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终于放假了,妈妈叫我起床,我迅速地穿上衣服,然后洗脸吃饭。
爸爸妈妈快要去上班了,过了几分钟,他们走了,我跑到房间,把电脑打开,为了不让爸爸妈妈发现,我我把表放在我的房间里。我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玩着玩着我就忘记了时间,突然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紧把电脑关机了。爸爸来到我房间的时候,电脑正处于蓝屏。爸爸生气地说:“你是不是玩电脑了?”我摇摇头说:“没有”。可是电脑关机很慢,一直处于蓝屏,我没有办法,只好承认了。爸爸没有训我,就说要把电脑的电源线拿走。
又一个星期天来临了,我收拾完之后,眼睁睁地看着爸爸把线拿走了,我很无聊,当我转到厨房时,突然看到电饭煲的线,于是我拿电饭煲线代替电源线,又开始了《植物大战僵尸》,不幸的是我再一次被爸爸发现,他狠狠地教训了我一番。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那样痴迷地玩电脑了,我知道了我的这个爱好对自己的危害很大,我会逐渐改掉的。
周末在家,闲的没事做,翻箱倒柜的找出我以前购买的碟片,都是一些国外的影片(其实我不大喜欢外国片,但是实在没有什么好看的时候也会将就一下的,嘿嘿。
影片中向我们展现了,在我们文明触及不到的卡拉哈里沙漠,有着善良原始的布西族。他们纯粹,原始,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那真是人类最原始的智慧。他们能在沙漠中找到水,没有犯罪和刑罚。他们相信上帝给予的一切有用及美好。一个玻璃可乐瓶的闯入改变了一切。起先大家认为是上帝的失误给予这样没有用处的东西,但后来大家发现他的好处,比如能吹出好听的乐曲,能捣碎东西。大家互相争执,所以历苏决定把这不祥之物还给上帝。于是他的旅行开始。他遇到让他不可思议的“上帝们”以及他们的奇怪东西。
片子开头上有些黯淡的彩色画面。80年代的片子像一部我们平常看的科教片。炎热美好的非洲风景。动物们在阳光、干草、河流边奔跑,跳跃。那么悠闲的世界,和谐无处不在。然后镜头转到繁忙的现代文明。城市飞快地奔跑,人们彼此忙碌。历苏的旅行让两种文明有了交点,两条彼此分开的平行线,相互交汇,撞得我心中强烈的不安和羞耻。和那些纯洁的部落首领相比,我们的文明得到了电,汽车,抢,但也失去了善良,真诚,团结。我们自私,暴力,狭隘。
历苏认为我们就是上帝,因为我们拥有不用走就能跑动的动物。但是我们无疑是疯狂的。历苏看到奇怪但又看起来很好吃的动物(羊但却不猎***。他***了其中的一只,想让“上帝”一起分享的时候,上帝们却弄伤了他。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受。历苏的眼中全是真诚,他不懂什么畜养动物,他认为食物就要彼此分享,而我们却拿子弹打穿了他的脚。他不懂什么是囚禁,在沙漠里,他们自由奔跑,他们一辈子没见过墙。而我们却把他审判,关起来。他难过得不吃不喝。
心里最柔和的地方彻底被历苏的真诚和善良感动着。我们本来就拥有最美丽纯洁的心灵,是我们丢失了它。我们选择了我们的舒适生活,尽可能的攫取我们需要的,所以放弃了纯真的和美好的。我们选择了把自己围困在锁和墙内,守着我们的财产,细数,顺便锁上了我们的心。所以我们放弃了自由和自然的空气。我们选择了谈吐优雅,举止大方。但是同时我们给自己带上了沉重的社会枷锁。那些天高地阔,肆意享受阳光和感情的日子被我们疯狂地丢弃了。
文明是贪婪的。它探着***的舌尖,吞噬着一切。一切纯真和善良的。文明舒适而痛苦。片中的历苏最后回到了他的部落。但是,在现在还找得到广袤的场地,那里动物可以无束缚地生存和活动?布西族在现代文明的触角下,还能保持纯真和善良,还能相信上帝吗?据说后来历苏还演了很多的续集,他给全世界人们带来了欢笑,后来还是被现代人所抛弃。他还能找到来时的路吗?他还能回得去吗?心痛,心痛,心痛。
是的,我们疯了,但愿上帝还清醒。
我的爱好是读书,每当拿起书,我都不愿放下。
什么《红楼梦》、《百万英镑》、《资治通鉴》、《十万个为什么》、《三十六计》…我都看遍了,而且百读不厌。
有一次,我想上厕所,但是手中的《荒野求生》我正看到精彩之处。于是,我一边看着书一边走到厕所。我进了厕所后,发现马桶竟然不见了,这才放下书来,我一看,不由得苦笑了一下——这那是什么厕所啊,这明明是书房!还有一次,我把书放在了补习班,想起来后,我不顾外面还下着大雨,直接冲到了补习班,把那本忘下的书给拿了回来。
读书,能让人走进知识的天地。当你陶醉于书中时,你会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书中的一切仿佛都是你自己经历的。用心感受书,这可真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啊!
