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围绕中心,增添一些与事或物有关的细微末节,以达到具体感人的效果。就例子来说,可增添的细微末节很多,比如他的一个眼神,他的一个细小动作,他获得成功后同学的表现等等。如:……飞天鹞子王明站在起跑线上,沉着镇定。他在原地蹦跳了几下,又习惯性地压压左腿,压压右腿。作完这些准备活动后,他朝我们笑了笑,又朝好友递了一个眼神,(细节一似乎要告诉大家,他一定不会辜负大家的期望的!然后,他大步从起跑点跑到横杆前,又仔细地丈量了一下距离,然后又返回到起跑线处。接着,他向手心用力吐了一口唾沫,两手揉搓,(细节二握紧拳头,开始向横杆冲去。全场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注视着。六米、五米、四米、三米、二米、一米,在离横杆不到半米的地方,只见他他咬紧牙关,(细节三一个急转弯,两脚一蹬,身轻如燕。当我们提到嗓子眼儿的心还没来得及放下时,他已稳稳地落在了地上。突然,四周一片掌声响起,同学们纷纷跑进场地去拥抱他,还有一个同学用拳头打了他几下,(细节四然后将他高高抬起!
记叙文的“点题”,有人称之为“画龙点睛”。既然是“点睛”,就应该有“一点即飞”之功力。你如果没有这成功力,在“点睛”时唠唠叨叨,颠三倒四,就不是在“点”“龙之睛”了,而是在描“熊猫眼”了。
“点睛”之笔是叙事火候达到lOO℃时的一次升华,它贵在精辟,贵在简明扼要,不需要你再去婆婆妈妈地诠释和论证。在记叙文写作中,这种内涵上的诠释和逻辑上的论证,都应该是通过记人叙事来承载和昭示的。你如果在“点睛”处还大段地诠释和论证,就在向议论文的方向“滑翔”了,这就犯了记叙文写作的大忌——文体不清。
记叙文的“点睛”之笔,应以惜墨如金为上,以“一语惊醒梦中人”为妙。为此,我们广大同学应练就“以少少许胜多多许”的金手指,只有这样,我们在“点题”时才能收“以一当十”“四两拨千斤”之效。
在记叙文《圣诞书签》中,一个学习资料推销商在圣诞节到各教室送了一叠书签,但只够两人一张,班里一个活跃分子自告奋勇在每张学桌上发了一张,“我”先下手为强,抢到手中,真是爱不释手。不善言辞的同桌借阅,被“我”一句话呛了回去,但随后“我”便懊悔起来,于是有了下面的一幕:
我感觉自己好卑微,礼让何在?同桌之情何在?我忙撕下一张纸工整地写道:“圣诞快乐!”附在书签上一起送至同桌面前。他先是一愣,接着开心地笑了,我也笑了,感觉自己仿佛也成了一位圣诞老人。
文末的这句“感觉自己仿佛也成了一位
圣诞老人”,虽然只有区区15个字,却将本文的主旨从个人喜好升华为同桌深情,将“受惠者”升华为“施爱者”。卒章显志,虽则一句,但胜却万语千言,无尽之意,尽含其中。
上述“三宜”旨在“开前门”,正面引领;“三忌”旨在“关后门”,反面警示。我们坚信:你只要能让最适当的人,用最适当的方式,在最适当的篇幅里去“点题”,就一定能使记叙文写作更加“给力”,更加“抢眼”。
有些同学在“点题”时,喜欢玩“心跳”,喜欢玩“无厘头”。“点题”之语,来之无影,觅之无踪,无根无蔓,让人抓不着,挠不着。这样的“点题”之语,无论有多精妙,都只会给人“穿靴戴帽”之感。
那么,“点题”之语应该从何而来呢?应从记叙文所叙之事而来,应缘“事”而生“理”。古人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个“洞明”“练达”的过程,就是“点题”之语生成的过程。你的“点题”之语只有从对所叙之事的“洞明”“练达”而来,由实及虚,亦实亦虚,它才能“虚实结合”,既得“实(事)”之触感,又得“虚(理)”之高标。
记叙文在“点题”时,“无根无蔓”只会带给读者“贴标签”之嫌,“亦实亦虚”方能带给读者“言近旨远”之妙。
记叙文《烂香蕉的滋味》讲述的是一个感人肺腑的亲情故事,母亲每次到学校看望女儿,都要带一大串香蕉为“我”加强营养,最后一次送香蕉正值复习迎考,“我”一头扎进忙乱的考前复习之中,早已把那串母亲送来的香蕉置之脑后.待到结束,整理东西时,突然发现母亲送来的那串香蕉大多已经烂了,在宿舍里,母女俩进行了下面一场精彩对白:
我掰开香蕉,嚼了一口,仍是甜的,再嚼一口,还是甜的,于是我坐下来慢慢地吃完了所有的香蕉。我觉得它和新鲜的'香蕉一样的香甜,甚至比新鲜的更好吃,因为它少了那股进口时的苦涩。我抬起泪眼,问母亲:“妈妈,为什么烂香蕉却这样可口?”母亲轻声说道:“其实,烂了的滋味是一种成熟的滋味。”
女儿遗忘的难道仅仅是几只香蕉?不,那是一颗被遗忘的爱子之心。女儿咀嚼的难道仅仅是香蕉的滋味?不,那是母爱的香甜。成熟的难道仅仅是香蕉?不,那是我在母亲的爱河中一天天地成熟起来,真正理解并接受了一颗母亲的心——那颗质朴而又浓烈的爱子之心。上文中,何为“实”?“(吃)香蕉”为实。何为“虚”?“(品)母爱”为“虚”。这“亦实亦虚”的点题最大特点是,既扣得起来,又想得开去,故而意蕴袅袅,余韵绵长。
有时候我想像,假如有一天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们都跑出来了,人跟这些动物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下,人类会不会被动物吃掉?
