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如同一颗石头,仅是世界万物中最平凡不过的事物,但只要努力地去锤炼,也会钻石一样璀璨……——题记
作为一只有鸿鹄之志的鸟,飞高不过青天白云,这辈子就算是白活了。
一年一度的“鸟界飞翔技能评比大赛”开始了,所有的鸟儿都开始了最高强度的训练,想在这次比赛中一举夺魁,成为万众敬仰的飞翔能手。森林里好热闹,就我最清闲,哼着小曲儿,不紧不慢地飞着,我就属于那种破罐子破摔的鸟,何必自讨苦吃!其实想想,我也有过远大的志向,就在上一次比赛,我也像其他鸟儿一样,想成为一只英勇神武的鸟儿。为了得到专业的指导,我拜了褐雨燕为我的导师,他可是赫赫有名的飞翔高手。从那时起,吃饭、睡觉、训练成了我每天的工作,从基本的翅膀的力量训练,再到飞翔的技巧性训练,我都做得很好,唯一不足的是我发现我居然恐高,对于鸟类来说,恐高就等于患上了癌症,就算褐雨燕老师再厉害也无能为力。
我不止一次想要尝试飞得比平常高,就在比赛的前一晚,我独自来到训练场,我不信!我仰天怒吼,铆足了劲,一飞冲天,立马一阵强烈的眩晕感向我袭来:我的`翅膀就像是灌了铅,扑腾几下就掉在了训练场的草丛里。我感觉身上的毛像被人用钳子一片片拔掉,疼得钻心。
比赛如期而至,当裁判员吹响口哨的时候,所有选手像箭一样飞了出去,就在要飞到我不敢超越的高度时,恐惧使我的翅膀抽筋,我的飞行就这样戛然而止:场下一片欷歔声。正想得分心的时侯突然撞上了我妈妈,我心里有点害怕和惭愧,她飞到我身边让我抬头看天空,然后平静地说:“别忘了你是一只鹰!”第二天,我重新开始了强度训练,尤其对于高处飞翔的心理恐惧的克服:我相信事在人为,让我来一次鹰的重生。
很快,又一年决赛开始了,熟悉的哨音吹响,我铆足了劲,一飞冲天……
放学了,忙碌了一整天学习的我拖着身子回到了家,把书包放下放到了书桌上,正准备拿出今天的作业写时。我看到了书桌角的小电灯。这时,似乎时间都在倒流。我依稀看到了初二时的自己。
那时候的我成绩很差,每一次的考试我都是班上垫底的一名。当我对学习不再抱有希望的时候,我遇见了——她。
她是我们班学习比较拔尖的一类,成绩也很好。当我正准备放弃我的学海生涯时,她悄悄的给了我一张小纸条便走了。我趁四下无人的时间,我缓缓的拆开了那张小纸条。迎来的是一阵墨水的清香,映入眼帘的是用正楷字书写的一句话:“不要气馁,我相信你可以的。”
看到这句话,我看了看她。看见她正在努力的思考一道题。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竟重新促使着我开始学习。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和她成为了好朋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思考,一起加油。因为有了她的帮助,所以我的成绩也开始慢慢的向上走。终于,在我不懈的坚持努力下,我也成为了尖子生中的一份。
偶然的一次机会,实验分组把我和她分到了一组。在实验课课上,我们积极的讨论问题,一起思考。就因为我们的大胆质疑,创新。所以我们的实验小组每一次都是第一,但这样的好景并不长。
那天的天空是阴沉的,连空气也没有往日的清新。只记得那天早晨她走过来吞吞吐吐的对我说:“因为家里的原因,所以我要转学了。再见,我会记住你的。”
当我听见这句话时,就仿佛一道晴天霹雳一样打在了我的身上,让我十分难受也让我的心情跌入了谷底,坏到了极致。
希望是那样美好,现实是那么残酷。她——还是走了。下午的时候,又是一节实验课。而这一节实验课,变得再也不完整了。我旁边的只有一张冷冰冰的板凳,而人,却已经不在了。实验也只有我一个人去完成。那个小电灯也是我为了纪念她而做的。
因为她的离开,我也就消沉了下去。直到那天夜里,梦中的她告诉我:“不要伤心,不要气馁。我相信你会坚持下去的。”
我明白了。她的离开,并不是让我变得颓废下去的。而我应该,化想念为力量,化伤心为动力。要争取做的更好。
现在,我要更加努力。爆发出更加强大的战斗力。不管学习的时候有没有她,不管在学习的路途中会遇到什么困难。不管学习的时候会遇到什么挫折。我都要坚持下去。
这种感觉就像浴火重生一样,让我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让我重新找到了自我。让我大声告诉世界:“我来了,创新世界别忘了还有我。”
我是一个不走“淑女路线”的女生。因此,我也变得与众不同。
在家时,我爱挤进小时候穿的礼服,给自己扎上十几条小辫子,有时还会“精神分裂”,同时扮演两个不同的人物。
除了喜欢扮演人物,我还是一把游戏的“好手”呢!
