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个女人,小的时候,她的母亲把她送给了别人,因为家里太穷了。长大后,她知道了这件事,心里极其怨恨,觉得父母太狠心了。她的母亲几次想要来相认,她都拒绝了,连母亲亲手给她织的毛衣她也一次没有穿过,她把那件毛衣收了起来,搁在箱 底,一直放着。就这样,她结了婚,生了孩子,但她的心一直沉浸在怨恨里。在她三 十岁的那年,突然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那时刚好是冬天,乡里的人送来信,说母亲 想见她一面,让她穿上她亲手给她织的'毛衣。
这个女人听后,心里开始有些慌乱。再怎么样也是生母,她急急地穿上母亲织的毛衣 上路了。在路中,她觉得冷,于是把手伸进口袋中取暖,她突然在口袋中摸到了一张 折着的纸条。她拿了出来,好奇地打开,原来是母亲写给她的信。母亲说,家里的另 一个孩子是捡来的,那时候实在养活不了两个孩子,才决定把她送出去。因为,那个 孩子实在太小,又病得不成样子,除了他们两口子,没人要那个孩子。
她看到这纸条后非常震惊,眼里涌出了泪水。母亲这么多年是怎样的伤心啊,她是她惟一的女儿啊!
赶到母亲那里时,老人已经辞世了。母亲走的时候,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枚扣子,那枚扣子是蓝色的。在母亲的身边放着一封信,信里说,送给她毛衣的那天,回到家里才 发现,那件衣服上缺少了一枚扣子,那枚扣子掉在了地上。母亲把它捡了起来,一直 想去帮她缀上这枚扣子。想了十几年,希望再见到她,希望亲手把扣子交给她,母亲 欠她一枚扣子。
她拿着这枚扣子,扣子已经被磨搓得光滑圆润,亮闪闪的,她不知道,每当深夜时, 母亲想起她,就会拿出那枚扣子,放在掌心静静地看,看了十几年。
这个女人后来在七十五岁那年去世了,去世前的日子里,她都在悔恨中过日子。前三 十年,她在怨恨中过,后四十五年,她在悔恨中过。不知她在闭上眼的一瞬间,有没 有想过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没有为她这一生最后一次悔恨?前三十年已无法挽 回了,为什么后四十五年还要去为前三十年付出那么多的代价呢?如果在母亲给她送 来毛衣的那天,她能够宽容一次,那么,她的一生可能就要改写。
上苍给了我们同样的生命,当走到人生的尽头时,能够留下的会是什么呢?我们留给 别人的又会是什么呢?学会宽容别人,也是善待自己的一种方式,生活,是在宽容中 越走越宽广的。何必为曾经的伤害耿耿于怀呢?时间终究会冲淡一切苦痛,但我们为 什么要等时间来冲淡呢?学会及早地忘却,及早地原谅,及早地享受生活,生命里美 丽的日子不是会多些吗?
岁月的美,就在于它流逝后再也不会回来。能在有限的日子里多些美好时光,就是在 延长自已的生命!
学会宽容别人,在我们老的那一天,就会发现生命的每个端点都不再有因狭隘而造成 的遗憾,也会给他人的生命中增加快乐和亮点。毕竟,只有美,才是永恒的。你人生 会因为你忘掉不愉快的记忆而春光灿烂
过往,是老院子,是乡间田垄,是阴凉老树下的竹藤椅。是院子里晾晒的五谷,是暖日醺,满地的人间生香。
过往,是老阿嬷,是破晓鸟啾,是砂锅里咕咕的小米粥,是八仙桌前的顽童,是炊烟气,满屋的人间清欢。
我的童年长在质朴的乡村,留在多情的乡村。不过是那叼着三叶草撒欢儿奔跑,在田垄上追逐天上浮云的日子,不过是深夜听着床头阿嬷摇着蒲扇,同我道狗哥哥和鸡弟弟的故事。
后来年岁渐长,我离开了乡村,可故意把心落在了乡村。每日破晓我都会站在窗前遥遥望着第一抹刺破扬尘而来的芒光,看那与故乡同一片的天空,却是晴空万里的,大抵是缱绻的云也眷恋娇美的故乡罢。我也时而耸动耳朵,试图听见我远方的.心跳,听见那清脆鸟啾,可终不过是轿车轧过马路发出的刺耳摩擦声
静思往事,如在目底。伴着日复一日的温奶蒸包,两点一线,我愈发的思念乡村童年的无忧无虑,逝去的乡村童年带给我的欢乐。其实,我没有失去。
是一天清晨,我仿佛梦回乡村,在睡眼迷蒙中被枸杞小米粥的醇香溢满鼻腔,听见了咕咕作响的热粥和砂锅悉索的摩擦。心里一悸,我连忙翻身下床,赤着脚寻味探向厨房。“等你看到锅里冒鱼眼泡了,就用木勺慢慢顺时针搅……”阿嬷婉柔的声音从温热电话中续续传来,我探头望去。只见母亲着蓝印花棉纺裙,一头掺杂着缕缕白的青丝随意地挽着,肩耳边夹着手机轻声说话,边持着木勺缓缓地,轻轻地匀着,散发的绵密绵香,都好似在我心头挠痒痒。
