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坐在空空的教室里,此时陪伴我的只是那台似转非转的电扇和一盏迷离的灯。今晨激烈的争吵言犹在耳,窗外肆虐的雨水倾盆而下,实不知回家的路该如何出发。
父亲会来接我吗?怕是不会了吧?今天早上我还将他批评得一无是处,极尽言辞之恶毒。应该是不会来了……
我出神地望着窗外那迷离的烟雨发呆。江南的雨的确如此多娇,似烟,似雾,更似情……回首早晨发生的事,回想以前的种种往事,我的脾气确实暴躁了些,总是叫父母亲不要管我的事,动辄怒火冲天,颇有些九头牛都拉不回的架势。可其实我最害怕的,就是他们真不管我了。也许按可笑的星座书上所说,双子座的人是有点双重性格吧……雨雾突然润湿了我的眼睛。
街旁的路灯似明似灭,远处的楼房若隐若现。这雨,还会停吗?父亲,还会来吗?
记得我三岁时体弱多病,时常突发支气管炎,有时还转化为肺炎。有一天深夜,也是这样迷离的烟雨、缥缈的'凉风、润眼的薄雾。可宁静的夜中总有不宁静的人,我又因患肺炎住院了。躺在病床上,我用似醒非醒、半睁半闭的眼睛看着在病床前坐立不安的父亲,心里感到很踏实很欣慰。而当我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时,发现父亲已伏在病床上睡着了,只有床头的灯还发着微亮的光。
“砰!”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我的思绪被戛然打断。父亲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纵然不高,此刻,我却觉得很高大。
“今天的雨这么大,我来接你回家。走吧。”
透过弥漫着雨雾的镜片,清晰中有点模糊,模糊中又是那么清晰。这声音是如此的沙哑,或许因为刚才一路小跑爬楼的原因,说话声中还夹杂着些许喘息声。那额间,隐约藏着几丝银发,眼角的鱼尾纹越发明显。
父亲老了,我也长大了……车,行在烟雨中。学校,在暮色深处隐去。尽管我的眼睛又一次被雨雾润湿,却仍能看清家中的灯光闪烁。
雨,仍在下着,如同一幅写意的山水画,在这个江南烟雨之城。
有时候我们会怀念一些城市,或许因为这个城市曾经住过某个让我难以忘怀的人,虽然我们总是不肯承认,虽然我们一直对自己说我们怀念的只是那个城市,仅仅是一个城市。然而却总是想是否还有机会再回到那个城市,可当我们真的'能回去再看看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城市早已不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般,物是人非事事休,心里空牢牢的,仿佛被岁月灼蚀留下一个洞,我们已无法再用回忆去填满。心里怏怏不快,不得不承认我们怀念的并非是那个城市,更多的是和那个城市有关的人,因为这个人让我们魂牵梦萦这个城市。
也许,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就在我们心里,我们有太多的感情赋予他们,又有太大的希望给予他们,我们忘却的是一座没有感情色彩的单纯的城市。可能对那座城市很熟悉,熟悉他的一街一隅,熟悉他的一砖一瓦,熟悉每颗花草,熟悉每个黄昏,在心里我们已把那座城市默念了一千遍一万遍,把那些景象回想了一千遍一万遍,就盼着淡淡的时间能带我们重回旧地。
其实人总是在自欺欺人,总是活在自己的回忆中,感情色彩太重了。这世界应该真实点,人应该现实点。
有一天,狼发现山脚下有一个洞,各种动物由此通过。狼非常高兴,它想,守住山洞就可以捕获各种猎物。于是,它堵上洞的另一端,单等动物们来送死。
第一天,来了一只羊,狼追上去,羊拼命地逃,最终从一个小偏洞仓皇逃窜。狼气急败坏地堵上那个小洞。第二天,来了一只兔子,狼奋力追捕,结果,兔子从洞侧面一个更小一点的洞逃生了。于是,狼把类似大小的洞全堵上了。第三天,来了一只小松鼠,狼飞奔过去,追得小松鼠上蹿下跳,最终,小松鼠从洞顶的一个通道跑掉了。狼非常气愤,于是,它堵塞了山洞里的所有窟窿,把整个山洞堵得水泄不通,狼对自己的措施非常得意。
第四天,来了一只老虎,狼吓坏了,拔腿就跑。老虎穷追不舍,狼在山洞里跑来跑去,由于没有出口,无法逃脱,最终,被老虎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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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留下余地,活出品位