记得毕业典礼那天,有一个游戏项目,是在身上贴满便利贴,然后再想尽各种办法将其甩下(不用手)。这时,在主持人打算抽同学上来玩游戏时,我却在一群不敢上去玩的同学中自觉地举起了手。其他同学都笑了起来,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我,仿佛是等我为他们送去一场精彩的“表演”。
“好!”我拍拍膝盖站了起来,搓了搓手,像军人一样“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到了台中央,并自觉地将双手抬起。等同学往我身上贴满便利贴时,观众席上又爆发出一阵笑声。
随着音乐的播放,我忘我地甩起身子来,像身体触电了一般疯狂地抖动起来,这一招还挺有效,不少的便利贴飞落下来。接着我开始蹦跳,一边蹦一边甩头,像一个激情四射的摇滚乐手。甩着甩着,突然,一个黑影甩出,原来是眼镜被我甩飞了。我是看不见我当时的模样,但从人群中一浪高过一浪中的笑声可知——那一定很逗。
你可别小瞧这便利贴,虽看它小小的一张,贴在身上就像是长了根,很难将它甩下。背上还贴着两三张便利贴,呀!屁股上还有一张!好家伙,这是谁贴上去的?不管了,我左右一张望,好地方!我急忙跑到舞台右侧,大家的目光也跟我聚焦到舞台右侧,猜想我要干什么。我把背往棱角上一靠,再像清晨健身的老爷爷一样左右蹭着,果然,它招架不住,飘落下来。原本我以为屁股上那张也会被带下来,然而它还牢牢地贴着不肯走。“看来还得再蹭一次了。”我一握拳,一蹶,屁股正好碰在棱角上,我再次左右摩蹭。我看到大家都为我鼓起了掌,甚至还有为我拍照的呢!与众不同的我也在这个游戏中获得了大奖。
在班里,路上,有时我会突然飙起山歌来,于是所有人的目光就聚焦在我身上。我并不为此苦恼,虽然爱搞怪会让人对我指指点点,但我也因此与众不同。在大家伤心时,我的乐观,开朗会感染他们。所以我在在生活中也结识了更多的好朋友,也因此锻炼了胆量,尝试别人不敢尝试的事。
我因搞怪而与众不同。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都有自己无与伦比的灵魂,都有与众不同的爱好。正因为如此,我这个热爱唱歌的男孩才与众不同。
我曾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唱歌?也许是为了好玩吧,也许是因为开心吧……但是这通通不是原因。我爱唱歌,是因为我热爱音乐,音乐能够让我静下来,细细地品味其中美妙地音律。我见过很多唱歌非常动听的人,他们无非是把唱歌当成一份工作譬如歌星,音乐老师等等。我把唱歌当做一种娱乐方式,为了舒展自己的心灵,为了使生活更加充实,为了每分每秒都在愉快中度过,所以我爱上了唱歌。
九月是开学季,我凭借着自己不经意的歌声,打动了许多同学。于是每当一下课,一小部分同学们便围过来要听我唱歌,我一开嗓,同学们便欢呼起来,这样一来,更多的同学围了过来,争着抢着要听我唱歌。还有几个掉进钱眼里的同学直接说:“要不你开个演唱会,我们来收门票费,然后三七分怎么样?”一说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而我却拍拍他们的肩膀,故作郑重地说:“你们呀,放下钱财,回头是岸。”“哈哈哈……”这一次,便是哄堂大笑了。
时间倒转回一年前,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K歌软件(全民K歌),当时翻唱了几首自己拿手的歌,发布过后,听着自己演唱的歌曲,别提心里有多么满足了。就在最近,网上来听我唱歌的越来越多,关注我的人也越来越多,最高的时候已经达到905人。我想:既然大家都这么喜欢我的歌声,那么我就把我最动听的歌声唱出来,让大家沉浸在音乐的海洋里,忘记烦恼,忘记忧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每一天。
因为歌声,我才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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