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村上春树把我引向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何宏怀让我了解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罪与罚》让我走进了陀思妥耶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那独特的写作技巧,通过内心的不断独白,与自省,使他成为了俄罗斯文学史上的一座高峰,他的文学影响了许多后辈人,并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穷困潦倒,三餐不济的大学生,而在外人看来,他整天无所事事。但他总是说自己很忙。他整日在一个肮脏的阁楼上的一张称之为床的破旧的沙发上思考,并且狂热的去做它。
在他的观点中,人分为两种: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生性保守,循规蹈矩,服从是他们的义务与使命:不平凡的人,也就是有天赋的人或天才,能在社会上发表新见解,他们都会为了美好的未来而破坏现状,触犯法律。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他们甚至必须跨过尸体和血泊。
文中的主人公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无疑是个有天赋的人,也能发表新见解,但他还没想到一点,他没有权利***人,他不是拿破仑,而正是这一点却足以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他***死了放高利贷的房东老太婆并且无辜的莉莎微塔。如果没有在那种机缘巧合下,他可能还不会触犯法律吧!在***死她们或如拉斯科尔尼科夫说的虱子的她们的那一刻,他成为了不平凡的人了?不,显然没有,他***死的是他自己,他被魔鬼带进了深渊,不断的受到煎熬与内心的挣扎,当然这种痛苦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以至某一刻有了新生的感觉而后马上又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中,直到最后疲惫不堪。
在我们周围,同样不缺那种自认“不平凡”的人,他们竭力破坏现状,想要发表新见解,他们自认为很前卫,想要人们追随自己,崇拜自己,但在我看来,他们很可悲,把自己丑陋、低俗的一面高调的宣扬出来,自认为很独特见解,与众不同。但同时也不乏真的有新见解的人,这应该无多大的影响,有时独到的尖端的偏见只是一个笑话而已。一个狂热的自认不凡的人,他们会追寻自己的理想,而极端的幻想它,但终究如天马行空般,一切又回到现实,但你已经一无所有,你错过了你自己最好的才华。在火热的激情中,你的天赋已燃烧殆尽,微风拂过,一切支离破碎、灰飞湮灭。
罗季昂热心助人,富有正义感。但同时也是一个孤僻,阴郁,甚至冷漠无情的人。他同情落魄的公务员。在他死的时候,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公务员的妻子。但他同时赶走了千里迢迢来看望他的母亲和妹妹,对她们恐吓。他整天都呆在阁楼上,身上邋遢至极,但他不在乎,他不和人交流,也厌恶和每个人说话,且不想走出那个小小的阁楼。他不信仰上帝,但自从见到善良的索妮雅之后,他变了,他变的不安起来,当他把全部的事情告诉了一个和他一样同样受尽苦难的人儿时,他一度感觉获得了新生,也确实,索妮雅是苦难的象征,她牺牲自己,成全家人,她在苦难中散发着圣洁的光芒感染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索妮雅的劝说下,他最终同意了去受苦来让自己减轻心中的痛苦,索妮雅同时用自己最真挚的爱去献给他,并始终对他不离不弃,在两人对视的那一刻,在罗季昂跪在地上轻吻索妮雅的脚的那一刻起,她流下了幸福的泪水。他信仰了上帝的存在,并决定了和索妮雅一起踏上新生的道路。
有时候,生活在茫茫的繁华尘世中,一切那么明了,一切又都那么让人迷茫。明了到一切只是为了生命的延续而存在,迷茫到大千世界我将何去何从。人有智慧,而智慧赋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所以我们有了自己的信仰,情感,理想。从而有了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人说:生活缺乏乐趣,太平淡了,没激情。俗不知,生活最不缺少的就是乐趣,只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发现生活中那属于我们被遗忘的那一部分,就像在书店的角落里找到自己找了很久的一本书一样。社会是一个牢笼,牢牢的锁着我们,我们都是其中的一分子,任何人都逃不掉,任何人都别想逃,所以我们不如顺应时代,跟随着社会的潮流。生活总是不排斥服从他的人,必然会淘汰逆着他的人。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只属于我自己的那片天。
