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过了十几年的荣华岁月,大大小小的事物萦绕着我的一生。在我记忆的深处,总有一碗我永远无法忘记散发着芳香的阳春面。
曾记否?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撑着一把小花伞,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胡同口。细雨绵绵,使晨光也朦胧在这雨帘中了。透过伞,只能望见她模糊的侧脸。她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使人陶醉,她那小皮鞋踏着欢乐的雨的鼓点,还哼着童谣。往胡同深处走去。
越来越近了,她也越来越兴奋,像在急切地盼望着什么东西似的。一路上总有几个面摊或早餐店,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只想去追寻她心中的那一个。终于,她的脚步慢了下来。雨停了,她也停在了一家面摊前。这面摊十分陈旧,做面的工具却洗得锃亮。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婆笑着从店内走出来,还是如初的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和一双棕色的布鞋。和蔼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妹子,吃面吗?还是来一碗阳春面?”女孩照例点了点头。两人似乎挺熟的。
阿婆的功夫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炼。戴上手套,先用锅勺舀了几勺水倒入锅中,加热煮沸。又用面网放入一网面,再一边拿了一双筷子搅和,热气腾腾的。不到五分钟,面出锅了。她把面倒入一个瓷碗中。再加入面汤,汤从高处倒下,晶莹丝滑,动作十分娴熟。又背过身去,抓了一把葱花均匀地撒上去。再加入盐、醋、酱油。最后放入花菜、肉屑、豆干、花生米······加入一些油辣椒,一碗阳春面就完成了。她端到女孩面前,女孩三两下就吃完了,色泽亮丽,口感润滑,女孩还舔了舔嘴。刚准备掏钱,阿婆便推了推女孩的手,说这碗面算阿婆请你的吧,以后有什么喜事要来跟阿婆分享分享。挥手道别。
几周后,女孩手拿着一张百分试卷来到面摊。却没有见到阿婆,得知阿婆已经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世界卖阳春面。女孩内心是黯然的,在店前徘徊了很久。之后,再也没去过那个胡同,再也没有见到那位阿婆。
念那芳香的阳春面,更念那位做阳春面的阿婆······
记忆不肯说清一切,留下沧桑扶尽眼泪。
所有的画面在心中发酵成思念,酝酿接着泛滥,当一切一切都在记忆深处放肆地汹涌,退潮之后,剩下你的模样,也早已面目非,我一再努力地追寻曾经快乐的故事,却总以悲伤的总结告终。我们的故事没有一个完整的结局,看似未完待续的事情,都在昨天被一阵寒风吹散了。
脑海中你的笑脸依稀可见,你的笑声隐约回荡,雨中共撑一张广告海报的你我飞奔街头,凭汽车的喇叭声轰鸣刺耳,还是任性地踩着积水一笑而过。路口黄昏的灯光映在积水上,又被雨水打碎,所有金灿灿的碎点都在水面上跳跃,如白天斑驳的阳光掉落在地面。
可如今,我又如何迈着脚步逆回到已成定局的故事里。那些碎片是记忆中最美的片段,稀稀落落地演绎着曾经的童话。有些时候一点点差错,便让原本存在彼此人生中的时光朝着不同方向续写,那么,在以后的时光里,我们是否会以不同的姿态整装待发?
大雁掠过的枝桠浮在风中徐徐发抖,站在枝干下的我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心翼翼地伸出装在口袋里的手,认真接下每一朵雪花。从不奢求什么,但每一次都只能失望地看着一滩雪水在指缝间流尽,那种味道真的很刻骨铭心,似洁白的雪花白得耀眼。
辉煌的街头,突然袭来一阵寒流,五彩的霓虹霎那间黯然,宛如白昼的夜空被路口散乱的电缆分割,层层叠叠出街市中央拥挤的潮流模样。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里,我们也会已不同的方式被这纷扰淹没。当整个城市在深夜中宁静下来,站在街头的我竟会如此荒凉,失去表面热闹的嘈杂声,原来也是这么脆弱,经不起时间的打磨。
倘若我们的自己灵魂不理不睬,任它们在黑暗中哭泣?那会怎样?当岁月的泪水打湿心中被尘埃覆盖的画面,那流溢出来的又是一种怎样的味道?如果所有丢失的日子都下落不明,我们还会借着勇气执着地找下去吗?当人们孤独地哭泣时,墙角的悲伤是否又厚了一层?我们之间没有正式地告别,就失去了彼此,那么曾经发誓守护一辈子的友情,那又由谁重新开启呢?
