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丁浩的文字时而温暖,时而朴实,时而犀利,时而伤感,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是一把手术刀,也是一杯么么茶。
本书36
那些相遇的人,像深夜的烟火,刺眼、明亮、发光,可最终要散场,然后各自归家,寻求别的温存。
老树会弯腰,古城会坍倒,连记忆也会生锈,所以,那么多相信最终还是被谎言扑灭。
往自己山水清秀的小镇走,即使长途跋涉,也不要半路停留。
往记忆里最初的海底游,一直游啊游,即便海水冰凉,也不要随便回头。
因为这就是坚持,因为能够坚持下去的快乐,从来都没迟到。
有一天,阳光照耀万里,你会看到万物复苏;有一天,坚强破土重生,你和春天共同盛开。所有的柔弱长出翅膀,翩翩起飞,那时候,你终会坚强!
本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令人动容,而且非常接地气,让人觉得就发生在自己身旁的事儿,不管是关于爱情,友情还是亲情,作者都有着非常正的'三观,非常钦佩他和书中每一个为自己喜欢的一切而活,不苟且,不将就!
爱有时很简单,对方说一句夸奖的话,你就能屁颠屁颠很多年;爱有时很复杂,对方给一个否定,你就能肝肠寸断一辈子。所以,遇见有温度的人,好好珍惜,这些人组成你生命中一点一滴的温暖,带你穿越黑暗的森林,使你成为一个善良不自卑的人。
所谓的深爱,不过是偏爱;所谓的绝情,不过是心情。想念的人在冬天里最炙热,悲伤的事在快乐中时常被提及。照顾好自己,葬得起过去,你才有继续下去的勇气。而勇气这东西,只能自己给。
人人都有躲不过的爱情题,猜不透的时间谜。时间长途跋涉,我们也一日千里,很多时候,不是不信爱,而是当你真正把过去放下了,新的感情会和新的价值观合二为一,而它属于新的你。
从前的从前,你们十分相爱,离不开对方,房子是你们的一座城堡。后来的后来,你们过不下去,离开了对方,房子成了一座坟墓。你的肉体葬在她的全世界,灵魂却漂泊在这座空洞的城市里,等待着她的收留,结束流浪。
也许人生之所以精彩,是因为我们会走很多很多的错路,然后等到发现方向错了,才知道一路上的风景都是出乎预料的美好。这才是人生旅行的意义。
也许,这一生,想念的会变成憎恶的,深爱的会变成尴尬的,期待的会变成笑谈的,听说的会变成真相的。没关系,没有治不了的绝望症,没有解不了的感情题。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所有的泪水决堤,都会变成笑着忘记。
最好的归宿,就是一起行走,在路上看遍花开花落,想念了就扭扭头;最好的行走,就是一起停留,路灯一盏一盏地熄灭,难过了就勾勾手。同类不一定幸福,冰遇见冰,会更冷,火遇见火,会焚烬。可火遇见冰,冰会融化,会有温暖。
安静于自己的世界,相信,那些刻在记忆里的温良,都会在寂静中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儿。当万千尘嚣落定,当落日长烟摇落,还有诗和远方,如此,已然很好,人人都该为自己喜欢的一切而活!
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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