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15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完)
那天下午风和日丽,我独自高高兴兴地走在上学路上。突然,我发现我没有戴红领巾上学,连忙看了看手表,快两点二十分了,如果现在回去,一定来不及的.,我心里慌了起来。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大礼包——一条红领巾正呈现在我眼前。真是喜从天降!我兴奋地盯住它,然后赶紧小跑过去,偷偷地向四周扫了一眼,看见没有人留意,我立刻捡起红领巾,一把把它塞进了衣袋内,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然后,我一直往学校走去。当我走到学校门口时,突然有位小学生向走来,我想:他一定是值日生,现在他看见我没戴红领巾,肯定是想趁机捉住我。想到这里,我立即把红领巾戴上,不一会儿,他果然走了过来,他说:“姐姐,我刚才丢了一条红领巾,请问你有没有看见呢?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条红领巾是他丢的。我低下头想:我的确拾到一条红领巾,可是,该不该还给他呢?我正犹豫不决,突然看见他用渴望的眼神注视着我。可到最后,我还是狠下心来,说:“对不起,我……我没有看见。”顿时,他眼里闪耀着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他轻声地对我说:“谢谢。”然后渐渐消失在人流里,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顿时感到脖子被那条红领巾勒住了,勒得快喘不过气来了,我这时才想到唯一能解开这条红领巾的办法——诚实。
现在,每当我看到胸前的红领巾时,脑海里就会清楚地浮现出那件事,它好像在鞭策我:做人一定人诚实。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李大进提出,目前审议中的慈善法草案,和现行的至少5部法律有交叉、重合、甚至个别相抵触之处。这些法律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信托法、合同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现在的慈善法草案,无论是总则还是附则中,都没对这些情况给予充分的说明。比如说,慈善法出台后,执法依据是从旧还是从新?应给予明确。为了避免在这部法律的执行和实操过程中,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和界定上的模糊,以及最终认定事项上的混淆,应当将与这部法律相冲突的法律修改尽早提上日程。
汤素兰:将有益的书送到农村师生手上
中国教育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提出,应当完善图书采购配送机制,把高质量的、对师生真正有益的书送到他们手上。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图书采购机制。
“可以组织专家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农村中学的实际情况,每年推荐应该采购的图书目录。把这份目录事先交由师生选择和增补,再由教育部门汇总拿出图书拟选购清单,由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最终让学校师生对公开招标采购的图书从质量到价格进行综合打分,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汤素兰建议。
《潜规则》是著名作家、记者、历史学者吴思所写的一本书,读后让我颇为震撼,之前我对潜规则的印象只停留在很表面,就是讨厌,喜欢用一些道德观念去评价它,还自认为十分正确,读完此书之后,才知道没那么简单。
“潜规则”通常指看不见的、没有明文规定却约定成俗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又叫灰色规则和内部章程。潜规则无处不在,在书中,甚至可以说它支配着中国古代社会的运行。潜规则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利益的问题导致,权力的背后是金钱,是利益,有权就有钱,有钱却不一定有权,权力在分配的时候大小不一,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权力小的人要夺权,权力大的要保权,在一系列利益相争中,各方趋利避害,形成恶性循环,也就产生了潜规则。
潜规则是一个恶性循环导致的结果,但是却很难消灭,无处不在的\'潜规则就像一条条树根一样,扎根土地,构成了中华大地的根基,如果连根拔起,恐怕整个社会都会崩塌。现在为什么大家都想当官,因为当官稳定,还有灰色收入,而灰色收入就来自于潜规则,如果不遵循,就会付出代价,恶性循环,没有尽头。
面对潜规则,各个利益集团都有太多的无奈,要想根治潜规则,不是连根拔起那么简单,需要一步一步的改变,通过对制度的逐步完善,法律的不断加强,再辅以道德的教育,在利益的相互牵制中,才能使潜规则逐步减少,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而西施,除了美,已经没有其他词汇可以形容了。她就像一个卧底。因为有了她,吴王夫差亡了国;因为有了她,越王勾践得以报仇雪恨。虽然在吴国她是亡国的祸水,但在越国,她是名副其实的开国功臣。她的美,毁灭了一个国家,也创造了一个国家。她的美,颠覆了一段历史,又开启了另一段历史,她做的事情实在是不平凡,但因为她爱范蠡,所以她甘愿做这些普通的\'人不敢做的事。如果,他可以自己选择生命,她会不会选择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厮守一生呢?
所以,红颜不一定就是祸水。
貂蝉,她心甘情愿被王允当作棋子摆布,但这一切都只是出于一个很简单的目的:报恩。就因为这两个字,她错过了一生的珍爱,成为了一个围绕在几个男人之间的女人,就因为这两个字,她成了红颜祸水,被人灌上了千古的骂名,就因为这两个字,她连死活都难以得知。她的美,使她被人摆布。她的聪慧,使她走上了绝路,她的重情重义,使她成为红颜祸水。报恩对于她来说,虽然情意上得到了释放,但却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摧残。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还会义无反顾地选择报恩吗?
红颜祸水,一个永远都属于杨玉环的词语。我们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真的漂亮,但它的确令唐玄宗对她神魂颠倒。许多人认为,她是为了唯美的爱情和奢华的生活,才会不惜嫁给丈夫的父亲,但又有谁知道,她当初被接进宫时,是不是也是被迫的,也有怨恨呢?而她尽力讨玄宗欢心,是不是也是因为后宫的残酷?这一切,只有她自己知道。因为她的美,唐朝出现了“天宝危机”,“安史之乱”.但这一切的责任,都要由一个女人去承担吗?如果当初她没有见到玄宗,她会不会还是寿王妃,一个可以相夫教子,一个可以平平淡淡度过一生的女人?
每当人们提起红颜,就总会和祸水联系在一起,而我却不这么认为。正是因为她们拥有沉鱼落雁的容貌,她们才会引人注目;正是因为她们闭月羞花的美貌,才会发生这些不知是福还是祸的事;更因为她们倾国倾城的姿色,她们才能主宰一段历史,才会拥有可叹的命运,而她们只是为了一样很简单的东西,和平,恩情,爱情和金钱,才会做出一些他人眼中非比寻常的事,甚至失去亲人和自己的生命。
也许,红颜并不是祸水,但有时,红颜总是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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