书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书可以给予我们启迪;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书让我们“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在书中,你可以与孔明大论天下;可以与格里尔斯共渡难关。
我不相信书中有“黄金屋”,也不信书中有”颜如玉”。我只相信,书中有一个大天地。爱读书,是当今社会应具有的品德。我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爱好,也庆幸自己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拥有此举,今生何憾!人生在世,尚可无书?
“高宇琦,加油!”“田佳豪,加油!”下面两人的助威团高声呐喊着,场下的观众激动兴奋,场上的比赛也更加扣人心弦,令人手心不禁冒汗。
再有1分我就胜利了,可我只领先1分,如果输了这球,胜利就又渺茫了。我不禁愣住了,不知道这重要的一球该怎么发?这时对方催了,“想啥呢?赶紧发!”我一咬牙,把心一横,发了个上旋球,结果对方看了出来,立马来了一板大力扣***。角度太大,几乎不可能接到,我立即用尽全力跑了过去,一跃,球拍把球碰了过去,我也摔倒在地。只要对方打回来,我就不可能再接住,因为我根本来不及从地上爬起来。就在这千均一发之际,没想到球却擦了边,对方马上傻眼了。我激动万分地跳了起来,差点把球拍都扔了。我终于夺得参加市里比赛的资格。
我爱好广泛。演讲,武术,游泳,跑步,画画样样喜欢,打乒乓球更是我的最爱。
初次接触乒乓球,还是去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乒乓球班。刚开始我对乒乓球并不喜欢,甚至学了一个月后还有些反感。每天都那么苦,教练特别严格,汗像洗澡一样往下流。不过我想不能半途而废,既然学就要坚持下去。暑假过后,我已掌握其中的奥妙,有了兴趣,又让妈妈报了长年班。一段时间下来球技突飞猛进,这才有了前面队内选拔的一幕。
乒乓球是一项很好的运动,有益身心。我觉得乒乓球与学习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只要你付出努力,就一定会进步,会有收获!
我有很多爱好,弹琴、画画、写作……但我最喜欢看书,人人都管叫我“小书迷”。我之所以爱看书,是有原因的,由于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精神的粮食,是终身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我家里有很多书。在我家书房的三个大书柜里、我房间的床头上、书桌上都摆满了书,每一本书都是我和爸爸精心挑选的。书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带我徜徉知识的海洋,教给我用之不竭的知识。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世界上最为杰出的科幻小说家非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光倒转》,这部作品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巨大的心灵震撼;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逃亡、呐喊。正当我看得进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口口声声地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还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梦一般地沉醉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爱理不理的。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死几只蚊子,我“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地说:“火星人终于发现时光倒转的运行规律,这位伟大的英雄,这位救世主,我太敬仰他了……”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冲我大吼,像一只发怒的豹子,红着眼睛,呲牙咧嘴,说:“够了,书呆子,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预备跟你的书宝贝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眼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们以为有理的时候。我一声不吭地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从楼上扔下往。
你,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伴我度过成长的每一天,陪我哭泣,陪我忧愁,陪我微笑……谢谢你带给了我很多快乐。当我不开心时,总要翻翻书,这样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烟消云散了。
书,就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的童年,点亮了我的人生,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小心行走,并且从哪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读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快乐和知识,多读书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固的基础。朋友,爱书吧!
