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儿成长到少年,十几年的时间里我看过不少的书。现在让我回想看过的第一本书,还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大概是画报之类的小人书吧。可要是说起我记事以来的第一部书—第一本给予我快乐和梦幻的书,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它的名字—倒不是什么古典名著,而是一本幼稚又普通的图画书--《睡美人》。
这本书是爸爸买给我的。他常年在外的工作,不常回家。有一年过年时,他买来了这本书当作新年礼物送给我,刚买回书的那几个夜晚,向所有慈爱的父亲一样,爸爸和我并肩躺在床上,一起欣赏一个公主的美好故事。爸爸用低沉宽厚的嗓音讲述着睡美人的故事,时而提高时而悄然的声音让我深陷其中,也让我动用了我所有的想象力为这个故事添加色彩。从此,我就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也喜欢上了童话。
上小学后,我遇见了她—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童话的女孩。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分享我们的童话故事,要一起为童话里的故事添加传奇色彩,也一起编织着属于我们的童话幻想。她说她向往《海的女儿》中那变幻莫测的广阔海举,想要在长大以后去那里。说话时他的眼睛亮亮的,在明亮的阳光中散发着期冀的光芒。我想了想,说我喜欢《睡美人》中悠远神秘的茂密森林,以后要去那里探险。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自己红扑扑的脸颊,还带着一丝不好意思的笑容。在布满阳光的教室里,我们拉勾定下了一个约定:以后一起去大海边看人鱼,也一起去森林找公主。
可是后来我没能遵守和她的约定,转了学校,也再联系不上她。记得我走的那天,她追着我把我送到了火车站。以往灵动的大眼睛里盛满了忧伤和泪水,能言善语的嘴巴紧抿着,说不出来一句话。火车开动时我看见她冲我摇动着手中那本《海的女儿》,我明白她是想告诉我不要忘了那个约定,也不要忘了我们的童话故事。下车时我看见了爸爸的身影,我扑过去,张开攥着的手,把手中的《睡美人》递给他。爸爸一边抱住我一边笑说道,他的小公主来了。从那时起,我一下子感觉到,童话这种有些“幼稚”的书将会伴我很久很久。
现在当我看到《童年》里“阿廖沙与同学争论童话书是最好看的书”那一节时,忍不住想起了我的那本《睡美人》,我儿时与爸爸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中最让我留恋的那一段,还是我和她那个略显幼稚的'约定。从《睡美人》这本小小的书里,我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更是我与爸爸、与她的一段美好回忆,以及一次长达十几年的快乐、梦幻之旅—我相信这次旅行还远不止十几年!
傍晚阴森森的,景物的线条十分凄凉。我走在村里这条就的小路上,一些旧的记忆画面在脑海深处闪动起来,和面前的景象重叠在一起,野草葳蕤,墙亘垂危,其间探出的一两朵小野花倒是能唤起童年的回忆。
忽然隐隐地望见前方有一个渺茫的黑影,相向而行。近了,也看得稍微清楚些;他耷拉着脑袋,身上的衣服紧巴巴的,穿的褪了色,胳膊上挎一个小竹篮,里面装了些鲜艳的包装的小玩意。
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他一直低着头,徐徐地走着,似乎没有看见我。
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安之若素的注视着。对方那个深陷眼窝中的那种无比熟悉感,触电般的使我停下脚步,我回过身,望着那个惆怅的身影,怀着不安,但还是轻轻唤了声:
“乔贞?”
那个身影顿了顿,僵硬地回过头,目光始终低垂。
“你是?”他的声音沙哑而低沉,仿佛推开吱呀的旧门。
从未想过此生会再遇到乔贞,突如其来的相遇使我异常的兴奋和激动,我用热切的目光回应他,声音里掺着粗气:
“成汉,史成汉,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的,你记得吗?”
他惴惴不安地转过身子,精神恍惚,惊愕的目光扫了过来。我等待他把我从遥远的记忆中翻找出来,这个过程中,我都没有发现自己竟憋红了脸,实在有些急了。
终于,他嘶哑的声音响了起来:
“成汉?你真的是成汉!”那声音如鼓点般愈来愈大,最后几乎是吼出来的。
我箭步冲到他的面前,握住那冰冷而粗糙的瘦手,将来自心底的`温度传给他。
“我是,我是。”
他的身体抖抖瑟瑟,有点立足不稳,呆呆的望着我。
他完全说不出话来了,最后从唇齿之间挤出了几个字:
“到我家坐坐?”
