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丁浩的文字时而温暖,时而朴实,时而犀利,时而伤感,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是一把手术刀,也是一杯么么茶。
本书36
那些相遇的人,像深夜的烟火,刺眼、明亮、发光,可最终要散场,然后各自归家,寻求别的温存。
老树会弯腰,古城会坍倒,连记忆也会生锈,所以,那么多相信最终还是被谎言扑灭。
往自己山水清秀的小镇走,即使长途跋涉,也不要半路停留。
往记忆里最初的海底游,一直游啊游,即便海水冰凉,也不要随便回头。
因为这就是坚持,因为能够坚持下去的快乐,从来都没迟到。
有一天,阳光照耀万里,你会看到万物复苏;有一天,坚强破土重生,你和春天共同盛开。所有的柔弱长出翅膀,翩翩起飞,那时候,你终会坚强!
本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令人动容,而且非常接地气,让人觉得就发生在自己身旁的事儿,不管是关于爱情,友情还是亲情,作者都有着非常正的'三观,非常钦佩他和书中每一个为自己喜欢的一切而活,不苟且,不将就!
爱有时很简单,对方说一句夸奖的话,你就能屁颠屁颠很多年;爱有时很复杂,对方给一个否定,你就能肝肠寸断一辈子。所以,遇见有温度的人,好好珍惜,这些人组成你生命中一点一滴的温暖,带你穿越黑暗的森林,使你成为一个善良不自卑的人。
所谓的深爱,不过是偏爱;所谓的绝情,不过是心情。想念的人在冬天里最炙热,悲伤的事在快乐中时常被提及。照顾好自己,葬得起过去,你才有继续下去的勇气。而勇气这东西,只能自己给。
人人都有躲不过的爱情题,猜不透的时间谜。时间长途跋涉,我们也一日千里,很多时候,不是不信爱,而是当你真正把过去放下了,新的感情会和新的价值观合二为一,而它属于新的你。
从前的从前,你们十分相爱,离不开对方,房子是你们的一座城堡。后来的后来,你们过不下去,离开了对方,房子成了一座坟墓。你的肉体葬在她的全世界,灵魂却漂泊在这座空洞的城市里,等待着她的收留,结束流浪。
也许人生之所以精彩,是因为我们会走很多很多的错路,然后等到发现方向错了,才知道一路上的风景都是出乎预料的美好。这才是人生旅行的意义。
也许,这一生,想念的会变成憎恶的,深爱的会变成尴尬的,期待的会变成笑谈的,听说的会变成真相的。没关系,没有治不了的绝望症,没有解不了的感情题。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所有的泪水决堤,都会变成笑着忘记。
最好的归宿,就是一起行走,在路上看遍花开花落,想念了就扭扭头;最好的行走,就是一起停留,路灯一盏一盏地熄灭,难过了就勾勾手。同类不一定幸福,冰遇见冰,会更冷,火遇见火,会焚烬。可火遇见冰,冰会融化,会有温暖。
安静于自己的世界,相信,那些刻在记忆里的温良,都会在寂静中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儿。当万千尘嚣落定,当落日长烟摇落,还有诗和远方,如此,已然很好,人人都该为自己喜欢的一切而活!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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