看过一部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电影里主角和一只老虎困在一艘小船上,在大海中漂了300多天。一人一虎,从这开始的对峙,到后来放下防备,到最后的相依为命。
这是电影和小说中的奇特之处,不过现实生活中任何野兽也有可以相互依偎的,狼孩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我们的教科书和纪录片中,多是用人类的角度去看待一切被统治的动物,很少客观地告诉人们,如果在大自然中和这些动物相遇,怎么样才能不被它们吃掉?所以在看到《人类怎样才能不被动物吃掉》这本书时,我被书中新奇的动物百科深深吸引了。这本书中有大量的猛兽的生活习性。更重要的是,假如某一天真的碰到了这些猛兽,有了能逃命的秘籍。
熊,总是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尤其是电视上的熊,五大三粗的身躯,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吃着食物。不过这是它们安静的一面,在野外的熊可是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和攻击性的,人和它相遇了很可能遭遇不测。
以前听人讲在深山里有棕熊,当地人带着枪捕猎时遇上了,结果那人开枪没把熊打死,反被熊啃掉了半边脸,光是听着就觉得挺恐怖的。熊本身是杂食性动物,饿了看见能吃的它都要吃。所以人要是遇到了它们,首先能远离就尽量远离。如果发现熊没有朝你跑过来,或者是盯着你。就慢慢的无视他,往后退着走,千万别逃跑。因为,很有可能熊本来没有注意到你,结果一跑反而提醒了它。
爬树、跳河也是不可取的。因为熊的家就是在树上,人爬树的本事在它面前不值一提。此外,熊平时喜欢在水里面捕鱼吃,如果人跳进到水里,熊很可能会把人淹死在水里,再慢慢享用。
熊,被叫作“熊瞎子”,是动物当中的瞎子,近视很严重。如果发现的早,和熊之间的距离足够远的话,先分辨风向,让自己处在下风处。这样熊就不能闻到你的味道,可以找树或者石头躲起来。
狗作为人类的好朋友,其实也是很危险的动物。也许是小时候差一点被狗咬,所以导致我一直很不喜欢狗,平时尽量跟任何的狗保持距离,不管大小。而现在很多人养的宠物犬,还喜欢每天不栓绳子的带出去溜,狗冲到别人面前了他们还笑着说,“我的狗不要人,真的,它就是想和你玩玩儿”。
这种人最让人无语,不过他们其实也是最容易被狗咬伤的人群。毕竟是动物,发脾气了又不会讲话,那只好给你一口咯。狗本身攻击力也很强,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格斗犬,一口可以咬碎人的胳膊。在自然界中它们找不到食物,就可能捕食没什么攻击力的人类。
大家都知道,被狗咬伤了容易得狂犬病(恐水症),一旦发作,死亡率高达100%!不单是被狗咬伤才会有的.,只要被任何哺乳动物咬伤,都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哪怕就是被狗舔了手或者脸,都是有可能染上病毒的。不要觉得是小狗就放松警惕,随便去逗。小狗往往嫉妒心和警戒性很强,站立的人会带给它们更大的压力,狗为了防卫可能会咬人。被狗咬伤,要第一时间挤出污血,同时要保持伤口最大程度的裸露在空气当中,因为狂犬病毒厌氧,然后尽快去医院处理伤口。
书中的建议是,跟狗正面相对时,千万不要转身逃跑,也不要盯着它的眼睛看,而是装作完全无视它,淡定的从旁边走过。不过,根据我小时候经常在楼道里跟狗正面相遇的经历,还是等等,或许它自己会走开,因为有的狗不叫唤,人从它身边经过时突然冲上来咬。如果碰到了大型犬,而且是已经补上来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喉咙,犬科动物都有攻击喉咙的习惯。尽管我也知道狗是很可爱,很通人性的动物,不过我还是喜欢不起来,可能是自我保护意识太强了吧。比起有锋利獠牙的狗,小小的老鼠在人面前显得毫无攻击力。不过作为人人喊打的对象,人类始终无法完全的消除老鼠。因为老鼠的适应性极强,核爆炸地区寸草不生,老鼠却获得好好的,还有超强的繁殖能力,一对老鼠一年可以繁衍2000只老鼠!
常常用“胆小如鼠”来形容一个人胆子小,可是老鼠的胆子并不小,因为科学家解剖老鼠的肢体发现,它本身是没有胆这个器官的。所以要是哪天像电影里面那样,老鼠受到了环境污染,变异身体长得跟猪一样大的话,它对于人来说是很大的威胁。一旦给了老鼠捕猎的机会,报复心极强的它们,肯定不会放过***害它们的人类。
当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用担心被老鼠捕食,但千万要注意被老鼠咬伤。因为它会传染严重的鼠疫和出血热等疾病。
14世纪爆发了一场持续300年的鼠疫,这场可怕的鼠疫在欧洲,直接导致了文明倒退500年,人口减少1/4,我们平时都是通过电视,书籍来了解动物们的生活,但这些表现形式很有局限性。而《人类怎样才能不被动物吃掉》这本书中的知识,是以动物的习性和捕食特点来展现它们的真实情况,具有很好的科普作用和教育意义。
人类只是自然界当中数百万生物中的一种,却占据着绝大部分的资源,让其他动物的生存异常艰难。人和这些动物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不过最终都是人用武力来解决。
如果有一天我们没有武器的保护,把我们扔在了野外,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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