“好。”不假思索的回复。
并行与他走着,他土色的脸上仍是惊讶的表情,似乎凝固在了相见时的时间里。
“乔贞,你还记得那本书吗?就是,那本国语书。”
“当然记得,只是,只是早就不在了。被我爹当柴烧了。”
我可以瞥见他发红的眼眶,锥心般的地痛,怎么也没想到他惟一的一本书是这样丢失的。抑住内心的抽搐,淡淡地哦了一声。
“狗,大狗,小狗,大狗挑,小狗也跳……”突然想起这篇课文,用极其柔和的声音念着。同时也可听到乔贞模糊的喃喃声,心中是无法名之的颤抖,也终于看到了乔贞脸上微微扭曲的笑容。(
一阵风吹过,凉凉的。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印象中我所拥有的第一本书大概就是在幼儿园时所订的各种各样的绘图杂志。我的童年还很快乐,温馨而具童话色彩。
至今为止,在家里放着的“名义上”就是我的书的,就有满满两大书柜,另外还有几个封口纸箱。其中包括我这快十年上学生涯所用的课本,还有各种各样的童话书、故事书、科普书……当然,也包括还没来得及拆封的新书。
现在想来,“我的第一本书”还是很适合我的。毕竟当时年龄还那么小,认识的字不够多,总是睁大眼睛盯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画儿年,也可以大致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有一次的经历,令我到现在还会偶尔想起,接着扬起了微笑。
清楚记得那天是学校刚发杂志的第一天,老师们也都千叮咛万嘱咐,“同学们一定要爱护自己的书哦!”我如获至宝一样紧接着它。连翻看都要捏着一个角轻轻地向上提,再慢慢地放下。我很要好的一位朋友,她特别想看看,但她自己没有订,于是我们俩紧紧地坐在一起,四目盯在画儿上。可就在一瞬间的时间里,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胳膊压在上面,却猛地一翻页,我的书“嘶”地就岔开了一道一掌宽的口子。我惊呆了,她也窘迫极了,一下子两人的眼里就盛满了泪花。其实我当时很委屈,但看到了她我却说了句自己都没有想到的话:“没关系的,你别哭了,书还会再发。”回家后,爸爸帮我粘好了那本书,可我却再也没翻起过它。
我的那位好朋友,自从上了初中后便再没相见,只是偶尔想起互相寒暄,那份纯真也只是踏实地找了个角落永存。但至于那本书,或许是在那几个纸箱中的一层里,永运地沉睡了吧。
初中学校绝对是我见过的学校中最大的一间,光是升旗台就是如此宏伟,心中大感震撼这是要多么大的工程啊!好不容易找到了我们的班级,班里的东西并不算新,坐边上有许多的笔迹,可见我们的师兄师姐们是有多么的情分,努力。也有着对这张陪伴了他们一年的桌子的.深深留念!
安排好座位以后,老师给我们每个人发下来一张表,上面写着我们初一的扣分标准,当我看到穿戴仪表以后,不禁有些愣住了,好严格啊我心中暗道。头发上也没什么不妥的,毕竟学习需要。可是,我看到要统一穿回力鞋以后,心中叫一个忐忑,连穿别的鞋子都不给啊!
我们全初一的人被叫去了一个名为风雨棚的大型篮球场。哇,好大的气势啊!至少是我们学校以前篮球场的2倍多我的心里那叫一个震撼。主任用沙哑的声音对我们说道接下来我们进行两个游戏顿时我们都炸了窝。都在声讨着玩什么游戏。第一个游戏是我们最为常见的反口令,可是惩罚却让我们大吃一惊,做错了竟然要当着全初一的人的面说对不起,我做错了,请你们原谅这个惩罚虽然说不是很重,可是却考验了我们心态,要勇于认错,这需要的勇气可真不是一般的。主任的一声令下向右转不少同学都条件反射的转向了右边,一发现自己做错了,又慌忙转回来,可是,这怎么能逃得出我们的鹰眼呢?许多人都红着脸的走向班级的前面,匆匆的说完话以后,便一溜烟的跑了回去。这何尝不是考验我们的勇气与反应力啊!