在大四临走的时候淘了许多书,不为别的,只为看到他在地摊上时心里的一念,加之能用两折买到正版的几乎全新的书,何乐而不为。
收拾着大三的疲倦,于今日踏上回家的火车,拾起当时在梧桐树下淘的余秋雨的《山居笔记》。记得初始余秋雨是高三的时候,班里许多人喜欢他文字的厚重,《文化苦旅》在同学中甚为流传。许多人在作文时也会适时引用他对于废墟的感慨,来增加自己文章的深度,虽然无法驾驭,但是至少让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文化。
一直很感激我的高中,在高三甚是紧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化学老师),语文老师还鼓励我们多看杂志,多看新闻,在我们高三的时候,出现过对《画皮》的深度探讨,对《东京审判》的理性辩论,有过同学之间为宝玉与众多红颜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争得不亦乐乎。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用了好几节的时间带领我们去慢慢赏析《东风破》。如今忆起当初之教学,我虽未选择了文科,然时不地想念起高中这种看似离经的都学,其实才是语文的真谛。
本期望着大学是一个让我们更加广阔的天地,然事实远非如此,经过三年的流放,逐渐意识到天天喊着构建综合性大学的人们,正把我们培养着一个个机器,有时我更想回到高中,回到那种我们整个班级56个一起看《红楼梦》的日子,一起眺望大海畅聊抱负的日子。只是一切都无法回退。大学三年,我们一学期最多只有一门有关中国文化的课,俗称文华素质课,是将近两百人一起上的,还是安排在晚上,其地位可想而知。
在这些课中,我惟一还显年少轻狂的,应该就是逃了一学期自己不想上的课,跟着当代中国历史的老师去感受那场只过去几十年,却令我们显得那么陌生的浩劫。我只是一个听讲者,没有资格作过多感慨,只是震撼于人性的泯灭竟可以达到如此之地步。
似乎扯得有点远,不过在火车上,我也是一直瞎想的,捧着《山居笔记》看一会儿,心绪万千,就毫无目的地将目光投向窗外,任思绪飘飞。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工科磨了三年的我,会于今天焕发如此之多的感想,并有记之于文字的冲动。
似乎《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的又一力作,就这么边看边胡思乱想,一天下来,我还把这本书看完了,还萌生了如此之多不相关的想法。
笔记中有大量关于科举的论述,只是我无心去关注他,我关注的是当今大学评价人才的标准。有时候评什么社会骂我们急功近利,真的你有什么资格??
虽说现在大学普及化,但是应该说绝大多数优秀的人才还是在大学中,作为教育者,你们就应该有一套适合的培养体系,并有合适的评价体系来评价一个人才的成长。而现在的大学呢?所有的评价单一化,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举我自己的例子,例如实践课,本来是最能体现过程的价值,可是到了最后评价,老师看的是你的一纸报告,绝非看你实际操作了没,对过程熟悉了没。记得大二,课程设计,需要搭建一个电路,功能实现电子计时。我们是两人一组,我们组是最早完成任务的,并且答辩的时候,老师的问题我们也对答如流。可以说我们的电路设计出来后,我们班有一半的电话是我帮忙调试出来的。可以说老师是应该看到的,可是最终的成绩我们是良好,其他人是优秀。其实如果是一次的话,我决对不会今天拿出来说事,可是这种事一面再,再而三地发生。如这学期的实验课,应该说老师要对每次学生的实验情况要了解的,我记得每次实验基本上也是我最早完成程序的编写,调试,有时还会发现老师给的例子的小错误。程序更是最容易被拷贝的,老师难道不知道吗?可是最终成绩出来,我又是良好,平时拷贝的程序的同学有的得了优秀。再比如这次的画图,关于图,我之前也发过两篇文章,有的同学一开始不设计,等着别人发现错误,擦了重画,直到人家基本成型了,没有错误了,于是他拿着尺子量着拷贝过去。到了答辩的时候,“干净”的图纸反而博得了老师的欢心,这算什么玩意??