那些一个人走过的时光,逃逸出的芬芳,有你的味道。
轻倚时光的路口,听风划过的声音,阳光温暖地洒下来,手执一杯清茶,与那些爱自己的人们,共同回忆那些,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题记
春。水杯
春天是感冒等疾病的多发期,妈妈每天早上都会准时为我装好水杯,然后拍拍我沉甸甸的书包,说:“别忘了喝水。”有时妈妈也会变着花样,于是我的水杯中便有了柠檬水,橙汁或梨子水……每当我到达教室,打开书包,第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水杯,心中的温暖悄然绽放。向着阳光,我将杯里的水一饮而尽。
水杯的温度,残留在手心。
夏。风扇
夏天,太阳在天空尽情挥洒着光芒。空气中充满了燥热。我无精打采地听着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课。班上充满了哀怨声,窗外的知了也不例外。突然,一阵凉风吹来,原来是老师打开了电风扇,顿时,所有的燥热和倦意都消失殆尽,凉爽的风吹进每个人的心田……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那风扇“吱呀吱呀”的响声,也成了最美的天籁……
风扇的凉风,吹入我心田。
秋。雨伞
秋天,时而细雨绵绵,时而又倾盆大雨,天低吼着,把这个城市用乌云笼罩。我没有带伞,只好将书包顶在头上飞快地向家奔去,跑了不知多久,突然有一把雨伞罩在了我头上,我转身一看,是同学。他笑容满面地对我说:“快走吧,下着雨哩,别着凉了。”我们的脚步便更加快了。此时的我,虽浑身湿透,但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雨滴碰撞雨伞的声响格外悦耳……
雨伞上的响声,萦绕在耳畔。
冬。棉袄
冬天,寒风刺骨。每天出门,外婆总是给我再披上一件棉袄,还不忘叮嘱几句:“注意点儿,别受凉了”尽管我一再声明我的衣服已经足够多了,她还是固执地将我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我再也不怕寒风的侵蚀。因为有了外婆爱的棉袄,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可以在寒冬中肆意绽放。
棉袄的厚实,温暖我心房。
水杯的温度,那是爱的温度;风扇的凉风,那是爱的力量;雨伞的响声,那是爱的叮咛;棉袄的厚实,那是爱的召唤……
带着幸福向前走,我收获了爱的芬芳。
人生就像是一朵朵艳丽的花,这花,可蓝,可黄,可红,可粉。每朵花不一定要一样,但人们都会品味到她的芬芳。
品味人生,人生如花,无论花瓣是什么颜色的,那花儿都有着诱人的'芬芳。美丽的人生,无论你在哪里做着什么,不都如芬芳的花朵吗?
勇敢的人生,正如一朵朵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坚韧不拔,傲霜斗雪。美国现代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主人公,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淘金回家时碰到了与他一样饿的狼。当狼疲惫地走来准备吃他的时候,他用手臂一挡,与狼一起晕了过去。第二天早上狼死了,而他却活了过来。一个美国的船队,在海边沙滩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才把他带回家。故事里,主人公在一息尚存的时候,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仍然义无反顾地向前爬,在遇到狼的时更是勇敢的殊死拼搏,为的仅是能活下去,而那四十多斤黄金早已经不知去向。这正应了一句俗语“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就拥有了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这伟大的生命正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奉献的人生,正如缤纷的玫瑰,芳香四溢,光彩照人。“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古代的四大美女中,王昭君为了平息战乱,远嫁到匈奴。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换来了边境人民的安全,免除了战乱。昭君的风险,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奉献了全部。
生命不仅仅是那坚毅不拔的梅花和芳香四溢的玫瑰,更是那茵茵的芳草。
默默无闻的人生,正如那遍及天涯的小草,平凡而不可缺少。道路上的环卫工人,每天早起晚归,维护着路面,清洁着街道。每天早上,月明星稀的时候,他们就拿着工具开始清扫了,晚上,月色朦胧时,他们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他们不怕他人轻蔑的目光,也不会想得更多,正如一段歌词: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人生的美丽,在于坚韧不拔,在于牺牲自己,在于默默无闻。于是,我们的生活中,人生之花芬芳四溢,香满天涯。
若,让夜停止清唱,是否我的惆怅会随夜的宁静而静止。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梦里花落知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我做了一个梦,没有花落,只有无尽的黑暗。猛然睁眼,眼前也是一片黑暗。是啊,天还未亮呢!庭院里的树,经过风雨,花落了几片,呈现出微微的荧光,点缀着这茫茫的黑暗。看着这本是十分美好的事物,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对我而言,我已经失败了。
事情要追溯到一个星期前。已经准备好的我正要登上台演讲,却望着台下的观众而心生胆怯,脑中的文章全然忘记,我成了一个笑柄。勇气,能一瞬间聚起;也能一瞬间消散。理不清的情绪,促使我慌忙跑下台去。自此,我便整日躲在房里。今天凌晨才出来。忧愁的坐在庭院的阶梯上,想抬头仰望星空,星星却被愁云遮盖住了;想抬头欣赏明月,皓月却和星星一起消失了;想抬头迎接日出,太阳却还没有到出来的时间。一缕缕愁丝,在夜空中汇聚成愁云,无名之火燃起,我的初心视而不见,真想从此堕落下去,少了我,太阳还是会正常升起啊!
