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了,我与许多小朋友一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网上冲浪”,可老师却提醒我们不要把时间都交给电脑和手机。我想:那我们到底该不该上网呢?
上网的好处数不胜数,它可以帮助我们进行网上读书、网上聊天等活动。要是不想在烈日炎炎的天气下,汗流浃背地走去书店花钱买书的话,那就只要坐在房里轻点鼠标,搜索自己喜欢看的书,马上可以坐享其成了;如果学习负担太重,就可以上网聊天,与自己的好友敞开心扉,倾吐心事,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另外我们还可以适当地玩一些小游戏,娱乐一下,放松心情,缓解压力。总之上网的好处是不计其数的,它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便利。
万事都有“利”与“弊”,上网亦是如此,如果不遵守“利”的规则,那便会是“弊”。
现在许多小学生都被限制着不能上网,因为网上有许多不健康的信息,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身心健康,而且电脑的辐射佷大,非常容易近视。太沉迷于电脑游戏还会让我们孤独、暴力、忧郁等等……总而言之,上网的坏处也是很多的。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只要运用得当,它就会为我们带来好处,使我们懂得更多的知识。可如果控制不好,它就会带来许多麻烦。因此我们要合理使用网络,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网络,拉近了距离;网络,方便了你我他;网络,也使一些人迷失了方向。如今的网络可谓是有弊也有利。
网络,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增长我们的见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上网可以万事不出门,可以上网看新闻,及时了解很多国家大事。可以帮助我们的学习,可以搜索将被,英语不好的可以在网上翻译和学习读音。如果有什么急速,发个邮件就解决了。上网还可以购物,既不用出门又省钱,这么多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网络丰富了我们的世界,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但是它也也有不利的一面。我曾在网络上看到了这样的一则新闻:一个男生在网吧打游戏,不吃不喝也不休息,到了第三天早上,因长时间熬夜、姿势不变引发心脏病猝死。我看到这个消息时觉得很不可思议,一个好好的人,却因为虚幻的游戏世界丢掉了性命。还有很多的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传播虚假消息借以赚钱,到最后都是不仅害人而且害已。这种例子很多,不胜枚举。
看到这时,很多人自然觉得网络真是坏啊!但在我看来,网络是不分好坏的,网络正在改变我们的世界。重要的是你如何看待和利用网络。如果没有正确的看待网络,那便会像上述的少年一样沉迷于网络而无法自拔;如果你能正确的利用网络,那么它就是一位好的助手。
我们应该合理使用网络,要最大限度的使用网络有益的一面。如果那样做,我们上网才是有意义的。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过去谁能想到一块小小的芯片可以改变世界,可以实现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网络科技的日新月异,也带来很多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问题。对此,人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上网的利大于弊,因为,网络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切中实际,显而易见的好处。比如,上网有利于我们快速地了解信息和知识,充实大脑。有利于便捷的联系与交往,减轻人们的生活压力。让自己的生活情趣得到更多的满足。而随心所欲的创作,更有利于为人们排忧解难。
但也有人认为哦,上网弊大于利。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因为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会使得一部分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最终脱离现实,荒废学业,事业。另一方面,网络中的内容虽丰富却鱼龙混杂,一些不良思想的传播回事的人的观念,行为偏离正常轨道。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进行诈骗,侵害他人权利。
我的观点是利用电脑,但不要沉迷其中。发明电脑的初衷一定是希望能够对人类未来的文明发展有所裨益,而一定不会是祸害大众。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这里的好处在哪里常常就成了坏处,这是我们无法阻止的。所以我们应该让网络充分发挥其好处,而规避其弊端,把他的危害降到最低。
要实现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合理使用网络,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有人说,这是一个“红生万物”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发展,催生了网络红人,出现“网红”产业,兴起“网红”经济。很多青少年,甚至竟将“网红”定位为将来最期望的职业。
客观地说,“网红”也不是洪水猛兽。这个时代,站在互联网风口,猪都能飞起来,何况是有看点、有炒点的“网红”呢?社会原子化、娱乐疯魔化,价值的多元、舆论的分野……给了“网红”勃兴与风靡的最佳土壤。三观正、有节操,“网红”也可以“最美”;可一旦陷入眼球经济的“名利场”,这个时候,资本只要稍稍抛个媚眼,“网红”经济就容易走火入魔。
当下,“网红”乱象丛生,涉毒、涉暴、低俗、色情、骗局、谣言……,难以言尽,尤以网络直播为甚。2016年,中国网络直播迅猛发展,境内各类网络直播平台已达400余家,一些大型网络直播平台注册用户过亿,月活跃用户超千万。然而,低俗、色情等内容屡禁不止。8月27日,央视以 “网络直播的‘黄’与‘黑’” 为题进行了长达十五分钟的专题报道,猫扑、映客、熊猫TV、虎牙等著名直播平台因传播低俗色情内容,以及弄虚作假存在利益捆绑等黑幕赫然在列。为了红,真是蛮拼的:法律的底线不要了、道德的底裤也不穿了,少数“网红”以网络技术为引擎,将文明社会向后逆转数百年——要么身体诱惑、要么疯狂飙车、要么猥琐搭讪,各自在贩卖三俗的路上越走越远。
当耻感成为流俗的笑点,“网红”带坏的,就不只是小孩子的职业志向。一来,它无情消解了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与正能量。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早就表达了对这种泛娱乐文化肆虐的警示与忧虑。如果一切都被“网红”文化解构,是非界限含混、美丑面目不清,怎么开心怎么玩,怎么“出位”怎么博,那网络狂欢就成了另一种精神层面的金迷纸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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