第二个游戏就是玩打手的游戏,说到乌鸦时,面向西樵山的人拍下去,打中了,被打的人便要做五个深蹲,说道乌龟就是背向西樵山的人下手了。这样一来,众人的兴致也提高了许多。我们这个主任也不是等闲之辈,竟然说了句天上飞来乌**的东西,许多人都以为是乌鸦,就怎么拍了下去,没想到的是,我和对方竟然同时闪避,那精神线绷得无比的直。。。直到游戏结束,我们的精神还处于紧张之中。
好不容易熬到了吃饭,我们一行人都兴致勃勃。出乎我们意料的是,初一的饭菜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般好,只是和小学的风味有了些许的变化而已。我不禁有一丝失望。
如果你问我到了初中有什么不习惯的。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太大了!我一个人在饭堂走回教室竟然迷了2次路,通常都是在绕弯子,我问了一下我们班的人,他们竟然和遇到了同样的尴尬事,完全不认路。通常都是三五成群的互相带路才能回去。
第一天的交往,我们全班人都是沉默的,通常都是以前学校的聚在一起聊天等等。我和某一所中学的同学聊得正起劲,想认识一下他,知道一下他的名字,可又不知道从何开口,不禁使我有些尴尬。
下午,我们全班的人一起聚到了风雨棚中开一次集会,强调了各项事情以后,便回去班级放学了。
要说放学什么事是最令我不开心的,恐怕就是等公交车了,公交车站人山人海,到处人满为患,有好几部公交都是挤得没有人可以上去了才缓缓开走,我就在那与我的同学聊着天,足足等了4、5趟车以后,终于找到了一个位置挤了上去。我心中感叹道这人流量真是恐怖啊!
仅过了一天的初中生活,我对初中也有了一些了解,回想起来,初中也并不是怎么美好。却是人生必不可少的出发点。
这只猫身体小小的,全身是灰色的,毛茸茸的。脑袋圆溜溜的,眼睛大大的,如同一个小小的乒乓球。嘴巴小小的,耳朵一直竖着。有时它还会用尾巴一直拍我的手心呢!那天晚上,我和我的.好朋友给它起名字,因为我的朋友姓刘,我又姓陈,而且那只猫是雄性的,所以我和我的朋友就叫它“刘陈男”了。
我觉得我和这只“刘陈男”在一起时,是最快乐的事情。我有时轻轻地摸小猫一下,谁知它就咬我。妈妈说应该从前往后摸,这样它就会觉得你对它友善。我按照妈妈的话,果然它就很乖了。我把它的头抬起,用一根手指放在它的颈下,手指头来回移动,小猫的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线了,挺舒服的样子。我把手移开,它就用两只眼睛瞪着我,好像在生我的气。我走的时候,它躲在椅子上看着我,嘴里还“喵呜喵呜”地叫,好像舍不得我离开!
我觉得小猫真是太可爱了!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5天前的早上,我的心情非常激动,因为我终于可以当一名小报童了!
第一天,我早早地来到报社领取了10份报纸后,便打算在马路上卖报。刚开始我没有勇气,不敢问,但是看见一个姐姐轻松地卖出一份报纸后,我也鼓足勇气,问了一位爷爷,但他只是摆了摆手。我又问了一位阿姨,她也不要,我接着问了第三个,第四个。。。。。。,当我问到第六个人时,是一位阿姨,她还是没有买。我看到时间一点点过去,很着急,便想:今天肯定是卖不完了!这可怎么办?但我又不想放弃,别人卖得完,我也可以!于是我又振作起来,问了下一个阿姨,她接过报纸,递给我一块钱。我高兴极了,这对于我来说,真的是“旱苗得甘霖——及时雨”呀!
我有了成功的经验后,便有了更大的勇气,又开始大声地推销起来,一直到下午2点半,我才将10份报纸全部卖完。虽然这一天的工作很辛苦,但我觉得这一天很快乐。
第二天到第四天都还比较顺利,可到第五天,那是一个星期一,地委人流比较小,我一上午才卖出5份报纸。为了尽早卖完报纸,我便更加努力了。中饭都没吃多少,就又匆匆卖报去了。天气越来越热,人流越来越少,我可以说是一个人都没“放过”。在经过我的努力后,下午2点半又一次顺利完成了这一天的卖报工作。
通过这5天的卖报经历,我不仅拥有了“第一桶金”——40元,而且也懂得了成功的秘决,那就是“努力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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