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轻人问,对生活,你有没有产生过厌倦的情绪?
说心里话,我是一个从本质上对生命持悲观态度的人,但对生活,基本上没产生过厌倦情绪,这好像是矛盾的两极,骨子里其实相通。也许因为青年时代,在对世界的感知还混混沌沌的时候,我就毫无准备地抵达了海拔5000米的藏北高原。猝不及防中,灵魂经历了大的恐惧,大的悲哀。平定之后,也就有了对一般厌倦的定力。面对穷凶极恶的高寒缺氧,无穷无尽的冰川雪岭,你无法抗拒人是多么渺弱,生命是多么孤单这副铁枷。你有一千种可能性会死,比如雪崩,比如坠崖,比如高原肺水肿,比如急性心力衰竭,比如战死疆场,比如车祸枪伤……但你却在苦难的夹缝当中,仍然完整地活着。而且,只要你不打算立即结束自己,就得继续活下去。愁云惨淡畏畏缩缩的是活,昂扬快乐兴致勃勃的也是活。我盘算了一下,权衡利弊,觉得还是取后种活法比较适宜。不单是自我感觉稍愉快,而且让他人(起码是父母也较为安宁。就像得过了剧烈的水痘,对类似的疾病就有了抗体,从那以后,一般的颓丧就无法击倒我了。我明白日常生活的核心,其实是如何善待每人仅此一次的生命。如果你珍惜生命,就不必因为小的苦恼而厌倦生活。因为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正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
他又问,你对自己的才能有没有过怀疑或是绝望?
我是一个“泛才能论”者———即认为每个人都必有自己独特的才能,赞成李白所说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只是这才能到底是什么,没人事先向我们交底,大家都蒙在鼓里。本人不一定清楚,家人朋友也未必明晰,全靠仔细寻找加上运气。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找到了;有的人费时一世一生;还有的人,干脆终生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为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施展才能的领域。例如爱好音乐,爱好写作……都是比较传统的项目,热爱电脑,热爱基因工程……则是最近若干年才开发出来的新领域。有时想,擅长操纵计算机的才能,以前必定也悄悄存在着,但世上没这物件时,具有此类本领潜质的人,只好委屈地干着别的行当。他若是去学画画,技巧不一定高,就痛苦万分,觉得自己不成才。比尔·盖茨先生若是生长在唐朝,整个就算瞎了一代英雄。所以,寻找才能是一项相当艰巨重大的工程,切莫等闲。
人们通常把爱好当作才能,一般说来两相符合的概率很高,但并不像克隆羊那样惟妙惟肖。爱好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能迷惑人。一门心思凭它引路,也会害人不浅。有时你爱的恰好是你所不具备特长的东西,就像病人热爱健康,矮个儿渴望长高一样。因为不具备,所以就更爱得痴迷,九死不悔。我判断人对自己的才能,产生深度的怀疑以至绝望之前,不妨先静下心来,冷静客观地分析一下,考察一下自己的才能,真正投影于何方。评估关头,最好先安稳地睡一觉,半夜时分醒来,万籁俱寂时,摒弃世俗和金钱的阴影,纯粹从人的天性出发,充满快乐地想一想。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充满快乐地去想呢?我以为,真正令才能充分发育的土壤,应该同时是我们分泌快乐的源泉。
他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是怎样度过人生的低潮期的?
