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有挫败感,压抑的时候,发泄并不是好办法。不妨与先哲交流吧。
他(周扬)说:“我只喜欢富丽的色彩,至于宗教的精神,我也曾从佛教画中追寻他们的天堂……等等的观念。”我说:“他们是先有了佛教思想,佛教情绪,然后追求那种色彩来表达他们那种思想与情绪的。你现在却是倒过来。而且你追求的只是色彩,而你的色彩又没有感情的根源。”
佛教画不是不可画,而是要先有强烈、真诚的佛教感情,有佛教人生观与宇宙观。
从哲学角度来说,这里表明的是“意识决定物质”的道理。而这个道理,不仅仅是对于绘画而言,对于所有艺术形式的作品创作,都是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学艺术的,固然要学艺术表现技法,但这仅能将你与外行区分开来而已。真正要达到一定高度,就一定要对该艺术形态的文化背景有所了解。譬如,学书法的临苏东坡的《赤壁赋》,倘若作者对《三国》中的赤壁故事很熟悉,又对东坡词作特点有所了解的话,下笔自然有神。豪放旷达之气,是在肤浅的技法学习中得不到的。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这是诗圣杜甫写出的一句名言,这十个字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古往今来,凡是富有责任感的文人与作家,都将此奉为座右铭而镌刻于内心。因为“文以载道”,写文章就是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文章是存世千古之事,好文章影响极其深远。一个好作家应该明白自己在写作上的得失,把写文章看成开启人类智慧的千秋大事。
这不得不让人想到网络发达的今天,文章已经成为人们赚钱、炒作、中伤、恶搞的工具。肮脏的口水往博客上一吐,就算作一篇文章;半裸的照片往论坛里一晒,就算是一篇文章;随意发泄的胡言乱语往空间里一堆,也算是一篇文章!
不管是普通网民,还是那些著名非著名写手作家,都早已忘记了这句本该是所有文人的座右铭。现在好文章太少,发现的眼睛也太累,如此恶性循环,文章如何再承担起“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的使命!
最磨折人的不是脑力劳动,也不是体力劳动(那种疲乏很容易消除,休息一下就能恢复精力),而是操心(worry)!
倘使练琴时能多抑制情感,多着重于技巧,多用理智,我相信一定可以减少疲劳。
老子问一个古稀之年的老头:“你的牙齿还在吗?”老头说:“不在了。”老子又问:“那你的舌头还在吗?”老头说:“在。”这个简单到枯燥的故事给我们阐述了老庄道家思想的“无为”境界,即“刚强者死亡,柔弱者常存”的道理。
傅雷上述一句话真的很有道理——让人遭受心理折磨的,让人提前衰老的,正是操心;真正让人疲劳的,也不是体力,脑力的,而是精神上的情感泛滥。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些人把得失成败面子等看得太重。过于争强好胜很可能只落个灰飞湮灭的下场。压力太大的时候,怒气难消的时候,换种泰然自若的心态。少皱眉,少操心,做根柔弱的舌头又怎么样呢?至少不用像刚强的牙齿一样粉身碎骨。
练琴一定要节制感情,你既然自知责任重大,就应当竭力爱惜精神。好比一个参加世运的选手,比赛以前的几个月,一定要把身心的健康保护得非常好,才能有充沛的精力出场竞赛。俗语说“养兵千日”,“养”这个字极有道理。
中国哲学的理想,佛教的理想,都是要能控制感情,而不是让感情控制。假如你能掀动听众的感情,使他们如醉如狂,哭笑无常,而你自己屹如泰山,像调度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一样不动声色,那才是你最大的成功,才是到了艺术与人生的最高境界。
人乃血肉之躯,可人的一切行为都由精神控制。普通人与圣人的区别,或许就在于前者是感情的奴隶,而后者主载着感情。
现在我深信这是一个魔障,凡是一夭到晚闹技巧的,就是艺术工匠而不是艺术家。一个人跳不出这一关,一辈子也休想梦见艺术!艺术是目的,技巧是手段:老是只注意手段的人,必然会忘了他的目的。
