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有不可缺少的东西,对于平时爱睡懒觉的我来说,必不可少的自然是闹钟了。
我的闹钟是我喜欢的卡通动漫形象——龙猫。想必大家对龙猫的外形都不陌生吧。它的主色调是由灰白色,它高约25厘米,宽约10厘米。因为龙猫的原型是比较胖的,所以这个闹钟体积相对也就大些。
一个圆形的表盘嵌入龙猫圆滚滚的肚子里,在那以上有龙猫的脑袋,和两个竖立的耳朵,以下是龙猫的脚,支撑着它的整个身体,它的两手放在腰间,就像捧着那个表盘一般。
整个表盘的边缘是由灰白两种颜色围了两圈,它的分针中间有一道白,整个成倾落的水滴状;时针倒也没什么不同,只是中间是一道灰色;至于秒针,就是一个似绣花针般的淡黄色的针。表盘上只有3,6,9,12几个数字,是用花纹体的阿拉伯数字写成,其他数字都是用淡粉色的小花来替代的。表盘的背景是一幅初春田野画,让人看了有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整个闹钟使用的材料主要是不锈钢,只有底部装电子电池的盖儿是塑料的,所以,拿在手里感觉沉甸甸的,即使掉到地上也不易摔坏。
这个闹钟不仅美观坚固,功能更是显著。它可以调节多个时间,定时响铃,提醒你到了某个特定时间,不过这个时间一旦响过,是需要重置的。它还可以设定一个永久性的时间,就是每天早晨起床的时间。
这就是每天把我从美梦中唤醒,让我不会迟到的小助手、好伙伴。我的生活少不了它——亲爱的龙猫闹钟!
生活因书而精彩,人类一旦失去了书籍,生活将会变得乏味。书,让我放飞了梦想!伴我生活,伴我成长,它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色彩。
当我小的时候,我不认识字,便总缠着爸爸给我讲故事。爸爸讲腻了。有一天,爸爸说要给我讲《三国演义》里的事儿。他说曹操的十万大军渡江时,要过一个独木桥。由于独木桥比较窄,所以只能一个一个的过,可是有十万大军呢!至少也得十天半个月的。我还没等走完的那天,就已经听得不耐烦了。
自从我上了小学,渐渐地,我认识字了,边找一些书来读。起初,故事书是我做亲密的朋友,那时,我着迷于其中的人物和动物。我的世界中因此而充满了欢乐与向往。我从中懂得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是为人还是处事,都要多做善事,富有爱心。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开始读各种课外读物,谈人生,讲科学的各种书籍其中读的最多的还是文学作品。当我读到《三国演义》这本书的时候便想起了爸爸还没讲完的曹军渡江的故事,于是我贪婪的将这本书捧在手中读了起来,从书中我知道了刘备、张飞等人物,可是,当我把书读完也没有找到十万大军过独木桥的事,这时我才知道爸爸从前是骗我的,现在,我倒是可以给他讲上几段货真价实的《三国演义》了。
后来,我上初中了书籍对我来说越来越重要了。我每天都和它在一起。每当我放学回家后,我便会一头扎进书的海洋中遨游。在我看来,书似乎是我久不见面的朋友,因为它常常给我一种亲切感。
书,改变了我的生活,它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成了我的精神食粮,让我逐渐走向了成功,我的生活将永远也离不开它——书!