第一句,首先是“吾等定此血盟不为私利私欲,但求团结一致,为社会、为世人成就事业。特此聚合诸位同志,血印为誓。”——稻盛和夫。顿时感觉有种生逢乱世,与众人歃血为盟的英雄豪气。不为私利私欲,刚读之际,觉得不可能。熟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们打拼,莫非为了财权。但求二字道出了定血盟的目标。尤其是看到文章后面,更能体会稻盛和夫先生所言非虚,句句皆真情实感。崇拜钦佩之情悠然而生。
正文第一句,也是第一段:身居乱世之中,重新审视“活法”。犹如大地惊雷,轰然惊醒梦中人。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中劈开一个火闪,刹那间犹觉一股电流充斥全身每个细胞,感觉太对了。就好像心里有某个想法,一向没有跟人提及,也一向没有跟自己讲。一向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突然之间好像有个上帝之音跟你讲话了,犹如梦醒后起身坐于床上,尚有三分未知。身居乱世之中,这是个什么样的乱世呢?乱者,手忙脚乱,紊乱,忙乱,心乱如麻,交通乱,股票市场乱,工作情绪乱,头发乱了。人们的心灵已经太久没有得到安宁,太乱了。忙着赚钱,忙着应付工作,忙着应对生活烦琐事。但是,大家忙乱过后还是忙乱,理不出头绪,摸不着头脑。在紧张都市节奏的强压下,乱,太乱了。静,平,稳,安,谐这五个才是我们需要的。因此,要重新审视活法。看看活着的好处是什么,怎样样去活才算是活,什么样的活法才算没有白活。
人类活着的好处、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对于这个最根本的疑问,我仍然想直接回答,那就是提高心地,修炼灵魂。许多人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钱,为了权,为了名。
其实这些都是过眼云烟,当岁月蹉跎,百年之后,这些又算什么呢?一切都是过眼的云烟,虚幻得如浮云般。但是多少人为了他们殚精竭虑,也处心积虑,不顾一切争名夺利,到头来一场空。人们说:方向不对,永远无法到达彼岸。人要过得幸福,只有把活着的好处参透了,才会真正的感受生活的完美和心存感激之情。
追逐钱名利之徒,犹如追日之夸父,安能追上。所谓欲壑难填,永无休止。当有天发觉自己已经太累的时候,可能虽有物质许多,但是否真的感受到快乐。提高心地,修炼灵魂。这八个字真是经典,人最大的快乐就是提高心地,即不断从每一天的生活中学到新的方法、哲学、思想、创新,不断的超越自己。灵魂,需要修炼,此刻虽然看不见,但是又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你,影响着你对客观世界的反应。身体某天会消逝,但灵魂却会永恒。没有灵魂的人,只是行尸走肉。一个有魅力和魄力的人,就是正因在灵魂深处有着金子般的气质,因此,修炼灵魂,亦是重中之重。
这天比昨日更好,明天比这天更好,为此,不屈不挠地工作、勤勤恳恳地经营、孜孜不倦地修炼,我们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就是这样确确实实地存在着。每一天勤勤恳恳的工作,孜孜不倦,在平凡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心地和修炼自己的灵魂,我们就会一天比一天更充实和快乐。劳动对人类来说是具有更深远、更崇高的价值和好处的行为。劳动有战胜***、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但是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
务必“极其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生命只有一次,万万不能浪费,要“竭尽全力”、毫无疑问,全身沾满汗水和泥土、坚持劳作的“田间的精进”,已经潜移默化,扎根于内心,陶冶了人格、砥砺了精神,人品也到达了更高境界。真挚、认真地活着,继续这种看似朴素的生活,平凡的人不久也将旧貌换新颜,变成非凡的人。要课以自己比他人更为艰苦的人生,并不断严格要求自己,这是必不可缺的。发奋、诚实、认真、正直。严格遵守这些看似简单、容易的道德观和伦理观,并把他们作为自己的人生哲学或人生态度的不可动摇的根基
这些语言都让我深深的反思自己,又让我深深惭愧。审视活法,我们得为之而改变,像老鹰重生,凤凰涅盘一样,脱胎换骨,改变过去不好的生活状态和心态,改变过不不对的生活方式和方法,改变自己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真正这样,方能重新活出活法!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
“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
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
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
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
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
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
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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