安静地等待。好好睡觉,像一只冬眠的熊。锻炼身体,坚信无论是承受更深的低潮或是迎接高潮,好的体魄都用得着。和知心的朋友谈天,基本上不发牢***,主要是回忆快乐的时光。多读书,看一些传记。一来增长知识,顺带还可瞧瞧别人倒霉的时候是怎么挺过去的。趁机做家务,把平时忙碌顾不上的活儿都抓此时干完。
意大利有许多经典影片,比如说今天要介绍的这部《爱你如诗美丽》就很不错,下面来谈谈我对这部影片的些许看法。
虽然电影总要告诉人们积极的生活,在恐惧中坚强,在绝望中成长,寻找爱的依靠。但是,战争本身就是一个无底黑洞,吞噬这些细微的烛火,我们总会看到那些熄灭在黑暗中的生命,此时,也只能默默祈祷,期望和平的晨曦驱散这些最坏的年代。
比起“美丽人生”沉重的集中营生活,“爱你如诗美丽”则显得更加浪漫多情,每时每刻都沉浸在的优美旋律中,哪怕在战火纷飞的天空下,那歌声都从未中断。
有人曾问阿迪里奥,为何决定学习写诗?他说,因为他想向别人描绘他所见到的刹那美景,让所有人都可以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心随着他的心一起为此跳跃,在自己的小天地为突如其来的惊喜而欢欣鼓舞。他把那些稍纵即逝的繁花绚烂再次带入世界,用快乐表达幸福和悲伤,不惧怕痛苦的磨练,因为快乐都是经过痛苦才得来。
罗伯特彭斯说,“无论我在何处徘徊,无论我在何处流浪,我永远爱着苏格兰高地的丘陵山冈”,我们听到他的离愁,他的心之所向;克瑞斯蒂娜罗塞蒂说,“我的心像歌唱的鸟,它的巢是靠近水的嫩树枝。我的心像一棵苹果树,累累的硕果压弯了枝桠”,我们看到她的爱来到她的身边,那颗心比得到世上的一切都快乐;博尔赫斯说,“记忆没有盖下它自己的币痕,可是有些事物会暂驻,可是有些事物会哀叹”,我们看到宁静午后他在图书馆的沉思,阳光下那些静止不动却又奔腾不息的思绪。
在这些感情中,爱情来得最为浓烈且具有倾覆性。阿迪里奥说,爱情诗最为难写,得等到八十岁再写。
年轻的时候就要去恋爱,若无爱情,生命荒芜。爱情是岩石缝中穿流的溪水,在暮色中撒下的那些哀伤渔网,它像潮汐般引退,又像露水般来临。你把它洒在花丛中,刻在众多星辰中,它还是可以光彩夺目,吸引你的目光。
1983年,罗伯托贝尼尼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了尼可莱塔布拉斯基,从此他的.影片便只有一个女主角,她是他的毕生所爱。他在生活中在银幕上一次次为同一个女人倾倒,为她心荡神驰,辗转反侧,用声音寻找她的耳朵,用步伐丈量她双眼抵达的国度。
他梦里都是她,总是那同一个梦,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对他倾诉衷肠。他爱她,在梦里也爱她。她没有惊世的美貌,却可以用一个眼神就停转阿迪里奥的星球。他全然不会记得最初见到她的景象,就像每片雪花都会在阳光下融化,每一次遇见她,他都会重新爱上她。他得目不转睛,亦步亦趋,必要时说些无伤大雅、轻易就被揭穿的谎言,没有适当的话题时便说“我爱你”。阿迪里奥恨不得变成维多利亚的小布袋,任她用小针在他身上又戳又刺,仍然快乐地手舞足蹈。
他能轻易赢得女人的芳心,却总被维多利亚抛在身后,像只被遗弃的小狗紧追不舍。当维多利亚在韩国受伤时,医生都说她命不久矣,他却像个执着的孩子,追风筝的人,只要天空中还有一丝影子,一丝希望,他就拼命去争取。他比划着告诉语言不通的诗人艾美尼治,乞求治病的良方,动情诉说着没有她,他的世界将不复存在,那样的深情连最遥远的星辰都会睁大双眼仔细凝视。他为了她打劫商店,穿越沙漠,跳进雷区,关进监狱,同骆驼讲话。在她身边丝毫没有死亡的阴影,全都是他喋喋不休的话语,滔滔不绝的爱情,蹩脚的笑话,用一点小道具便可以自娱自乐的时光。
维多利亚曾经拿起一本诗集戏言,如果在下雪时遇见老虎,她便会爱上阿迪里奥。问题是,有了阿迪里奥这种感天动地,痴狂执着的爱情,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对着这种男人,真的是忍无可忍,还得无可救药的爱上他。
聂鲁达说过,“生活中只有两样是不可缺少的:诗歌、爱情。”
维多利亚有了阿迪里奥便一并拥有了这一切。也许,这就是爱。
我爱下雨天,尤爱春雨。也许是缘于“春雨贵如油”吧!春天来了,春雨光临,小草冒尖、枝条发芽、百花吐蕊。绿了眼帘,绿了心情,绿了春天的畅想。
不经意间,牛毛般的细丝悄然沾湿了人们的发丝,晶亮的雨滴儿似颗颗细碎的珍珠,在发梢闪烁着诱人的光泽。“下雨了!”毛毛细雨从天上飞下,缠缠绵绵像朦胧的雾,湿了房屋,润了万物。滴滴答答的雨声和唧唧喳喳的鸟鸣声在天空交响,仿佛是一曲欢快的歌儿。听小雨的声音,“淅淅沥沥”,像一位良师正在给学生们讲述一个动听的故事。渐渐地,豆大的'雨点劈头盖脸的砸下来,打在遮阳板上,像紧锣;弹在树枝上,是美好的琴声;滴在璃里瓦上,是掌声。“叮叮咚咚”,瓢泼大雨落在地上,溅起无数朵不停怒放的花儿。
过了一会儿,雨又小了起来,一丝丝时断时续的雨线,从天上飘落下来。点点晶莹的雨珠、条条倾斜的雨线,发出“哗哗啦啦”的声音。竹笋听到了,于是它奋力的往上钻,想看一看这幅春天的画卷;柳树听到了,于是它便吐出了淡绿的嫩芽,准备迎接春天;花儿也听见了,于是它绽开了艳丽的花朵,张望这色彩斑斓的春季……花儿的芬芳、泥土的清香、万物的苏醒,到处都有春雨的足迹。
好美的雨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春雨滋润了大地,养育了万物,可自己却消失的无影无踪!
