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如何运用直觉快速做出决策呢?书中提到了两种决策方式,我们不必权衡所有的因素就能快速做出决定。
一种是序列决策,它包括三个模块,按照重要程度找出理由,一旦在选项中出现一个理由不同的情况,立即停止搜索,然后根据这个理由得出决策。就好像查字典一样,先查第一个字母,再是第二个,一旦查到了,我们就不需要每个字母都查过去了,这样能大大提高效率。而且这样的决策方式往往是基于重要因素而得出的,这样就忽略了一些不那么重要的因素,也就是说好的理由一个就够了,我们并不需要那么多的信息。
另外一种是简明树形图,它也包括三个模块,根据重要性排序找出各种因素,如果根据某个因素可以做出决定,就停止寻找其他因素,然后根据这个因素将物体分类。这种方法通常用在医生做病情判断,避免过度治疗。
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复杂的世界,在复杂世界里,很多情况无法单纯地用逻辑去推理判断,因为逻辑更多的是基于简单情况而存在的。如果事事要用逻辑推理,那我们会活得太累而且没有质量。所以,复杂世界,不妨简单应对。尤其是信息不足够的时候,我们更可以相信自己的直觉,相信你内心无意识的智慧。《直觉思维》告诉我们,我们的生活除了理性以外,可以去相信我们感性的直觉,两者相辅相成,相信我们的生活会更轻松。
人都有刨根问底的天性,有疑问就想问个究竟,找到答案。因此,疑问能引起解题的冲动,能激发人积极思考。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要设计出让学生感到有意义和价值的问题和活动,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鼓励学生能就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
(一)家庭作业完成主体多元化
当前许多教师在布置家庭作业时,都要生独立完成,这样固然能够培养学生们的独立思考和运算的能力,但是却与新课标当中合作探究精神和能力的培养不相符合。在实际当中,由于学生家庭住址之间的距离,教师如果安排固定的学生合作完成家庭作业会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教师就可以考虑到学生与老师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以及学生们与其日常活动伙伴或者是住址较近的同学完成家庭作业的交流与互动。在这个过程当中,不仅能够培养学生们合作探究的能力,还能够使他们了解到更加多元化的思维。
(二)家庭作业完成水平多元化
在家庭作业当中,基础知识和模仿性作业内容的完成需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单一的家庭作业内容不仅与学生自我发展和个性化需求不相符合,而且从学生认知发展所处的阶段来看,也是不利的。因而教师在对家庭作业进行设计时,需要将基础性的练习内容与探究性的家庭作业相结合,这样不仅能够培养学生们的发散思维和能力,还能够锻炼他们的创新意识。比如在学习《平移、旋转和轴对称》的时候,小学生们并没有足够抽象思维的能力,单纯纸面作业的完成可能会使学生对此三种操作更为混淆。因而教师可以布置具有操作性的家庭作业,让学生课后进行平移、旋转和轴对称图形转换的操作,在此过程当中寻找到更加符合他们认知水平的思维方式。
读了《多元智能理论》一书,使我对这一先进理论有了初步了解。懂得了人至少同时具有八种智能: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自我认识智能及自然观察智能。这八种智能的不同组合及表现构成了每个人不同的智能结构。有的人某种智能表现非常突出,而大多数人的很多潜在的智能有待于我们教师和他自己去认识、挖掘、开发。这就对我们今后的教学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如何在教学中扬学生所长、补学生所短,充分搭建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平台?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我认为应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针对《多元智能理论》的阅读,我觉得多元智能理论就是一种教育观与学习观的内在建构,基于教育的实质性特征,多元智能理论和建构主义的学习观是具有共通点的,针对每个个体都是通过自身的方法以了解知识以及建构自身对事物的认知这种观念都作出了强调。所以,在多元智能理论当中比较看重个体的智能差异对教育的.影响。以加德纳的观点来说,依照多元智能理论,智能在教学中可以充当多个角色,这样的特征针对教学来说是具有很关键的意义的。在加德纳的一些著作里,他觉得教育的改革需要更为关注学习者之间的差异。通过总结,我觉得多元智能理论针对教育理解的新观念,使得多元智能教学具有三个特征,如下:
首先,教学目标具有多面性。加德纳的看法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理念应该是探究不同的智能且帮助学生了解自身潜力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他觉得学校教育的目标不单单是培育学生的智能以及基本的学习技巧还有知识,应该还有学生针对学习的理解,具有更深入的独立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多元智能可以令教育达到更好的效果,多元智能理论不但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并且有助于学生像成人角色状态方向的发展。总的来说,我觉得以加德纳的观点来说,多元智能的教学目标是运用个体不一样的心理特点的不一样的形式。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国际经济法教学本身蕴含的多元法律文化语境也日益明显,其跨文化传播特质也愈发凸显和普遍化。因此,在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时,必须将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如前所述,国际经济法本身的跨国性和国际性决定了国际经贸规则不同于国内法那样具有绝对的强制力。国际经贸规则的有效性取决于不同国家当事人对不同法律的选择和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规则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对于要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当事人而言,首先必须深刻理解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规则,并在此基础上选择适用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而国际经济活动本身只有实现当事人共赢才能不断发展,因此,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选择也需要实现共赢。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将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重要价值取向。同时,国际经济法的“弱法性”也决定了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法律只是当事人最后的救济手段,却不是最好的手段,平等协商与适当妥协才是解决国际经贸矛盾最有效的方式。要最有效地保护本方当事人利益,就必须在熟练掌握国际经贸规则的基础上,通过跨文化交流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共赢。在这种价值取向指导下,学习国际经济法的学生除了需要做到对本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和传承之外,还得具有自觉的国际意识,对世界各国的相关国际贸易、金融等法律知识都应了如指掌,对多元化的法律文化都能恰当理解和认识。
在空闲的时候,我阅读了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其中的多元智力理论是通过加德纳在1983年的《智力结构》这本书里指出的,他是美国哈弗大学的发展心理学家,其中令我感慨万千,刹那间感觉受益良多。这本书里面不少的看法,都令人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让人眼前一亮。多元智力理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的发展心理学家加德纳于1983年在《智力的结构》一书中提出的。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多元智力理论与以往的认识大不一样,它不再仅仅是把智力当做以语言水平和逻辑——数理能力为重心的整合的水平,反之,觉得人的智力是通过不同的九种智力形成的,而且由更全面的方向对智力在个人身上的具有的形式还有发展的潜力进行深入的分析阐释。
加德纳曾经这样指出:世界上并不存在谁聪明谁不聪明的问题,而是存在哪一方面聪明以及怎样聪明的问题。。通过这句话,我觉得当今的教育实践尤为重要,那样才能真正体现多元智能理论对教育的影响,对教育的课程改革展示实质性的价值,更为重视教育当中的素质理念。在我看来,多元智能理论更为全面的阐释了人们的智力构造,这种理论的发展不但对素质教育展开了全新的解释,并且针对如今教育的课程改革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1]郭明也.小学中年级数学家庭作业有效性实践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2.
[2]陈露.浅谈小学数学家庭作业设计的策略[J].科学大众,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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