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击长空,鱼游浅底,驼走大漠,虎啸深山。人生在世,不过数十载光阴,只有正确地对人生定位,并为之不懈劳动,才能够实现人生的价值。
——题记
相见时难别亦难,
东风无力百花残。
小姨走了,她去了遥远的山村支教。我和小姨的感情最为深厚,分别时我的不舍之情,再也无法控制。“小姨,你别走!好不好?留下来吧,我舍不得你走。”我拉着小姨的手恳求道:“乖,这是小姨的梦想啊,难道你不想小姨实现梦想吗?”我不舍地放下小姨的手,眼里早已蓄满了泪水。小姨最终是走了,秋风一阵阵吹过,吹得落叶飞舞,小姨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我感到了一丝秋天的清冷。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
“你小姨来信了。”妈喊道。我急切地跑了过去,我一把把信夺了过来,立刻撕开,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当看到小姨那熟悉的笔迹时,我鼻子一酸,眼泪就无法控制地流了下来,连忙擦掉眼泪,认真地看了起来。
在信中,小姨详细地介绍了她的生活。天啊,小姨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山村的贫困落后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听小姨叙来,心中越发酸楚起来。小姨每天在鸡叫时分便起了床,很晚才能休息。在晚上,只能在油灯微弱的灯光下批改作业,微弱的灯光将小姨的身影拉得很长。每天粗茶淡饭的。可在信中却丝毫感觉不到小姨的抱怨、不满,流露出来的只有开心、充实的情感。她说那里的孩子个个纯洁如雪,朴实如山。他们的求知欲让小姨感动不已,小姨在那里过的很满足,让我们不要挂念。
就是这一封信,让我们出神了许久。
晓镜但愁云鬓改,
夜吟应觉月光寒。
小姨回来了,这是一年中小姨第一次回家。小姨瘦了,这是我见到她的第一印象。小姨的脸上有憔悴,有疲惫。但那一双眼睛却明亮得如天上的星星。小姨兴高采烈地向我们描绘那群孩子的可爱、善良以及她对那里淳朴风情的喜爱与依依不舍。
蓬山此去无多路,
青鸟殷勤为探看。
才相聚了几天,小姨又要走了。她说那里的孩子离不开她,她也离不开那群孩子。我紧紧地抱着小姨,小姨拍了拍我的背说:“傻孩子,去山村教孩子们是我的梦想,这也是我人生的方向,只有这样我才活得有价值、有意义。”“嗯嗯”,我狠狠地点了点头。
这是我第二次送小姨离开,不同的是,这次是春季。望着吐芽的柳枝,我笑着在风里喊:“小姨,去实现你的梦想吧,我支持你。”
在刻画人物时,要将真情实感融入到细致、生动的人物描写和事件叙述中去,人物有了真情实感便获得了鲜活的生命。可以通过细节描写、选用情感鲜明的词语、打造抒情语句来流露真情。例如《懂你,懂你》中描写丰富细腻、真挚感人。作者将“我”的深切感受、心理活动和母亲的动作、神态和语言描写结合起来,一个,心思细密、宽厚温和、体贴女儿的母亲形象跃然纸上。
巴黎圣母院副主教企图占有吉普塞女郎未遂,便诬蔑她,使她被判死刑。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冒死将她救出。但教会有诬蔑艾斯梅哈尔达为巫女,将其绞死在圣母院楼顶。卡西莫多被这无耻的行径激怒了。他将副主教从楼顶上推下。之后,自己便xxxx在艾斯梅哈尔达坟前。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许多的第一次,有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变魔术,第一次……但是我的第一次里令我最难忘的就是我第一次骑自行车。
记得那时,我非常羡慕那些在大街上骑着自行车来回穿梭的叔叔阿姨们,我梦想我也能有一辆属于我自己的自行车,而且还有着高超的架车技术。
在我上一年级时,妈妈买了一辆新的自行车,我更是爱不释手,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做完作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妈妈的帮助下学自行车。
最初,由妈妈扶在车后,我骑在车梁上,两只脚使劲蹬着踏子,两手紧握车把,时慢时快,掌握不了平衡,总怕摔倒,紧张的满头大汗。慢慢的,我不那么紧张了,也有点技巧了,能够拐好方向了,但还是不敢让妈妈撒手。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敢座在车座上了,并慢慢试着连踏,哈,原来骑自行车并不多难!我回过头来刚想把自己的感受告诉妈妈,没想到妈妈早不在车后了,她站在不远处看着我笑呢!这一看不要紧,我慌神了,妈妈不扶我怎么能行?完了,手一松,腿一软稀里糊涂就“人仰车摔”,衣服扯破了,手和腿也划烂了,手上的血在慢慢的向外渗,我的眼泪在滴滴嗒嗒的向下流,心里满是对妈妈的怨恨,怎么能这样不负责任呢?撒手了也应该让我知道啊!