想到一种人,在为了追逐金钱耍弄权术的沼泽中越陷越深,最终自我毁灭。他们的目的本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这是纯洁而高尚的追求。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以赚取金钱作为手段。那些走火入魔的人,老只注意“赚钱”这一达到“幸福生活”的手段,最终却忘记了最初的目标,最终在铜臭味中被毁灭。傅雷的话,是在提醒儿子,不要在艺术道路上走火入魔;我们多想一步,警戒自己不要在人生道路上走火入魔。
有人说:"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要在路上。"也有人说:"读书和旅行都能使人拥有不止一个人生"。还有人说:"行万里路与读万卷书一样重要″……
虽然对于现代人而言,旅行已经变得同吃饭睡觉一样容易,稍有点经济基础的人,只要念头一起,马上就可以说走就走。唯一不同的是我们旅行的目的,你是喜欢一群人热闹的放松压力,还是一家人休闲团聚,或者是背包客式的独自精神旅行,不同的方式会带给你不同感受。
一个人背着几十斤的背包在异国他乡旅行十几年,每天接触新鲜的人和事,通过旅行了解世界,认识自己,独立思考,治愈心灵,这样有情怀的事虽然是人人都向往的,但却不是人人都有勇气去实现的梦想。幸运的我通过阅读发现了这样一个已实现梦想的人—小鹏,他去过的地方多的连他自己都数不清,读他的《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就像自己身临其境南美旅行一般。
就像大冰在本书的推荐序言中所说,"或许当下的旅行文学有一千种一万种,但这一本和其他的皆不相同。"
本书于我之前看过的其它旅行文学确实有所区别,以前在我的印象里各色游记中最吸引人的是那些精彩纷呈,引人入胜的旅行图片,而作者的文字只如同小小点缀般在其中穿插。而本书能看到的图片并不多,幅面也很小,阅读时我关注的重点是他的文字所表达的意境与图片的呼应效果。
另一个与众不同是作者描写的旅行内容表现出许多精神层面的力量。全书记述了作者小鹏在南美大陆游历的全过程。他的这次旅行没有走人们熟知的常规路线,而是选择了格瓦拉在《摩托日记》中走的从阿根廷到智利再到秘鲁的摩托日记之路。这既是他致敬自己的精神领袖格瓦拉,也是为了学习格瓦拉在旅行中解答一些关于人生信仰的疑惑。
从旅途开始申请签证的一波三折到遇贵人相助,再到行程意外改变之后的所见所闻和惊喜惊讶。这一路所行作者小鹏带给我更重要的是他对旅行途中各种挫折与众不同的积极态度。
"我们的生活都不是童话故事,总会有无风而起的波澜,现状虽然不能尽如人意,但也还要继续,凡事只要不死心就还有希望。"——当他被秘鲁大使馆拒发签证时他说。
"我始终相信旅行中的阴差阳错永远都未必是坏事,说不定转个弯儿就邂逅了新的惊喜。″——当他长途车坐过站之后他说。
"看来所谓的平常心往往都是在遭遇了挫折后磨砺出来的,那些声称看淡风云的人不知道吃过了多少苦。″——当他遭遇抢劫未遂事件之后他说。
"所谓贵人并不是给你金银的人,而是给你机会的人,往往机会的价值永远超过金银。″——当他遇到能重新为他办理签证的人时他说。
"眼前的风景永远有比现在更好的时刻,也永远有比现在更坏的时刻,但那些都不是我们的。跟我们有关的只是当下,是用我们的眼睛耳朵鼻子,看到的,听到的,呼吸到的,也只有这一刻才留在我们的记忆里。″——当他被旅行中的恶劣天气折磨时他说。
"我们用旅行认识自己,这与具体的目的地无关,而与过程有关。在旅行中我们经常要独自面对一些突发事件,这时我们就能观察自己在第一时间的本能反应,是勇敢还是懦弱,是善良还是冷漠,是敏感还是麻木,这也是自己最真实的一面。"我非常认同他所说的这些话。
当我们通过一次次的旅行,一次次的碰壁,一次次的解决问题,我们自身也会不断的成长,对自己的认识也会日益清晰。
旅行真正的意义在于帮我们和世界建立了一种联系,通过我们走的路,遇到的人,感受到的存在,使我们对世界的看法慢慢发生改变。它既可以让人们忘却曾经的烦恼,也可以让我们和未来的自己无限接近。
马克吐温说过,20年后你不会为你做过的事后悔,会让你后悔的都是你没来得及做的事情。
所以有机会就去旅行吧,或者多读读好书!