它,一身白绒绒毛发。它,一颗黑溜溜的大眼睛。它,红红的爪子。它,时不时会舔舔我的手。我不敢相信,没了它我的生活会多么糟糕。那是几个月前的事了,我依旧记忆如新,说来也巧,我们,就是这样遇见的,也许就是缘分吧。“走一走,看一看,新鲜的蔬菜嘞。“浙江温州最大皮革厂***,现在钱包每个只需10元。”“卖仓鼠,你瞧,多可爱。你瞧,眼睛多大。”我在这些嘈杂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个词,仓鼠。听见之后的我欣喜若狂的回过了头,人啊,是种集体动物,我是独生子,家人不让我去朋友家,自然是孤独的。一回头,我便看见一个雪白团儿,像个小元宵。
突然,那个“元宵”抬起了头,嘴角在慢慢的蠕动,原来是仓鼠啊。以前我从没有见过仓鼠,只是听听而已。它看见了我,黑不溜秋的眼睛又大又圆,胡须在慢慢的晃,嘴角在慢慢的蠕动。我的少女心如同洪荒之力一样爆发了,直接从书包掏出自己私藏已久的私房钱上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灰。“老板,请问这只多少元?”“20元。”尽管这些钱有点历史,但我还差一元啊。我突然想起自己的口袋里有一元钱,那是我珍藏已久的一元人民币。我摸了摸那带着体温的人民币,把它拿出来,又放回去。
终于,我下定决心,咬牙切齿的把那20元给了老板,老板便用塑料袋把仓鼠装好。仓鼠初来寒舍时,是不习惯的,天天咬笼子,思乡之情我理解它,离开了天天生活的旧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自然是不习惯的。过了几天,我们便熟识了。它爱跑步,一跑就是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它从来没有咬过我,但是见到人家就咬。我妹妹那修长的手指可是让它填了些窟窿。如今它来我家已是8个月了,在这八个月里,我们各自了解对方,即使不是同类,我却感觉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友谊。我的生活少不了这只仓鼠,它已经是我生活中的一份子。
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
——高尔基
有一样东西,着实令我又爱又恨。若说爱吧,它清晨响起,扰人清梦;若说恨吧,我的生活却又偏偏离不开它。这是什么东西?没错,闹钟。
每天早晨它都准时发出愤怒的“嗡嗡”声,打破夜的宁静。若是这不起作用,或我故意不去理睬,它就会像疯了似的颤抖,然后拼命地尖叫。那“铃铃”的声响,仿佛化作了一把锐利的尖刀,直刺入我的梦境之中,刚才还与我对坐的周公,顷刻间如同涨潮时沙滩上的字迹般无影无踪,独留我一人在黑暗中,耳边环绕着催命的魔音。哼,我就不起来。我一边想着,一边又裹紧了被窝。可它却仍不肯罢休,一声叫得比一声凄厉。这样下去肯定是没法再睡了,我只得无可奈何地起身。“你赢了,行吧!”我嘟囔着,开始穿衣服。灯光下,它光滑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得意的微笑。
魔鬼往往藏在天使的外表下。抛开早晨的“邪恶”不说,它的确是个十分可爱的闹钟。它通体呈橘黄色,两只耳朵却是土黄色的,内壁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卡通形象——,黑色的指针四周镶着闪闪发亮的火红色数字,给人以温暖明媚的印象。
为了摆脱它,拥有安祥宁静的睡眠,一到周末,我就关掉了它的闹铃。它在我手中微微抖动,仿佛在抗议。星期六,我一直睡到九点多,起床时感到十分慵懒而惬意,嗯,真不错。我看看它,它在桌上沉默着。
星期天,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开始一切正常,我在梦乡中徜徉,直到……直到妈妈破门而入。“怎么还在床上躺着,二胡课不上了吗!”我还有些迷糊,二胡课……什么,二胡课!我一拍脑袋,我怎么给忘了。一转头,只见“”正在桌上笑眯眯地看着我,眼中满是幸灾乐祸,一副“我早就提醒过你了”的表情,令我咬牙切齿。但时间不等人啊,恨恨瞪了它一眼后,我就快速行动了起来。结果,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饿了一上午肚子。唉,看来我的生活还真少不了它啊。
不过话说回来,它作为一个闹钟,提醒我起床,本来就是它的责任,从这个角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好人——不对,好闹钟。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名起床时间观念淡薄的“懒货”,我的确离不开它——我的闹钟。
传说很早的时候,有两位渔夫比赛喝热粥,当两大碗热粥端上来时,一位渔夫不管三七二十一,狼吞虎咽的喝起来,不时还被烫伤;另一位不慌不忙的,将两根树枝一边搅拌,一边吹气,一边用“筷子”把粥往嘴里送,结果这位渔夫赢了,后来就成了筷子。
筷子通常由两根组成,上有铅笔那么粗,下端又尖又细,人们就地取材,模仿树枝的样子做成了筷子,有铁筷、金筷、银块……人们发现:只要用右手拿住筷子,使筷子可以张合的手形,张开,放入菜里,合闭。就可以夹住饭菜,送到嘴里。人们又发现:只要筷子使用后用温水洗干净,沥干放在阴凉干燥处,就可以不会被虫咬或发霉。
筷子,祝你走出国门,走向全球,成为中国人民友谊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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