炉灶的火正好,熏得满屋生香。旭日也不燥,只是斜斜的倾下,躺在母亲的白发上,析出点点银光;滚在汩汩热粥中,泛出圈圈金芒。我倚在门框边,阖着眼,痴痴的享受着,忽的一声啁啾彻底把我拉回记忆的乡村,阿婆呢喃,鸟声阵阵,树叶沙沙,是那暖日曛,柔风拂,粥香飘……
“你醒啦?闻闻,这粥,你想念顶久了的吧。”我站在田垄上,手中抓着一大颗嫩青的四叶草,正摆弄着。忽地听见母亲清晰话语,顿然醒神。“原来,是梦啊。”边想着,我步至桌前,浅尝一口。又好似梦回乡村,坐在八仙桌边,眼巴巴地望着青瓷碗里细软幼黄的小米粥,痴痴地盯着米粥上浮曳着的几点红。重拾失去过往,似是一个激灵,全身都被调动起来。我等不及纳凉,大口呼气,贪婪地吮吸着,一刻不愿停。
“喜欢吃呀,那我以后天天给你做。”“喜欢吃呀,那我以后天天给你做。”耳边母亲颇为得意的话语与记忆中阿嬷洋洋自喜的话语瞬地交织在了一起,久久回荡在我的脑腔。不知是粥太烫,我顿时热泪满面。再品,粥变得有点咸,有点稀。我仍大口喝着,不为久违耳边在树桠跃动的鸟儿欢快唧啾,不为唇齿间糯软的米粥醇香浓郁。只为我心所念:其实,我没有失去。
我才知道,阿嬷一直挂念我,乡村的记忆里有我,母亲深爱着的,是我。其实,我没有失去。虽离乡已远,但爱,一直在。
现代刑侦理论中总有凭笔迹辨人一说,因为一个人再怎么隐藏、伪装,流在骨中的血脉是不变的,而笔迹如是,文章亦如此,于书山稗海中沉潜含玩,钩沉觉隐,一旦发而为文,纵有千万般隐匿修饰,字里行间总是风流个性,不可抑勒。
普鲁斯特早年时发表过一些小说与评论,纵然与举世闻名《追忆》一文相差颇多,不论从语气还是行文方式都有不同,但若仔细品味,他那对于细微事物的把握自始至终都融在了文章的骨子里。“气味与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它们“以几乎无从辨别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撑起回忆的巨厦”。他的风格就如同他的气味,别人模仿不来,他也去除不了,无论是什么内容,挥之不去的总是“似曾相识燕归来”之感。
所以,不论是作家还是平凡人,一旦拿着笔写下字,就相当于把自己的思维、人格的一部分展现出来,而历史洪流可以湮没人的生理性存在,却永远无法改变人的思想存在,那么文字便是传递思考与精神的最好载体,即使手稿丢失,复本重印,一个人留在文章中深层次的精华却会在时间的积淀下长盛不衰。哪怕他故意戏弄人世,隐藏自我,句式可以转换,语气可能颠覆,但文字中埋藏的个性和独有的特点总会在不经意间表露出来,值得我们玩味深思。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想,大师大多在时间上离我们遥远,如果没有这些可以彰显其风骨的经典之作,他们又怎能令我们无端钦慕?“似曾相识”的绝不只是表达方式,而包括一个人的血的烙印、思想的高度、思考的方式及其独特的“掌纹”。
就像伍尔芙自然流露的女权主义思想,哪怕在《墙上的斑点》中也略有体现,而古斯塔夫·福楼丁的细致与抑郁即使在这样明快的“我注定了要做风琴的手摇柄,而你要为你爱的生活而生”一阙情诗中都能流露,更不必说大先生的战斗、批判与血性。艾略特的哲学思考与反省,“山的那边,雷声轰鸣”。就算是当年法国一位著名批评家模仿意识流大师乔伊斯的笔法挑战意识流小说,大众仍能从一个个细微之处看出他的独有风格。毕竟,“似曾相识”不只是普通的一个词语,它能让人们循着气味,找到当年给你以震撼的那只燕来,无论它是否回归,熟悉之感早已汇入骨血,化为纯酿,让你在作品中沉醉入迷。
纪伯伦曾写道:“死亡改变的只是覆盖在我们脸上的面具,农夫依然是农夫,林居者依旧是林居者,而将歌声溶入微风中的人,他依然会对着运转的星球歌唱。”作品中深层思考就如同那个歌唱微风的人,无论面具怎么多样,你仍然可以看见那最本质的东西,毕竟“似曾相识燕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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