老虎穷追不舍,狼在山洞里跑来跑去,由于没有出口,无法逃脱,最终被老虎吃掉了。
这只狼比灰太狼还要倒霉。它忙碌了三天,却是自掘坟墓。它之所以死亡,固然有弱肉强食的原因,但最重要的是它没给自己留下余地。如果人如此狼,则品位太低。“背水一战“、“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情况的确是有的,但还是多条后路比较好。
余地留给自己。河南巩义的康百万庄园的堂屋上挂着一块匾,上书“留余”二字。宽备窄用,生意兴隆,康家便有了骏马一天也跑不了一圈的大庄园。庄园里还有一条精心设计的地道,以便主人在紧急情况下逃脱。山西平遥古城的县衙里也有一条地道。这些都是留后路的例子。
余地留给他人。人大多不是圣人,尴尬时需要一个台阶,穷困时需要一点救助,绝望时需要一条出路,如果没有回旋余地,必然激化他们与社会的矛盾。
余地留给生命。为什么要“网开一面”?为什么提倡“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因为一个人把一个地区的.动物都灭了,周围的人吃什么?这个人的子孙吃什么?现在东海每年都有禁渔期,草原也有禁牧期,希望“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丽画面更多地出现。
余地留给艺术。中国画大都讲究“留白”,给欣赏者留下想象的空间。“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雕刻也需要留下修改的余地。琵琶女在演奏中也曾出现这样的情景:“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这是音乐上的“留白”。白居易写完琵琶女的演奏后,并未急于收笔,而是写了“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二句,让人产生“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的遐思,则是文学上的“留白”,深得艺术的要旨。
余地产生品位。比尔·盖茨主动退位,让人感到亲切;本·拉登搞恐怖袭击,只能自断后路。美国耗时十年,终于将其击毙。老虎再贪婪,也会给秃鹫和鬣狗留一副狼的骨架的。
衣服宽松则舒适,时间宽裕则悠闲,空间宽阔则坦荡,心胸宽广则豁达。
“缓揭帘,勿有声;宽转弯,勿触棱。”让我们留下余地,活出品位。
一直试图去认认真真地看一次夕阳,可总是半途而废。
尽管乐于在六楼的阳台上痴痴遥望西方橘色的天幕,我却从未真正目睹过那一如梦的壮烈,无声的颓败。它总是被打断,留给记忆些许破碎的镜头,供我臆想。
我的夕阳只属于城市角落的黄昏。
偌大的石头森林中,繁忙的身影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却总会有人停下脚步抬头凝望一块房地产广告牌――只因那一片宁静祥和的夕阳、白鹭、别墅、湖泊。驻足者的心头在编织一个闲云野鹤生活的梦吗?我是城市里的追梦者,却常常只能提一下沉甸甸的书包,在脑中冒出《飘》中郝思嘉的一句话:“这不是我今天想的,我明天再想它。”可是明天还有多少天?
别墅是城市人梦中的奢侈,夕阳生活不是。
幸福的人不一定在看夕阳,但看夕阳的一定会幸福。因为夕阳昭示着自然对生命真谛的诠释,把它用温柔的光线演绎到极美的境界,再洒向落日下的你我心头,照亮一片天地。
即使是黄昏的最后一缕残阳,也要发出奇灿无比的霞光,照亮天,照亮无数片云。
没有看过夕阳下的青山和那一点点被黛色边缘吞噬的残阳,却看过夕阳下的高楼和那缓缓被座座方方正正的钢筋混凝土身躯掩映不见的落日。尽管青山绵延、高楼耸立,青山温情、高楼冷漠,但夕阳依然执着地抛洒最后的光芒,再无怨地在一双眼睛中失去色彩和影像。六楼的我,也只能揉揉眼睛,在回屋前再望一眼泛紫的天空和楼房无比清晰的轮廓。
弥留之际献上最辉煌的舞蹈,以古老而确凿的姿势被定格在完美的瞬间。于是,灿烂在人们心中铸成了夕阳的永恒。
相信生命是有轮回的,就像永无休止的日升日落一样。不是唯心主义的我对生命的这种看法仅为缓和对死亡的恐惧,为自己多留一点借口与希望。花开花谢,日升日落,云卷云舒,看了太多这样的词,我对于轮回的理解也仅限于那首耳熟能详的歌里所唱:太阳下山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
今晚,我一如既往,趴在书桌前做着看似根本做不完的作业,心里不住地重复到:哎,每天都是这样,每天都是这样,真烦!难道就不能换一种生活方式吗?