这时妈妈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我面前,捧看我流血的手一边拉看我向医院起走,一边跟我解释说:“冰冰,妈妈不是故意的,你小时侯学走路时妈妈也是这样的,偷偷的撒手,给你独立学走的机会,尽管你摔倒过好多回,但你却比同龄的小孩子提前学会了走路,我要永远扶着你走,你永远不敢放开脚步走,骑车也是这样的,我要一直扶着你骑,你就永远不敢让我放手,刚才你其实骑的很好的,只是你忽然看到没有了依靠,所以慌神了,孩子,从那儿摔倒还从那儿爬起来,等伤好了,咱们接着学,好吗?”听完妈妈语重心长的解释,我擦干眼泪重重的点了点头。再以后的日子里,我一有空就一人去试着骑,没几天我就能骑上在院子里兜圈子了。现在我已能骑车带人上学了,我车技高了吧!
我学会了骑车,同时也懂得了很多道理: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信心是成功最好的朋友。妈妈教我学会了走路,学会了骑车,也学会了做人。
耳边,是萧亚轩那首《美丽的插曲》。优雅宛转,就好象是只小小船,在心湖里荡着,荡着,不经意间,就撞到了湖底深埋的回忆……
他,在高一明亮的夏日里,被我邂逅。我,在每一个遇见的瞬间,被他震撼。就是这样,我不否认,我喜欢上他了。他有着足够的魅力,让我为之痴狂,让我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全跟随了他。
他,有着明亮的嗓子,可以将那些既好听而平常人又唱不了的歌唱得毫不费力,游刃有余。就这样,他靠着一只话筒,将他的思想,他的悲伤,在每一个不经意间,传递给了我。而我就这样,在台下,被他的悲伤击中,不得动弹,只好连自己的呼吸也挂着他,念着他。
我开始认识他。我们开始在每个瞬间“巧遇”。于是他也渐渐认得我。他不知道,我为了这每一次的巧遇,曾傻傻地在他的教学楼下装作走过的样子一个小时,曾经为了想多看他一会而报那些我并不想参加的补习班。而那些补习班,他也只来过几次,就没有坚持了。每次望着他那空空的位置,心中亦是无限落寞。他又没有来。我知道,此刻他应该在网吧里泡着,或是在球场上挥汗如雨。他就是这样的人,放荡不羁,冷漠,甚是高傲,而学习成绩亦是优秀。关于他的一切,我只知道这么多。我亦是不知晓他的过去,他的心灵,他的任何微小事情,我从不得知――似乎已经注定,他只是我心中的一个意象,而他本身是那么远,那么高不可摸。存在的,只是一个精神上的寄托,而那实实在在的肉体,那萦绕的淡淡香皂味,似乎与我相隔几亿光年的距离,似乎我已忽视这客观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而他却不得知,不会来和你一起分担这份思念之苦,这真的是一种悲哀。而我,就在这样浓的思念和悲哀中,错误地喜欢了他,而且,还以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延续着。
他喜欢一个人在阳台上看天。我为什么知道呢?他看天的时候我就在看他。他好象很疲惫,总是将自己的两只手全部衬在阳台上,趴着。我不知道他是用这样的形式休息呢,还是用这样的方式发呆。后来他告诉我,他用这样的方式悲哀一些事。他没有告诉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学会在他趴着的时候为他心疼。我们的教室,中间隔了两个班。人多的时候,挤挤嚷嚷,我就会看不见他。我会着急。我将手反在墙上,身体前倾,视线越过人群,然后看到他。于是才安心。这样的我,就像一个等待公车的要回家的小孩,这样焦急地等着车子来。时不时地朝车子的方向望望,才安心。他,就是这样让我牵挂。中间人少的时候,他也可以看见我。我就是这样怔怔地直视他,他亦知道是我。可是,他却不知道我的表情。因为,他是近视眼。他看不到这样远的距离。呵呵。是啊,他看不到我,我应该是哭还是笑。
偶然地,我有了他的QQ号。于是,我开始了从未有过的疯狂上网。每周星期六晚上,他会准时出现在“我的好友”里面。看着他的头像一颤一颤的样子,我亦是快乐。他的头像是那个有点酷的男孩子,短头发,带着眼镜,黑色的衣服。于是,我开始喜欢这样的头像。这属于他的头像。我开始试着和他聊天。他的话语不多,却带着那种淡淡的忧伤,将我围住。我们毕竟不熟,话题渐少。他,亦是一个太喜欢包裹自己的人。不会说真话。他是害怕受伤吗。我暗暗地想。
我们竟渐渐熟络起来。我们成了网络中的朋友,现实中的陌生人。造成这样是因为我看见他我就紧张,不自然,也不敢和他打招呼。只是在他不解的眼光中匆匆溜走。到是他,碰到了似乎是要和我打招呼,可我总找些理由赶紧走开。
看吧,他只适合活在你的幻想里,当他从中走出来,亦已不是他了。
