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狗、猫、羊、鸡……这些动物中,我最喜欢狗。
狗是一种温驯而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方神圣,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残羹剩饭,还是垃圾桶中的发霉水果,都由它一嘴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自己。我曾在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外出散步,可是不小心掉进了河里,那只狗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将主人救上了岸,而自己却淹死了,由此可以知道狗对主人是忠心耿耿的。狗的叫声也是别的动物无法相比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声音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一样恐怖。
狗的体形美也是胜于其它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犬,当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就如一夫当关,万夫莫挡。但不是每只狗都有这种精神的,就说街上那种流浪狗,都是只会懒惰地趴在地上睡懒觉的。
或许有些人会因为狗随地大小便而讨厌它,但是,这是可以改变的呀!只要你好好地训练它,这是可以避免的。
说了怎么多狗的优点,也应该说一下它的缺点了吧!在我看来,狗最大的缺点就是饭量大。有一次,我给我家的狗吃了一盆饭,可过了一两分钟,就已经被它吃完了,而它还在叫,显然它还没吃饱,我又给它盛了一盆,结果不到两分钟又吃完了。但它还在叫,于是,我火了,骂了它一顿,但是它又听不懂,所以我只好给它吃了第三盆。为此,我还给爸爸骂了一顿,狗的饭量还真大,它吃一顿,我就可以吃六顿了。
不管狗怎么样,我还是一样喜欢它,这是事实。dog,I love you!
远远的传来的摩托车声,可不就是妈妈回来了吗?我迫不及待的冲到楼下,一古脑的只想冲进妈妈的怀里,告诉她,我有多担心着她。
说时迟那时快,我的小腿冷不防就贴上了滚烫的`摩托车排气管,“吱”的一声,就像铁板烧,我的皮肉迅速的被烫伤了。
妈妈也顾不得包包,心急如焚的抓着我冲上二楼,看着已经起水泡的腿,她有说不出的心疼。
这时的我,小小的伤口就像有几百万只针在戳,那刺刺的感觉,让我泪水簌簌直流,觉得自己彷佛要死掉了。
妈妈拿着药膏替我抹上,那锥心的痛,我在也忍受不住的大声惨叫,哭泣的更大声了,搞得妈妈也突然欲泣的。
我的白目弟弟这时不知情的在我的伤口上,用力一拍,再次把我痛的哀哀大叫,妈妈也来不及制止,这简直就是伤口上洒盐,真的快要我的命了。
这次的烫伤事件,让我终身难忘,心有余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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