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这本书是一种
年少无知的富贵输光祖上积累的财富,加之父亲的气绝身亡让他重获贤惠的妻子和聪明的女儿,他活着似乎有了意义。残酷的战场让他目睹了生命的无力,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然后,捡了一条命回到家,母亲却已离开人世,聪慧的女儿不再会说话也不能再听到声音了。之后,心地善良的有庆赛跑第一,似乎让人感受到了希望,可是作者依旧叙述着残酷的现实。热爱的生灵有庆居然是被抽血抽死的,残酷的社会和无知“医生”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为人忠实却遭遇不幸的凤霞嫁给了忠厚老实的二喜并怀了孩子,似乎希望又重现了,然而……凤霞的离去,二喜的遇难,接着又是家珍的逝世,就连充满灵性的苦根也未能辛存,死因居然是撑死的!这一切,历历在目的是,眼前是一个一个横卧着的灵魂!最后富贵和与他同名的老牛的身影渐渐消失……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人来到这个世界,最终的宿命不过都是回归土地的拥抱。在活着这样一个广大而又沉重的话题面前,似乎每一句话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觉得无力。然而活着,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活着是艰难的,也是美好的……
三个人走进商店,各自买了果汁,咖啡以及矿泉水,原因是他们各自喜欢甜味,又苦又甜的滋味,以及淡淡的感觉。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假若三位顾客年岁相异,恰为少年,中年人和老者。那么该是少年喜欢那甘甜,中年人品尝甜苦之味,老者享受淡淡之醇吧。将这三味推之于人生,不亦妙乎?
我们在世上走着,都要经历少年、中年及老年三个阶段,从少年到中年的蜕变,从中年至老年的风化,不啻是身体的成长衰老,更是心智的成长,心境的渐变。
少年时,热爱那甜甜的滋味。少年总爱用美好的幻梦来裴点世界。这时候的我们,还单纯、还稚嫩,在激情中燃烧自己。我们“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可以自得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我们徜徉在对未来的希望之中,年轻气盛,尽管“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是一个热爱美好的境界,是以,许多在少年时已崭露头角。“数学王子”高斯年轻时已誉满世界;年轻的丁俊晖向世界冠军叫板;仍带着稚嫩的郎朗正优雅地为人们送来悦耳琴音……少年时,不言愁,雄赳赳地向人生进军。中年时,已识了尝了那愁苦滋味,是以喜欢又苦又甜的感觉。人生至此,宛若一杯香茗,我们在苦味中挖掘甘醇。这又是另一境界。中年之时,事业与人生大都处于鼎盛之时,许多人生的无奈亦已尽收心底,氤氲出了更为成熟稳重的眼光看世界。“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中年就是一种继往开来的承接时期。携幼负老,中年又是个责任的时期。惟咖啡,苦甜参半,才彰显中年之况味与魅力。
到了老年,大约人生之百味已遍尝。互相帮助之甘甜,梦想之芬芳,责任给人的愁与乐,落井下石之苦极,过河拆桥之辛辣……最后糅杂成了什么?却是一瓶矿泉水。正如白色,其实是由七色汇聚而成。人生最高之境界,便在于饱经风霜之后,心底经过大风大浪归于平静。世界的风浪,击不起心底一丝涟漪。这便是真正的成熟,用一双真正宠辱不惊的眼看世界潮起潮落,花开花谢。也只有这般闲适心境,才品味出清水中淡淡却浓郁的感觉。
人生必然是这样,渐行渐远。有言曰,少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中年看山不是山,看水亦非水;老年看山还是山,看水仍是水。此言得之。人生就是从单纯到复杂,又归于平静简单的周而复始。而我们要做的,是享受每一种滋味,感受每一种境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提纯生活之意义。
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富贵是不信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眼影。他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都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
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另有一个***,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的要跑,要回家,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来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的过,活的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
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生命就算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
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另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半夜蚊子咬醒,怎么也睡不下,打开看见已经买了这本书,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看过,就当消磨时间看看。
看的时候有很多很多很多话想说,可是看完之后又感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就融汇成一个字:堵。心里堵的慌,每一段剧情,每一个时段,每一
从开
福贵要是能回到过去,见到以前的自己,一定要抽自己三个大嘴巴,一个为爹娘,一个为家珍,一个为自己!说他很惨,可是又不然,不经历过那些,那富贵或同下一代,还会是这种样子,总有一代会承受他需要承受的这些东西。