风声壮了几分,的确冷了。突来的暖意直涌上心房。蓦然回首,原来,有人陪我,为我添了厚衣。此时,庭院里的花,散发迷人的芳香,愁云消失了,我迎来了满天的耀眼璀璨的星辰,在这幕色之下,一轮明月拥抱着一颗正在熟睡着了的星星,是那么的安详,让着周围的一切也变得和睦起来。朋友,还好你们都在。每一次遇见都是一个温柔的奇迹,每一次安慰都是一个神奇的治疗,感谢你,朋友,无声胜有声,我明白了,你们一直与我同在,给予我鼓励与支持。
感谢朋友给我的安慰,感谢有你。花落知多少,庭院里的花会因风雨而凋零,唯有我这记忆里的花,不会因时光而枯萎,它永远会存于我的心中。我的每一帧回忆里都将会有这朵花的身影。
小时候,最爱的便是那间小土屋。
我的家乡并不富有,它默默无闻,不争不抢,似乎与世隔绝。它远离城市的喧嚣,一方净土,哺育一方淳朴乡民。
我极少回家乡,但故乡的回忆却是我一生难忘的芬芳。
与别的村庄不同,之所以说它不同,是因为那一间间的小土屋。
大抵是因为我们住的小村庄并不富裕的原因,没有一家盖的是瓦房,大家都住在小土屋中,虽说简陋,但却带有泥土的幽芬。
与别家不同的是我家的小土屋。
爷爷喜静,以至于他所住的小土屋总有种不可喧嚣的感觉。因着爷爷喜静的性子,即使是我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在遇着他那喜静的性子,也败下了阵。
听爸爸说,爷爷和奶奶都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奶奶知书达礼,温雅端庄,又喜静,所以,当她嫁过去的时候,两人相敬如宾,倒也处得不错。
往后,每当爷爷在书案上写字时,奶奶便红袖添香。
爷爷很爱奶奶。奶奶爱住在小土屋,于是,爷爷和奶奶一块搬到了这——我的家乡。
犹记得,上次回家时我七岁,奶奶已经去世了三年之久。
当我踏进小土屋时,看见爷爷坐在树下的太妃椅上睡着了,他的身旁放着一本《诗经》。
爷爷说,他和奶奶都爱《诗经》,爱文字中所描绘的苍苍的蒹葭,爱那“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时的我,不懂这《诗经》所描绘的意境,不懂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但现在的我,虽说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读懂爷爷对奶奶的爱是似海一般深,似天一般广。
爷爷说了许多关于他和奶奶的故事,那时,我年纪小,没有多少是完整的记下来的。但有一件,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奶奶喜欢李清照,她向往着李清照和赵明诚那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爷爷也爱,于是两人时常学着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我走过小土屋,我就想到爷爷与奶奶的那时悠闲、雅致的生活,不禁心生羡慕之情。
晚上,当我睡在木床上,嗅着土屋的芬芳的泥土香味和爷爷书案上传来的阵阵墨香,将我的思绪慢慢拉远,想到了他们的经历。
这小土屋的芬芳,应是爷爷和奶奶带来的。他们带了过来,传给了我……
很久没再拿起那支使用多年的钢笔,但是,您的教诲在我心里仍留有芳香。
“看着点,抓笔姿式都不对,字一定写不好。”一根小木棍敲在我头上,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脑袋,回过神来,端正了自己的态度,又练起字来,周围同学早已乐开了花。他却表情更加严肃,双眼又加紧了凝视,死死地盯住全班同学,就像鹰在几十米的空中盯紧猎物,打算飞扑过来,“行了!抓紧练。”刚刚认识你,就被你的严厉吓破了胆,再见你,心脏总会怦怦直跳。
你嘴边总是挂着结构二字,写任何字都不忘记说出,其实,我小时候的字并不端正,结构完全就是一种错误,你便抓住我的手,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字,那熟悉的烟草味迅速进入我的鼻中,淡淡的,难以忘怀。
基础已经打实,我便开始练习较大的篇章,《兰亭序》王羲之的字我练了不下百遍,《兰亭序》正是教给我字更高深的境界,虽然真迹早已失传,但仿写的韵味却始终不减。你常说“永”字八法,每种写法各不相同,却各有各的特点,你便会再次提笔,在我的本上端正地写下“永”,边写边念叨着:“注意结构与特点,上点要高一点,不能贴近下面的横……好写吧。”你露出了八颗牙齿,笑了起来,又用了宽厚的大手摸了摸我的头,孩子,你得坚持啊,你可是我最器重的孩子,书法最需要的便是心静,尘世,俗语什么的,咱们都不听,专心练字。
书法是您的信养,六年了,你那教诲我早已牢记在心,《兰亭序》这张纸我练了六年,字的根本却总不如您。最后一节课,你亲切地对着我,目光不再凶恨,而一种不舍,我知道,希望总会有的,你的期望也总会有的,还是那张《兰亭序》,还是那熟悉的烟草味,你又一次抓着我的手,在纸上写下了最后一个“永”字。时间总是那么快,最后一节课下课了,你却突然呆住,但是,该走的还是会走,你又换了一张那令我熟悉却又陌生的笑脸,阳光拂在你的背上,又留下一个影子,你张开嘴,最后说了一句:“走吧,回家好好练。”就这样,你我师生缘结束了。
记忆中,你宽厚的大手,浓浓的烟草味,满脸的笑容,严肃的凝视,以及你那最后一句话都留在了我的心中,种下了一粒花的种子,绽开时,它又留下了一记忆的芬芳。
永不忘您真诚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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