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到讨厌的动物,我首先想到的是:狗!
首先:听吧,安静的小区里总是传来它没完没了地“旺旺”乱叫声,不分白天黑夜。有时候它又像什么心事似的,小声地拉长了声音如泣如诉————让你禁不住去猜想:它怎么了?
其次:它随地大小便:草丛里、道路上、花坛里到处能看到它的“杰作”,有时候不小心会踩到。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远离它。
而且它从来都是“欺软怕硬”,面对凶狠高大的大狗,它总是“俯首称臣”,晃动着它的小尾巴,像个小跟班儿一样跟在大狗的后面;可有的时候它却欺负可爱的猫、瘦小的狗,遇到小猫小狗它会冷不丁的咬上一口或吡着牙冲小猫小狗一顿乱叫,把小猫小狗吓着直哆嗦——
可是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狗不那么讨厌了,甚至开始喜欢它了。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在外面玩耍,听小朋友们嘴里嚷嚷着要去看看刚“生产”不久,正在“做月子”的狗妈妈及它的孩子们。我心动了,也跟着小朋友们一起去了。看到的场景让我心里产生了些许的感动:这是一个狗妈妈带着它的四个孩子。只见狗妈妈伸出舌头舔舔这个,闻闻那个,眼神里流露出的是慈爱和喜欢。小朋友们扔给它们好吃的,狗妈妈一口都不吃,全都一点一点的叼到小狗的身边,看着它们狼吞虎咽的吃下去,狗妈妈还在小狗们的身旁为它们站岗、放哨。防止别的狗来抢食,若有别的狗企图靠近,狗妈妈就会主动出击,大声的叫着把它们赶出老远。如果夜间有什么声音,有什么动静,狗妈妈会警觉的竖起耳朵听,并向四周察看。若有人靠近它就会起身汪汪大叫——,狗妈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它慈爱、勇敢、负责。
从此以后,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说起狼这种动物,我可是格外的喜欢。
它既没有狗的矫情,也没有狐狸的滑头。中国自古以来,对狼可没什么好印象。说它是人类的敌人,它如何狡猾伶俐,如何凶猛残忍。就连懵懂幼稚的儿童,从小就被灌输着狼是这种形象的知识,家长老师更是用其来吓唬小孩。
其实,狼远比世人所形容的可爱的多,予独爱狼出尘世而不染。
我们看一个人讲究由表及里,那么我们姑且从狼的外表说起,狼的外貌,谈不上有人的皮肤光滑,因为毕竟是一种动物,但是从毛色的光亮程度看,又岂是其它动物可埤堄,狼的身躯从头到尾,都如流水一般,十分畅快对称,这也决定了狼捕猎时的持久力。再谈谈内在的,中国人不都喜欢从事物的内在说事吗?如果我们看见一条狗,你的第一感觉会是什么,我想无非两种,一是那条狗比较友善,见人就拼命地抖动那条尾巴,以博得人的喜欢。其另一种就是露着两排大牙,恶狠狠地瞅着你,嘴里还发出令人厌恶的犬吠声。我们再看狼,冷若冰霜,两眼茫然,似乎从不关心外界事,又似尽在其掌握之中。完全是一种天子的姿态。而对比狗,则是一种街头小人的角色。两者观之,高低立断。
相较于个体,我更喜欢群狼,他们在捕猎时,社会分工极其分明,从发现猎物气味到追踪猎物然后集体围捕,一切是那么的分工明确,一切又是那么无懈可击。电视剧《亮剑》李云龙说过,他喜欢狼,这种动物狡猾无比,尤其是群狼,连老虎都要让他三分。
或许有一天人们会注意到狼—这位草原、森林的王者,但愿到那时狼还有一两只,没有灭绝,用来好好瞻瞩他冷漠的孤独和他那傲世的眼神。
看完了《狼图腾》,听朋友说是溯源文学,我不一定能给这部小说归类,因为我只喜欢里面的情节,能从里面得到感悟就可以了。图腾,知道意思但不清晰,查了下汉典,源出印第安语,意为“他的家族”。人们以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物体作为家族或部族的标志。其中书中得出汉族的龙图腾源于狼图腾,狼图腾的深远意义以及对华夏文明的影响。
我对于洋洋洒洒的阐述,没有兴趣。我只希望能让现在的人,有一个具体的信仰,有一种图腾,能成为其精神的积极动力,现在的人迷茫的原因,就是没有具体的方向,就像许多人赞美的唯美的雾,其实就是灰尘沾上水汽的外衣。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意境。
我还是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的斗智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对手,感谢在激烈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但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也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狼图腾》看完了,没有狼这样的教师,近距离的观摩学习,即使社会上的“狼”,也披上了和善的外衣,把一切光明面敬献,而“狼”的运行程序,始终不得而知。但书中身临其境的描绘,说出的不仅仅是规则,还是一种战略方式方法,在新的环境中的演变,揭去华丽的表象,剥出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深化,是一种神话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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