活着,故事里的人都在为活着而活着,可最后都没有真正的“活着”过,特别是家珍,一想到她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她越是善良通情达理就越让人心疼,她真的有好好活着吗,还是从有庆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真正的再“活着”了。福贵能娶到家珍,他说是上辈子当狗吠了一辈子才换来的,那最后他所有的经历,又是造了什么孽才会这样。
福贵是悲惨的但也是最走运的,余华笔下的故事现实到窒息,又真实到可怕,从第一个文字开始就再也出不来了,前面以“自己”为第一视角来讲述自己听故事,待老人开始讲故事之后,又以老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所有的故事,让人能够更直观的代入剧情,更深刻的感受故事,真的很厉害。
所以我对于这本书,只敢看一遍,不会敢再去看第二遍。
在一次英语中,我信心满满的做好了,并且完完整整地把试卷交到老师手里。第二天,我期待着老师的表扬,心里美滋滋的,因为我知道我的.英语还算不错。上课了,老师清了清嗓子严肃的说道:“昨天的试卷最高分是90分,并且全班只有一个同学。”我好期待那就是我。老师又继续说了下去:“那就是黄明敏同学,大家要向他好好学习。”我的心顿时坠落到谷底,试卷发下来了,我才知道我得了89分。89分!我恨你!那是因为你,我得不到老师的表扬,得不到爸爸妈妈的赞赏。我愤怒的翻了翻试卷,我惊奇的发现后面还有一题没有写,恰恰的是那题正好是两分,那还是我最熟悉的一题,而且做了还保证万无一失,就因为这次粗心,得不到老师、父母的表扬。我发誓:我一定要改了这个坏习惯。
从此,我不管是做练习,还是做作业,我都会认认真真的检查,检查有没有粗心的漏题。 到了下一次考试,我很快做完了试卷,还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检查看有没有漏题,这才放心的把卷子交到老师手里,当卷子发下来的时候,九十五分,全班最高,老师先是表扬了我,然后还批评我,叫我以后不要那么粗心,我很开心,不仅是因为老师的提醒,更因为老师的表扬。 弱点是每个人存在的自身问题,你只要勇于克服,就一定能成功。
《活着》翻阅起来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种子向往光与热,所以愿意奋力挣扎,冲破黑暗的桎酷;新芽爱恋雨与露,所以愿意经受风尘侵扰,舒展叶片;绿叶眷恋于树木,所以愿意陪伴其度过一载春夏秋冬,一轮雨晴雪雾,当它们被问为何如此,不过说一句,“我向往,我爱,所以我愿意。”
西边山脚的鸟儿向往东边天际的彩云,所以不顾饥寒风雨,毅然而上。纵使受伤,纵使落泪,在苍穹之下也无怨无悔。
他便是那样的鸟儿,费尽一生飞往高处。谈迁自幼家境贫寒,但其人穷志不穷。及近而立之年,他展开了国史的修订工作。探民间,访古迹,查典籍。前进之路风雨兼程。二十七轮四季镌刻了白纸黑字,也染白了鬓角的霜花。他以为他已经看到了璀璨的彩云,却又有狂风骤雨将其拉下——巨著被偷走了。多年心血付诸东流水,命运的折磨让其快要倒下,但他还向往着那一天啊。于是又是八年,从头再来,终成《国榷》。
因为向往,所以愿意忍受劫难,惟心中之志引导人生之路。而这之中的.苦难,便也甘之如饴。
儿子深爱着父亲,纵是无言也能静静陪伴,不须言语与呼号,物质与欣喜,便也有幸福。
雅士林逋时常执一双木桨,乘一叶扁舟游于西湖之上。隔绝了金钱与物欲,喧闹与繁华,惟有注月光为酒,化绿水为诗句,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世人当然不解,远离舒适的日子,来这里过清贫的日子图什么?而他却说:“吾志之所适也,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他爱这空山新雨,爱这碧波浅荡,便愿意抛弃世俗与浮尘,放浪形骸于天地间。
因为热爱,所以愿意趋于宁静,即使没有戏台上的一颦一笑,没有炊烟之下的欢声笑语,自然也能给其慰藉。
反观如今社会,所愿真源于所向、所爱吗?利欲熏心、铜臭扰人,人们多已忘了为何在这世上;竞争激烈,身不由己,还有谁能不顾他人言语凭内心做出选择?向往便攀登吧,无畏险阻;爱便追求吧,不需证明。
那么,“向心之所向,爱心之所爱,所以呢?”
以前喜欢阅读但很少写读后感,这次不是不想写而是看过读友们写的感觉自己更加词穷,写不出内涵。人为何而活着?有人认为是为了爱活着,有人认为是因思考而活着,也有人认为因为责任而活着,而富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年少时的富贵,因贪图享乐不能自拔,最终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一贫如洗的贫困人家,可当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又被命运开了玩笑,给母亲抓药的时候又被当壮丁抓走,苟且偷生只为一个单纯的信念——一定要活着回家,富裕时已经辜负了亲人,而这次一定不能再辜负吧。终于活着回家,看到一双儿女,虽然爹娘已经去世,女儿因病不能变成哑巴,但一家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可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谁先到来。当一切都在自我满足的幸福之中时,有庆好好的就那么走了,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就这样走了,原本要***人的富贵因为对方是当初过命的兄弟而非县长的时候就这么原谅了,可他原谅不了自己。
偷偷的把有庆埋了,擦干眼泪偷偷的回家,最后家珍还是知道了,善良的女人也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子波澜不惊的继续,原本以为苦难就此结束虽然清贫但可以好好生活的时候,凤霞走了,家珍走了,二喜(女婿)走了,最后甚至连五岁的外甥苦根也走了,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情节,可最后又被富贵的开朗所感染着,赶着那头叫做“富贵”的老牛,乐呵呵的面对属于自己的生活。也许富贵觉得他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活着,而是所有人再他一个人身上活着,活着看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如果自己是富贵或许做不到如此活着,但更庆幸不是富贵,可以为活着而更美好的努力着。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活着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所有角色,努力踏实的笑对生活,做想做的自己,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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