突然,这时不知从哪儿冒出一只小虫,它立马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呆呆的望着它,看着它不停地朝台灯灯光最明亮的地方爬去,它刚开始爬得还挺顺利,但在上那比它身高都要高出好几倍的“台阶”时,却显得十分吃力,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尽管如此,它也似乎完全没有放弃的念头,它仍在坚持着,努力着,然而,它的这种行为,刚开始在我看来不仅仅是可笑,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的。
于是,我便继续埋头做作业,大约半小时后,当我再一次把目光投向它时,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它静静的,一动不动地躺在灯光最强烈的地方,我以为它一定是累了,所以躺下休息,我便轻轻触了触它,这才发现,原来它已经死了,这不禁令我感慨万分:一只生命力如此脆弱的小虫,竟有着这般伟大的精神,它为了自己心中的那片光亮,甘愿献出了生命。
我想,虫尚且如此,而有的人为什么偏偏做不到呢?飞蛾扑火,可能在很多人看来,这都是一种自取灭亡,很不值得,很愚蠢的行为,但我觉得恰恰相反,飞蛾它能为了自己心中的梦,为了自己的理想,义无反顾地献身,又有什么不值得的呢?
其实,这正如许多人一样,比如贝多芬、霍金等,他们都是身残志坚,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后,却仍然坚持音乐创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这句话不正好体现了他在面对挫折时不屈不挠的精神吗?因患卢伽雷氏症,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霍金,却身残志不残,成功地把挫折化为优势,克服了残废之患而成为国际物理界的超新星。
虽然他不能写,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超越了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而迈入创造宇宙的“几何之舞”,尽管他无助地坐在轮椅上,他的思想却出色地遨游到广袤的时空,解开了宇宙之谜,这些都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即使他们身为残疾人,但他们从未放弃过,因为他们有梦,他们从未退缩过,因为他们有信念,他们从未畏惧过,因为他们有理想,他们的脚步从未停歇过,因为他们一直在寻找自己心中那片光亮,纵有千难万险,他们也会面不改色,因为有梦的人是打不败的,有信念的人是坚定的,有理想的人是无所畏惧的。
我现在不仅拥有健康的身体,还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所以,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而去抱怨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光亮,为了它,我们义无反顾。
今年暑假,我回了一次老家,才发现,那里的色彩,比布满钢筋丛林城市里的更绚丽,更鲜明......
那抹纯洁的蓝
都说城市里的天空是灰暗迷蒙的,雪白的云朵早已被工厂里的黑烟熏得不见了踪影,就连夜晚,天空也是灰蒙蒙的,颗颗繁星躲在了黑灰色大幕的后面。在乡村,我才到了什么叫蓝。晴朗万里时,天空是一片纯粹的蓝,漂浮着几朵棉花似的白云。晴空的那种蓝,是淡淡的,是明朗的,是纯洁的。当夜幕降临,天空是一片深邃的蓝,一颗颗星星清晰可见,织女星纯洁高雅,就像镶嵌在深蓝天鹅绒上的钻石,熠熠发光。夜幕的那种蓝,是浓烈的,是深邃的,是纯洁的.。
那抹清新的绿
在乡村,最常见的莫过于绿幽幽的植物了,漫山遍野只有一种颜色---绿。不过这种绿是有层次的,有嫩绿,有墨绿,有黄绿,有翠绿,有鲜绿,有碧绿......各种颜色的绿,像一朵朵绚丽的花,绽放在山野丛林间,释放着自己独特的清新。城市里的绿色,是不太常见的,就算见到了,往往也是覆盖着一层灰,是那种灰绿,少了一份清新,倒平添了一份阴郁。
那抹温暖的黄
都说阳光是金色的,其实不然,我觉得倒是黄色的,而且是那种昏黄。穿透嫩绿的树叶,洒在红色的泥土上,给人以温暖的感觉,是那种从心底深处透出来的暖。昏黄的阳光照在脸上,那种温暖,是一种幸福。在城市里,阳光赤裸裸地照在脸上,那种就不是暖了,而是热,像被烘烤这一般。
或许,有些颜色,在乡村,才会变得真正的绚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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