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一只橡皮,一只平凡的、普通的橡皮,我的任务就是把主人做错的题擦干净,把主人写得不共整的的字擦掉。我本应该默默无为的为我的小主人服务,可是就是因为我,却引发了一场“小战争”。我的命运从此改变了。
那是我的小主人的班主任去学习的那个下午,我本该静静地躺在他的文具盒中午休,可是因为小主人想借同学大玮的书《植物大战僵尸》来看,就把我作为交换。看书本应该是好事,但是用我做交换我是极不情愿,可也没办法呀。换就换吧,这一换,不得了。之前,我的小主人就送给他的朋友杨明祥一块和我一模一样的橡皮,杨明祥找不到了,看到大玮桌子上的我,就说我是他的,大玮呢,当然不希望我走,于是两人争吵起来,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开了,最后商量旋转橡皮来决定橡皮归谁。老天呀,我还要受他们的折磨。比赛开始了,大玮先转,好在转的圈数不多,我被转的晕头转向。紧接着就是杨明祥了,他还没有拿起我,就被贾鸿熙给拿走了,说帮他转。一圈、两圈……我受不了了,我只好静静地躺着休息。最终以杨明祥胜利而告终。我属于杨明祥了,这时,大玮受不了了,一把抓起我扔到了窗外,命运悲催呀。你们不知道教室走廊的窗外就是马路,我滚呀,滚呀,就到了马路中间,呀!汽车来了,躲不过了,就这样被压过去了。好疼呀!
汽车过后,望着四楼的教室,我的同伴们都舒服的躺在他们小主人的文具盒里,我呢,恐怕会被清洁工送往垃圾场,分别了,可爱的小伙伴。
我只想说:孩子们,我只是一块普通的橡皮,我是你们的学习用具,不是你们玩耍的玩具,也不要因为我而起冲突,要团结、和睦。这样才能共同进步。
我是一块普通的4B橡皮,一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宽宽的肩膀、结实的身体,穿一件黄色外套,戴黑色领结,是一位英俊潇洒的橡皮绅士。
我每天都忠诚地完成自己的使命——擦错别字,我的人生格言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每当小主人写错字时,我就挺身而出,跳到小主人的本子上,用我强而有力的胳膊在错别字上用力地擦呀擦,直到连错别字的影子都找不到才停止。慢慢地,我的国字脸变成了瓜子脸,宽宽的肩膀也变得又细又窄,可是我一点也不后悔,每当我听到老师表扬小主人字迹工整的时候,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不知从哪一天开始,顽皮的小主人就不再喜欢我了。他把我当成子弹扔向别人,不仅扔痛了别人,还摔疼了我自己。有时小主人一气之下还会来一招“如来神脚”,这“如来神脚”力道可真不轻呀,踢得我半死不活不说,还把我变成了“黑乌鸦”,绅士形象顿时荡然无存。我“呜呜”地哭起来了,小主人不但不安慰我,反面重重地把我往黑乎乎的课桌洞里一丢。我好害怕呀,想大声喊叫又不能,又害怕小主人用笔尖扎我,只好委屈地低下头轻轻地哭了起来。正好这时小主人写错了一道题,正在到处找我,我悄悄地躲了起来,小主人越来越急,他焦急地央求道:“老天爷呀,让我的小橡皮快点出来吧!我以后一定好好地爱护他。”听到这里,我把所有的伤心委屈全忘记了,立刻原谅了他。小主人看到我,欣喜若狂地叫道:“谢天谢地,你终于又回到我身边了。”
从此以后,我不但变成了小主人的写字卫士,而且还和小主人成为好朋友,每天形影不离。
哈喽,大家好,你问我是谁?哈哈,我可是一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橡皮。看我穿着淡蓝色“外套”和深蓝色的“裤子”,它们可是我“坚强的铠甲”,我不过要是把“铠甲”去掉,那就是一块白白净净的“年糕”了。哎哎哎,注意别把我吃了。
可奇怪的是,我这么好看,居然没有一个人来买我耶。每个路过的人几乎都会把我拿起来掂一掂,然后又把我放下。这天又来了一个小姑娘,她仔细地挑了挑,最后把目光聚到我身上,啊啊啊,我要好好表现一下,我连忙挺直腰板,满心期待地看着她,小姑娘把我拿起来放在口袋里,那里好黑呀,一点光都看不到。过了一会儿,我慢慢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旁边有之前货架上的钢笔、铅笔、尺子等,不久,我和它们成了好朋友,并知道了这里叫文具盒。
一开始小主人很爱惜我,恨不得把我天天带着,我也尽心尽力的为主人服务。有一次小主人考试的时候,居然把“屋”写成了“房”,我心急如焚,想要马上告诉主人:“你有一个字写错。”可我又不会说话,只好滚到错字上面,小主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旁边的错字,“啊,这个字写错了。”小主人终于发现了,用我把错字擦掉了,擦完之后又把我擦黑的地方搓了搓,搓白了才满意地放下了我。嘿嘿,小主人真好,虽然我瘦了一圈,但我还是很满足,就当“减肥”好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越来越小,最后都不能用了,小主人之后把我丢进一个箱子里,我往周围看了看,旁边都是一些断掉的尺子,小的不能用的铅笔,可以说这里是养老院。
希望小主人的下一块橡皮会为主人尽心尽力的干活吧!
哈啰!大家好,我是一块小橡皮,被做成了西瓜的模样。最外面薄薄的绿色,是瓜皮;中间厚厚的红色,是瓜瓤;上面点缀着的像芝麻粒儿大小的黑色,是瓜子。
在橡皮家族中我只是很普通的一员,我不像哥哥姐姐那样个性鲜明招人爱:他们有的颜色鲜艳,有的造型时髦,有的会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这些都是我不能比的。我常想,小主人之所以挑中我,大概是因为当时艳阳正烈,而我的相貌能让他口舌生津吧!
别看我个儿头不高,我可是主人的好帮手呢。当他写错字时,就会将我从文具盒里邀出来为他“清扫”错误,眼疾手快的我此时便会立刻趴在那些错误的地方,尽心配合主人。不过由于皮肤的特殊性,主人摩擦的时候,我会将笔墨迹或纸屑用力裹挟最终剥脱出去,这时全身上下会产生一股持久火辣的痛,我不禁在心中暗叫:下辈子再也不当橡皮了。可当看到小主人消灭错字后脸上露出的笑容,我又觉得这点皮肉之苦不算什么。
与小主人相互陪伴的日子里,我们也成了好朋友。每当小主人学习疲惫的时候,会放声大叫,“啊——我想出去痛快地玩”;在受到委屈的时候,会小声嘀咕,“哎,根本就不是妈妈想的那样”;在收到礼物时,会傻傻发愣,“哈哈,蛮好蛮好”……别看我只是一块小橡皮,小主人的每句话我都能听懂哦。渐渐地,我也将自己的喜怒哀乐与他分享:过度清扫时的烦恼,被随意丢置时的委屈,得到用心呵护时的欣喜……与小主人的心灵相通,让我深深觉得自己也是个有血有肉的小小少年。可与小主人不同的是,他会越长越大,而我却越来越小。
眼看三个月过去了,我的身体不再圆润,脸上有了皱纹,皮肤也不再光滑,我渐渐意识到与小主人的缘分就要结束了……想到这里,我就难过,真希望以后小主人能少写一些错别字,这样我就可以永远赖在他身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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