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花生田,我惊讶的发现,花生的叶子还是出奇的绿,完全找不到秋天的感觉。绿叶舒展均匀,舒适地向四面八方伸展,像一个正在伸展的可爱的孩子。绿色在晨光中十分耀眼,闪耀着灿烂的光辉;那淡淡的绿色,在微风中掀起层层“波浪”,从近处推向地平线;那绿色,跳动着新的生命——黄色的外套,红色的衣服,白色的胖身体。我开始享受新出土花生的浓浓香味。
盼着收获,傍晚微风习习的时候,我缠着爷爷在田里收花生。这时我偶然发现了一个小秘密:晚上的花生叶其实和白天的不一样,聚在一起。
我纳闷:“为什么花生叶长得像人的眼睛,从晚上开始闭着眼睛慢慢睡?”?是因为怕冷吗?或者。”爷爷轻轻拍着我的头说,“你仔细观察过了!如果花生怕冷,为什么不留下叶子?你看,有些怕冷的'植物秋天不都是秋天?”我无言以对,问道,“你觉得是什么原因?“它必须休息吗?它不是人!”爷爷竖起大拇指,笑着说:“这次你说得对。晚上要休息睡觉。植物不需要吗?”你不叫自己书虫吗?回到你的图书馆去看看!"
当我回到家,我直接跑到楼上的书堆里,寻找,寻找,寻找......每一次努力都有回报,最后我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到了植物“睡不睡”的秘密——原来植物睡觉是为了更好的适应环境。
书中提到了花生。它们白天开小黄花。晚上,小叶子像眼睛,准备睡觉。不仅是花生,还有长在水上的睡莲。当太阳升起时,它美丽的花瓣会慢慢绽放,仿佛睡美人是从苏醒甜美的睡眠中走出来的;太阳落山时,它会害羞地聚拢花瓣回去睡觉,因此获得“睡莲”的美誉。
我突然明白了,生活中我们忽略的东西,有那么多的奥秘!好像注意力全是学习!
每个城市和国家都有一个夏夜,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夜晚,当然我也是。
城市的夜晚繁荣而美丽。我站在SEG广场的观光梯上,观赏整个城市。我看到城市里到处都是美丽的灯光,仿佛是一个又一个可爱的精灵,像一条又一条五彩缤纷的丝带,把光带到每一个角落,在我眼前闪烁迷人的光,让我眼花缭乱,像一朵花一样举办选美比赛。
乡下的夜晚也很美。我像个小精灵一样站在草丛里,在草丛里跳舞,小萤火虫跳到了一边。我去河边看荷花。月光下的明月下,荷花看起来很美。难怪有句话叫泥不沾。月光下卖甘蔗的阿姨不用打电话,顾客来了。我贪心,让我妈给我买甘蔗。
夏夜很美,夏夜很美,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有一道美丽的风景夏夜。
金色的童年,梦想的翅膀,让我们在蓝天和白云之间快乐的飞翔。
蜜蜂有轻盈的翅膀,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苍鹰有强壮的翅膀,再大的风雨也阻挡不住他的勇敢和顽强。
我的翅膀不像蜜蜂那样轻盈,也不像苍鹰那样强壮无比,但是,我有一双金色的翅膀,让生活充满希望。
我的翅膀带我穿过森林,越过小溪,超越飞翔的鸟儿,让我充满快乐。
我的梦想是当一位科学家,去探索无尽的神奇奥秘,我的名声不重要,国家强大是我最大的心愿。
金色的童年,梦想的翅膀,往我们放飞梦想,展开翅膀去飞翔,飞得更高。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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