今天的中国,无论你走到哪里,几乎都能看见“奢华”这两个字。每一本时尚生活杂志都在不厌其烦地告诉你有关奢华的故事,每一个商品广告都试图让你感到它是要卖的商品有多奢华。于是房子是奢华的`,车子是奢华的,大衣是奢华的,手表是奢华的,皮鞋也是奢华的,就连内裤也可以很奢华,乃至于我刚刚吃过的涮羊肉也标榜自己的用料十分奢华。
本来这种东西是可以见怪不怪的,正所谓奢华见惯亦平常。可是有一天,我在杂志上看到一篇介绍英国手工定制鞋的文章,作者先是不断渲染英国绅士的低调含蓄,一两千字之后笔锋忽然一转,他还是未能免俗地要大谈这鞋子有多奢华,并定位它为“低调的奢华”。然后把绅士等同于品味,再将品味等同于奢华。
许多媒体早就在“奢华”和“品味”之间画上等号了;但现在有人进一步连“绅士”也挂了上去,这就让我觉得有些刺眼了。
我的生活奢华不起,我的言行也离绅士甚远,可我总算读过不少传说中的英国绅士写的东西,在我印象之中,绅士和奢华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且看19世纪英国绅士之间的通信,关于绅士的品味,他们是这么说的:“XXX的家居朴实无华,真是难得的好品味”,“他是那种老派的绅士,一件大衣穿了二十年”。他们会称赞一个人的朴实和惜物, 低调而不张扬,却绝对不会把看得见的奢华当做品味,尤其不会把它视为绅士的品味。
就以一双手工制作的顶级皮鞋来说吧,它是很贵,但它可以穿上十来二十年,这里头的学问不只是它自身的质量,更是你穿它用它的态度。首先,你会珍惜它,所以走路的姿势是端正的,不能再街上看见什么都随便踢一脚。其次,你愿意花点时间心机去护理它,平常回家脱下来不忘为拂尘抹灰,周末则悠悠闲闲地替它抹油补色,权当一种调剂身心的休息活动(就算他有用人,他也宁愿自己动手。所以这双鞋能够穿得久,十年之后,它略显老态,但不腐旧,看得出经过不错的照料,也看得出其主人的爱惜物用。这叫做绅士。不一定喜欢昂贵的身外物,但一定不苟花钱,朝秦暮楚。他的品味不在于他买了什么,而在于他的生活风格甚至为人;他拥有的物质不能说明他,他拥有物质的方式才能道出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当然,一个人不能做物质的奴隶,但它的人格性情或许却可以借着物质偶尔散发出来。简单地讲,这就是教养。“教养”是一个何其古老,于今天何其陌生的字眼啊,这个词本来才是品味的绝配,不过,由于教养困难,奢华容易,我们今天才会把品味许给了奢华,让空洞的无止境的消费去遮掩教养的匮乏。久而久之,甚至开始有人以为英国的传统绅 士皆以奢华为人生第一目标。
如果你觉得“教养”太过抽象,我可以为你举一些没有教养的好例子。开着一部奔驰在街上横冲直撞,觉得行人全是活该被吓死的贱民,这是没有教养的。手上戴着伯爵表,然后借醉酒臭骂上错菜的侍应小妹妹,这也是没有教养的。教养不必来自家教,更不是贵族的专利,上进的绅士更看重后天的自我育成。然而,如今有力奢华招摇过市之辈多如过江之鲫,甘于谦逊力求品格善美的人却几不可闻,岂不可叹?
我只不过是在北京一家火锅店见着它用“奢华”二字形容自己的材料,便忍不住发出这一大堆牢***,这自然也是没有教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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