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叫罗伯特·克里斯托夫的美国人,想用80美元来周游世界,他坚信只要有信心,有诚意,任何目的都能达到。
年仅26岁的罗伯特完成了准备后,他就在口袋里装好80美元,兴致勃勃地开始了自己的旅行。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罗伯特为什么能成功?全在于他有积极的心态——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人一旦定下目标,就得坚定不移地走下去,那样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分析:世界上有多少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罗伯特的经历印证了一句俗语:“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要下定决心,坚持到底,就没有完不成的事情。
话题:“成功的魔杖”“梦想与坚持”“信念”
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是为人类造福而献身的神。他出于对人类的同情,为使人类免遭毁灭,把天火偷来送给人类,并把科学、艺术和医药等知识传授给人类,使人类从此能够战胜危难,并变得文明起来。他因此而惹怒了众神之王宙斯。宙斯用铁镣把他铐锁起来,钉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让神鹰每天啄食他的肝脏。普罗米修斯坚强不屈,对奉命来逼降的神使赫耳墨斯说:“我决不会用自己的痛苦,去换取你奴隶般的命运;我宁肯被缚在崖石上,也不愿作宙斯的忠顺奴仆。”马克思推崇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而献身的精神,称他为“哲学的日历中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
想像有强大的力量,许多成大事的人都首先从自己描绘具体行动形象开始,然后为实现愿望竭尽全力去工作。他们都是平凡的人,但是他们能焕发出自己的潜能,所以成就了伟业。不断想像自己成功的.场景,想像得越具体越好。成就伟大人生的最重要的法则是:人生将依照你自己的想像、所描绘的样子而实现。
董建华1937出生于上海,10多岁时移居香港。因不会讲广东话,同学们又听不懂他的上海话,常常被取笑。董建华人小志气大,主动与同学们交谈,一字一句地学习广东话,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消除了语言障碍。17岁时又到英国读书,父亲寄给他的钱仅够学费及生活支出,所以到了暑假,他还得去打工,如到餐厅服务、去煤气公司铲煤等。董建华在回忆学生时代这段经历时说:“不会说广东话要学,不会说英语要去英国,对我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而这种挑战给了我一个很好的锻炼。我喜欢为自己定下一个长远的目标。定下目标,我便会坚定不移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我从小就培养出这样的个性。达到一个好的目标,是人生的乐趣。”
分析:很多人都希望功成名就、出人头地,在羡慕别人的机遇与成就时,不妨先学习董建华,为自己定一个长远的人生目标,然后努力去实现它。
话题:“成功之路”“目标与实践”
1911年的“三二九”广州起义,是一次极其悲壮的起义。起义部署工作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原计划一千多人兵分十路的起义军,到了起义的当天只剩下了黄兴带领的一百多人,势单力薄的黄兴毅然打响了起义的枪声。这是一场明知道要失败而为之的起义,黄兴率领着这一百多人与百倍于他们的清军展开了破釜沉舟的决死斗争,起义勇士几乎全部遇难。黄兴何以要飞蛾扑火?因为他要给为此次起义捐款的华侨一个答复,他不能让起义流产,他更要给全国沉睡的人民敲响警世钟,唤醒人民推翻满清。“誓身先士卒,努力***贼,书以此当绝笔。”这就是黄兴当年写下的遗书,一封寄给了孙中山,一封寄给了为此次起义募捐的南洋华侨。
分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是任性,偏执,但有时却是一份不知前途却要义无反顾的执著。它折射出一种壮怀激烈的悲剧精神和美学原则。
话题:“诚信”“执着”
米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作家。他生于农家,年轻时跟人学画,因为不满其老师浮华的艺术风格,便离开了他的老师。后来,他在巴黎以画裸体画糊口,渐渐地他对此种艺术感到厌倦,但其他题材的画也卖不出去,因此,一度陷于贫困、苦恼和绝望的深渊。为生活所迫,他只好离开巴黎,住到乡下。在农村,他依然未能摆脱贫困,但美丽的大自然、淳朴的农民和农家生活,激起了画家的创作激情。他忍受了一切艰难,坚持创作,创作出了许多著名的作品,如《播种者》等。
记得那时四年级下半学期,我下课后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一不小心,摔了个大跟头, 疼得我连步子都迈不开了。爸爸知道后,连忙带我去看医生,医生说是软骨扭伤了,爸爸十分着急:“俗话说的好‘伤筋动骨一百天’看来这下得好好调养几天了。”于是,二话没说,就拨通了黄老师的电话,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并向领导请了很久的假。
自从爸爸把我从医院接到家后,他每天都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关心我,我需要什么,他总是在第一时间给予我,平时不怎么下厨的他还特地熬大骨头给我吃,甚至晚上要亲眼看着我入睡,他才放心,第二天,我发现爸爸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心想他一定是晚上没有休息好。
一周过去了……
星期一,爸爸开车把我送到学校,并亲自把我背到教室 ,还再三叮嘱我千万不要乱跑。晚上,爸爸来接我,还把我从一楼背到五楼, 到家时,我看到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额头以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第二天,妈妈不停的把菜夹给爸爸,让他多吃些,这时我才发现,这几天下来爸爸真的瘦了,看着他,我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
以前,我从不知道父爱是有味道的,但我今天才知道,父爱是甜的!
1963年,17岁的少年比尔·克林顿在白宫玫瑰园里,见到了肯尼迪总统。握手的一瞬间,他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我也要做白宫的主人。
此后,克林顿却连续三次放弃去华盛顿。1973年,他从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华盛顿一些政治大佬看上了他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麦戈文助选的经历,邀请他去工作。克林顿考虑了十天,拒绝了,他厌倦了给别人拉票。碰巧,阿肯色大学法学院需要一名助理教授,他决定去做教书匠。
1974年,他萌生了参选阿肯色州联邦众议员的想法。此时,一个名叫约翰·多尔的老朋友打来电话:“我现在是联邦众议院首席顾问,负责调查尼克松总统是否应受弹劫一事,需要年轻律师,快来华盛顿吧。”这一次,克林顿只考虑一天,就谢绝了。约翰·多尔十分震惊:“你犯了个愚蠢的错误。这是弹劾总统!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历史性机遇,你居然放弃?”
“全美国有才华的年轻律师都愿不惜代价为您工作,而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年轻人愿为阿肯色而战斗。”克林顿礼貌地挂断电话,投入联郑众议员竞选中。他每天工作18个小时,跑遍全州21个县。在每个偏远的小镇,他走进商店、咖啡馆、加油站甚至殡仪馆。“我喜欢一对一地‘零售’政治。这些小店主和殡仪员,认识镇上全部的人,他们就是最重要的选票。”结果,首次参选的他得到48%的支持率,但老资历的共和党人还是赢了。
1975年底,支持者们怂恿克林顿再次参加国会议员的竞选,“去征服华盛顿政治圈”。一个小时后,克林顿就说了“不”。“既然我想为阿肯色做事,不用做国会议员,做别的也行。”他决定竞选州检察长,这次他成功了。1978年他又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州长,并获得五次连任。
1992年,从未在华盛顿政坛“混”过的克林顿,成为白宫主人。回首往事,他说:“决定人生的并不是你选择了什么,而是你选择放弃什么。如果当初我去了华盛顿,我后来根本不可能当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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