“在公共团体中,赶任务而妨碍正常学习是免不了的,这一点我早料到。一切只有你自己用坚定的意志和立场,向领导婉转而有力的去争取。否则出国的准备又能做到多少呢?--特别是乐力方面,我一直放心不下。从今以后,处处都要靠你个人的毅力、信念与意志--实践的意志。”
千叮咛万嘱咐,父母心总放不下。儿子面临社会千变万化,如何应对,作为父母百感交集。用自己走过的经验,提醒儿子少走怨路,多踏捷径。这是天下父母的想法。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是父母心中托起太阳的希望。父母走的弯路,不希望孩子重蹈覆辙,希望他们能比自己“更上一层楼”。为人父母的都是这样吧。
天下午,我终于读完了我最心爱的这本书《昆虫记》。为什么要说是我最心爱的书呢?因为我想这本书把一个五彩缤纷的昆虫世界,活灵活现的从这本书中体现了出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法布尔经常一丝不苟的观察昆虫们有趣的“生活”,他把观察的一点一滴都记录下来,法布尔几乎穷尽了大半生的时间与精力陆续写成了10大卷《昆虫记》。《昆虫记》的发表,在世界上引起了一片赞叹之声,为此,法布尔还被称之为“昆虫荷马”。在1910年时,晚年的法布尔曾因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呢!
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感受到了法布尔的一生那种刻苦勤奋、锐意进取、自学成才的能力与他的那股钻劲儿、韧劲儿、孜孜不倦的劲儿,简直是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是非常人能够所理解的。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研究之深,使他笔下的那些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以后,着实的感到了昆虫的可爱,就连让人最恶心的食粪虫让人看得都妙趣横生。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我们应学习法布尔的这种精神,在任何情况下,干任何的一件事情,都必须要有一股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再会不断的进步,让自己更上一层楼;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件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认认真真的干好我们的每一件事,不要老是浮在水面上,如果是这个样子,那么你将一事无成;我们在观察一些事物的时候,要对那个事物表示有一种好奇心,这样才可以写出一篇好的观察日记。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这周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美好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美好。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希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可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法布尔先生的菜地里有许多昆虫。有红蚂蚁、圣甲虫、蝉、松毛虫、蟋蟀、萤火虫、螳螂、蝎子、黄蜂、蜘蛛…… 日记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昆虫是圣甲虫。圣甲虫是搓粪球的清洁工。为什么说它是清洁工呢?因为它会收集牛、羊等动物的粪便,将粪便滚成粪球,当作它们的晚餐。有一只名叫小丽的母圣甲虫,她还搓过像苹果那么大的粪球,而且她还邀请其它的圣甲虫一起共进丰盛的晚餐,多么好客啊!
我最不喜欢的昆虫是红蚂蚁。它们很懒惰,平时它们的工作都是黑蚂蚁宝宝做的。红蚂蚁经常偷黑蚂蚁的孩子,把它们当作奴隶,自己就什么活也不干。黑蚂蚁的妈妈就可怜了,因为它们失去孩子,它们肯定很想念它们的孩子。可恶的红蚂蚁,真坏啊!
让我最感动的是蝉。你们知道吗?公蝉是一名优秀的歌唱家,母蝉是不会唱歌的,但她会生许多蝉卵。小蝉要经过四次痛苦地蜕皮,而且在蜕皮过程中还要避开小鸟和蚂蚁,最后才能成为一只真正的蝉。但是成为真正的蝉后没有多久,它们就衰老而死了。
法布尔先生菜地里的昆虫给我带来了许多昆虫的知识,原来昆虫是那么神奇、那么可爱!我真想变成一只小昆虫,去昆虫世界里探索更多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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