我又一次这样对自己说。依旧感情复杂。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我们真的成了另一个世界的朋友。我们在网上,相处融洽。我们开始告诉对方一些事情。他也告诉我他以前的女朋友的事情。呵呵,他的以前。一块我多么想涉入的地方。曾经有过一个在一起三年的女朋友。分居两地,感情渐渐淡出。分手了,那女孩哭得很伤心。
尽管到了冬天,可我还是觉得不怎么冷。阳光一如既往地从云层中倾泻下来,雪白的大地顿时金光弥漫。耳麦里是苏打绿的《无语伦比的美丽》,那清澈的嗓音还是与往常一样让我陶醉。翻开《流年》,正想欣赏这如流年一般的文字,突然,眸子底下闪过一丝绿。
我欣喜万分,好像是寻到宝藏一般跑了过去。那是一个杂草丛生的角落,周围全是雪,可也正是因为这儿的一片白,更加突出了它的绿。它是那么小,那么可爱,细小玲珑,清新淡雅,绿得发亮。有谁会想到,在这白雪皑皑的冬季会见到这样一丝光景。雪白之中透出的几点绿,甚是美丽。我蹲在边上,撑着下巴独自一人欣赏着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我很是好奇,这是个什么东西?抚去它身上的积雪,这才看清它的真面目,原来是母亲心爱的吊兰。
我不知道,一向喜欢清闲的母亲,怎么会喜欢养吊兰的。起初被母亲从花卉市场买来时,它只有一丁点大,叶片黄黄的,看上去像萎水的青菜。可母亲却笑着说:“你不懂吊兰,别看它现在的样子长得让人伤感,可从另一个角度去观察,也许你会不由地爱上它。”我瘪了瘪嘴,似乎对母亲的话不以为然。今天一见,我终于理解母亲的话了,它确实让我的内心泛起阵阵涟猗,太阳似乎也喜欢上了它,想更近一点来瞧瞧它。渐渐地,那一片片的雪花,化成了一颗颗晶莹饱满的水珠,将吊兰的绿色放大了几倍。吊兰显得更翠绿了。
我向来对养花养草没什么兴趣,更谈不上研究。但我觉得奇怪,这吊兰为何会在冬天开呢?站在另一种角度,我猛然找到了答案,原来这就是吊兰的独特之处,在百花争艳的春天,在人们的赞叹声中,它选择了沉默,选择养精蓄锐、默默地工作为我们制造氧源。到了百花凋零的冬天,它才完成了自己美丽的蜕变。
耳麦里依然响着《无语伦比的美丽》。我猛然明白,它赞美的或许正是眼前这样的美景。我没有想到,在这个午后,那宛如香茗的吊兰,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另一种美好。
我又路过了那块小黑板,不禁驻足停留,一排排齐刷刷的“10”分中嵌着一个“9”分,显得格格不入。“9”分的上方,正是我的名字,而我,却勾起了唇角……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化学试场。每个实验台前都站着一名同学,忙碌但胸有成竹。我也在其中。加热不一会儿,同组同学的试剂都显出了蓝色,表明待测品是氧化铜。而我的沸腾了好几次,却仍是透明的。虽然怀有重重疑虑,我仍决定尊重实验事实,将“碳粉”填上了试卷。
我的预感果然应验,监考老师一路顺风地批着我的考卷,在短暂停留之后,在“碳粉”上打了个大大的叉。旋即,她转过身,在登分的黑板上写下了“9”。
9分,我的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只有9分,在那一排齐刷刷的“10”分中,是那么大而刺眼,又似乎是那么渺小。身边的同学纷纷作证,我的试剂的确没有变蓝。我二话不说,快步走回实验台,拿起那身份不明的黑色固体,请老师做实验。结果再次令我咋舌,加热不一会,试剂就显出了欢快的蓝色,在试管中轻飘飘地摆着……
“我还是觉得不对。”我一如既往地坚持着,又拿出了我用来做实验的稀酸。老师便拿来了ph试纸,它遇酸变红遇碱变蓝,准备作最后、也是一锤定音的检验。我屏息,凝视着那张试纸,慢慢浸入试剂瓶——一片浓郁厚重的宝蓝色迫不及待地蔓延开来,直至吞噬了整片试纸,很深,很深。
答案昭然,原来我用来做实验的稀酸,是碱。自始至终我都是正确的。并且,我不曾放弃。
同学们都觉得黑板上的“9”分应改为满分。而我却只是浅笑不语,就让这“9”停留在黑板上吧,因为,它是我坚持的成果与见证。它与其他的“10”分有区别么?不,9分,也可以那样完满。“9”终究保存了下来,同时,黑板上的9分,固执地不肯变蓝的试剂都将被镌刻在我的记忆中,时刻提醒我要坚持,坚持那些不该放弃的,比如那客观的,不容任何人辩驳的事实。
这块小黑板及其他一切,都将是我最引以为傲的记忆,同时,也是激励我走下去的不竭动力。
黑板上的记忆,美好、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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