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以前,我总是鄙视乞丐,因为我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是社会的败类,直到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我的看法。
那天,我和爸爸去县城玩,在我们转完一圈,路过一条马路时,前面红灯亮了,我们只好停下来。我闲着无聊,东看看,西看看,我看见路边的一个乞丐正在讨钱,很多人都扔了零钱给他。这时,绿灯亮了,我赶紧叫爸爸到那边去,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青年,头发染色,穿着流里流气不三不四,他们走到乞丐的旁边,拿出十块钱,对乞丐说:你跪下叫我三声爷爷,这十块就是你的了。乞丐摇摇头,青年说:嫌少。说完拿出二十块,乞丐又摇了摇头,青年说:还嫌少。说完又拿出一张一百,这时,乞丐说话了:这位同学,请你尊重人,虽然我是乞丐,但我也是有尊严的人。听完这话,我一愣,心想:原来乞丐也是有尊严的。
于是,那青年知道自己再搞下去也是自讨没趣,便走了,我也找爸爸拿了十块,亲手交给那乞丐,顿时,我觉得拿乞丐高大了许多。
做人,不止要尊重自己,还要尊重他人。
自古以来,就有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有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不开心颜”,有李清照的“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有于谦的“粉身碎骨浑不怕,腰留清白在人间”……他们都是活得有尊严的人。
人活着要有尊严,因为尊严是自我激励的精神武器,是一个人顶天立地的前提。当一个人活得没有尊严的时候,人生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他的行为不被人们肯定,他的生活失去价值,于是他只能苟且地活着。所以,一个人,只有当他活得有尊严的时候,他在这个世界上有立足之地,他才会为自己的人生奋斗。
古希腊有一句谚语:“两腿直立的普通人,比屈膝下跪的名人高大。”也许很多人对此感到不解,但我却明白其间的深意。因为做人没有尊严,没有了人的骨气,再有才华的人也会坠落,会迷失自己的人生方向,甚至会遗臭万年。想中国历史的.大汉奸在大汉奸汪精卫,文章写得很好,但是却投靠日本人,甘当卖关子,结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究竟原因就是他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人活着要有人的尊严,因为尊严使人能够忍受磨难,乐观向上。面对敌人的诱惑,李大钊始终忠贞不渝,他以一个共产党的尊严捍卫了党旗的鲜血,用尊严写了一曲壮丽的人生之歌。
人活着要有尊严。一个人没有尊严不能成事,一个民族没有尊严不能兴盛,一个国家没有尊严不能强大。
让我们直立双脚,高高地站立着,做一个有尊严的人。
人是高等动物,与一般动物不同的就是人有尊严。一个人如果没有尊严,那么他也只是一副空虚的躯壳而已。而我就认识一个没有尊严的人。
记得一次去车站乘公交。我看见一个中年妇女。她大约50岁左右,中等身材,盘着微白的头发,穿着旧衣服,手里拿着一个破碗,使劲朝来往行人抖着里面的钱,意思是求人们施舍。我看了看她,觉得她很可怜,给了她一元钱。
认为做了善事的我,本来很开心,却在一次去舞蹈室的路上,发现那个妇女一边悠闲地磕着瓜子一边朝人们乞讨时,她是那么心安理得,而我却异常气愤。这是什么人哪!
我觉得,她还很健壮,却那么好吃懒做,靠乞讨度日。她比不上我那年近八旬的爷爷。我的爷爷靠种地养活自己,有时还给我们送一些菜;她也比不上我的奶奶。我的奶奶带着我的小表妹,已经很辛苦了,还抽空耕田种地……他们都比那个妇女年龄大,却比她勤劳。
我同情那个妇女,也讨厌那个妇女,因为她好吃懒做、没有尊严,以各种方法来骗取人们的同情心。我希望她能改过自新,用劳动使自己重获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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