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他叫王元,一个不一样的老师,她的皮肤很黑,黑到了像古代铜镜般的地步,就差不能反光了。一头蓬乱的头发,随心所欲的穿搭。上课时不时会吐几句“芬芳,看他这样,没人会想到他竟是一个地理老师。
一天的地理课,总是以“狒狒来了,作为开始,他慢慢地走上讲台,等到我们课前读完了之后,才开始正式上课。
上学期的一节课,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阴沉沉的午后,天上乌云密布,潮湿而又闷热的教室里,电脑上,电脑上的`是经纬网的课件,他讲课讲得正精彩时,调皮的电脑把PPT跳到了下一页,一道练习题出现在屏幕上,他说,我也讲得差不多了,这题我叫两个人上来做。
这题其实也不难,但因为大家都还没上过几节地理课,所以上去的两个同学都做错了,他又叫了一个同学上去,可惜那个同学还是做错了,他显得有些生气,又走下来看别的同学的答案,原本就皱着的眉头几乎像是被揉成了一团,终于,他忍不住了,大声的训斥着我们,“一群狒狒,啥也不是,我差点就笑了出来,但还好忍住了。
训完,他又开始,他就开始讲题,虽然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但不得不说老师讲题是十分仔细的。他告诉我们:a点在B点的什么方向,看题,这是北极。a和B哪个离极点近?是不是a?那第一个方向就出来了北,那第二个方向是什么?地球自转是自西向东,所以箭头方向是东,把箭头延长,第二个方向就出来了东,所以答案选A,东北。
听了这一番讲解,我也算是又学到了一个知识点,至少我认为他讲题十分认真,我跟着王老师学地理也有半年多了,我觉得他是一个不一样的老师,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我认为它不仅十分幽默,教学认真,还十分有个性。
这就是我的地理老师,一个不一样的老师。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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