了园子的中心,有一个人工的小湖,湖里种了些荷花,本来我们是想去看荷花的.突然,我看到大池塘的大树旁边有一个小亮点,它忽明忽暗,慢慢对着我飞了过来,我对妈妈喊:“妈妈!快看!什么呀!”妈妈开心的说:“太好了!那是只萤火虫!”我当时兴奋极了,过去一直听妈妈讲过童话故事时提到过萤火虫。 我追赶着那只萤火虫,想看个究竟,它其实飞的很低,我出了满头的汗,但总是抓不到它,急得我直求妈妈来帮忙,后来,还是妈妈用扇子帮我捉到它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我的手心里,它在我的手心里一闪一闪的发着绿色的光,好象在喘着气,真可爱,我喜欢极了,像捧着一颗小星星,爱不释手。妈妈说:“你小心啊,轻一点,玩一会就放了他吧”我说:“不!我要带它回家去!把它放小瓶子里看”妈妈笑着对我说:“等哪天下过雨后在来,我们再来捉它们吧,下过雨后,萤火虫会有好多,会很好看滴”我听了高兴极了,捉萤火虫真是太有趣了。我后来,还是没听妈妈的话,把那只小萤火虫带回了家,放在一个小玻璃瓶里,把瓶子放在我的床头柜上,记得那天晚上我上床后把灯关了,抱着瓶了看了好半天,闪闪的萤火虫的光,带着我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每当我想起这件趣事我都觉得很幸福开心,其实现在细想想,萤火虫他发的光虽然很微弱,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不像太阳那么明亮,但也是很值得赞美的。至少,它是自己发的光,要比月亮美,虽然我们看月亮很好看,但是,月亮本身不会发光,他是靠反射太阳光来照亮自己的,所以我更喜欢萤火虫。我想做人也是如此,不管我将来做哪一个行业,只要努力为我们的`国家做贡献就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考试,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浩瀚的宇宙中,漂浮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球,每个星球都闪亮着自己的光辉。其中有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繁多的物种,每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的化身,都有不同的风采,都像长虹一般耀眼。
但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事总让我想不通,例如在动物园里,驯兽师总教动物人类的本领,模仿人类的习性,来搏庸人们的破涕一笑,我承认自己也是其一,也不免会被逗笑,但一笑过后,总觉得有点难受;动物本有自己的可爱之处,何必要可以去模仿人类而讨人类的欢喜,不免叫人有些心酸。正如鲁迅所言:“造物者创造了一切,都是平等的,人们耍的这些小聪明,倒看来有些多事了。”
有些事真的是这样,一些很好的东西被复制多次后,反而叫人反感。
09年春晚凭借《不差钱》红遍全国一夜成名的小沈阳,多少人欣赏他,可春晚过后络绎而来的却是无数翻版的娘娘腔在各个卫视上演,让人看得发腻;当杰克逊逝世后,多少模仿杰克逊的人齐聚电视和网络来比拼谁最像一代歌王,这些也不免有些令人乏味;甚至有不少人把某个歌手的说话方式当做习惯来改变自己,结果徒留人的冷笑一声。每个人的身上有自己的闪亮点,和必要刻意模仿别人?再说,外表的浮华可以复制,气质你学的来么?
从第一部穿越剧《寻秦记》开始,各种各样的穿越戏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穿越小说也风靡一时,本来一个很好的创意被涂抹得再寻常不过了,甚至有下个剧情不看都明白的感觉,看多了穿越,上个厕所都感觉马桶像穿越洞……
有家大公司招聘,很多人慕名而来,他们看到地上有香蕉皮,旁边还坐着行乞的老人,都以为是公司的测试题,便将香蕉皮捡起,并捐款给老人,有的甚至买来吃的给老人,结果他们都未被录取。很简单,那确实是一道测试题,但他们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太社会。
如今的社会,需要学习,但更需要创新,需要寻常,但不是千篇一律,单一的复制会使人乏味,东施效颦只会惹来嘲笑,其实简简单单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我写我的文字,我抒自己的情怀,我怜世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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