爱好!爱好是什么?爱好疲劳一天后还念念不忘的事;爱好是见缝插针也要做一做的事……我呀,有许多爱好:玩、画画、做手工……但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果然如此:作文书能使我提高作文水平;手工书能使我心灵手巧;阅读书能提高我的阅读水平;历史书能使我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有这么多书都能使我进步,我怎能不喜欢读书呢?
如果你想了解我是如何爱上读书的?哦,是这样的:刚上一年级时,我发现班上许多同学的知识十分丰富--知道地球的两极有极昼和极夜现象;知道热带雨林里生活的各种各样的动物;知道地球上海洋的占地面积远远大于陆地……我可羡慕了,便向本班的“百科全书“--李卓然请教:“请问一下,你的知识怎会那样丰富?“他只简单地回答了七个字:“当然是多读书啦!“我听了之后,惊讶至极。好不容易盼到周末,我“命令“妈妈带我去图书大厦,一到那儿,我立刻来到儿童读物区,抱了一大堆书,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着,渐渐的,我发现书上的知识的确丰富多彩,天文、地理、绘画……这可是大大满足了我的求知***,下定决心要把这些知识都收入囊中。
很快,我便变成了一只小“书虫“。在家中,上厕所时看书、睡觉前看书、甚至吃饭时也忍不住看两眼。在学校,那就更别提了,我更是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出去玩。
有一次我发烧了,妈妈带我去医院。临走的时候,我都穿好鞋了,突然想起一会儿妈妈挂号时我还能看会儿书,便脱下写作三步并作两步冲回卧室的书柜前拿出了两本《小学生作文》,这才又跑出来,穿上鞋和妈妈去医院。到了医院,妈妈去挂号,我就靠着墙看书;到了诊室门口等叫号,我就坐在椅子上看。妈妈实在忍不住了便又开始“唠叨“:“在这么黑的地方看,不要眼睛了?“我不支声,急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继续看,直到医生叫我,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书。
读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与鲁宾逊一起在孤岛上生活;我与海伦·凯勒一起“体验黑暗人生“;我与福娃一起漫游“奥运的长河“;我与欧阳小小一起享受“快乐的假期“……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不断变化着,时而喜,时而悲。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在此,我要大声喊一句:我-爱-读-书。
老爸的“爱好”
一是抽烟,二是喝酒。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爸爸的“爱好”之一——抽烟。
我的爸爸有两大“爱好”。
“咳,咳,咳”!屋里乌烟瘴气,比《西游记》里太上老君炼丹炉的烟雾还要浓得多。要是世界上举行吸烟比赛,我爸爸一定是冠军。而我就是冠军的儿子,嘻嘻,那可真是“光宗耀祖”(好像偏题了)啊!爸爸的烟量超过他的饭量。以前爸爸是一口一口地抽烟,如今还是那样一一口的抽,只是一口抽一支罢了。他的牙齿以前是洁白如玉,现在是漆黑如炭。而我和妈妈是视烟如毒的人。理所当然地强烈反对爸爸抽烟。经过几次“统一战线”,对爸爸开展了猛烈的“反击战”,终于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爸爸戒烟了。可是……风云突变,刚过十四小时二十分零八秒,爸爸经不起“白沙”(一种好烟)的诱惑,还是点起了火!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我爸爸的爱好之二——喝酒。
“喝,喝,喝”,屋子里充满了酒拳声,声浪一波比波高,赛过菜市的闹声。如果世界上又举行喝酒比赛,说实话我爸爸是默默无闻的。而他那股劲儿,可真是令人佩服呀!在酒席上,人们都听他的。他说划拳开始,没有人不说“好好好”的。好像他在喝酒上称得“酒王”了。那你错了。他是喝五杯吐五杯,喝七杯吐八杯。什么?你问我还有一杯怎么的?啊!那是胃水呀!我爸爸喝酒明明不行,却硬要逞强。最后,弄了个酒糟鼻,别提多难看!这时,妈妈又来“开导”爸爸,说少喝养身,多喝伤身。爸爸最后又拍着胸口,吼着保证以后少喝酒!正好,爸爸的朋友们上门来请他去吃饭,妈妈手指他的酒糟鼻子,再次嘱咐他少喝酒。他边走边点头:“知道了,知道了!”可是宴后回到家里,他又成了“关公菩萨”,浑身吐得一塌糊涂!
半年过去了,我爸爸这两样“爱好”,仍保持着“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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