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3 17:07:32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一】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二】

我的书桌上有一盏很别致的猫咪台灯,它是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猫咪台灯全身是粉红色的,头上长着像金字塔一样的耳朵,大大的眼睛,脸上还带着一丝微笑,它的身体小小的,可它的用途可大了,在停电时就可以用它来照亮。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时,一不小心把笔掉在了一个角落,不管我怎么找都找不到,因为角落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我东望望,西望望,突然,看见了我的猫咪小台灯微笑地看着我,这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办法,我拿起台灯往角落里一照,一下子就看到了笔。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实在太累了,于是我趴在桌子上,自言自语地说:“好累呀!”但我突然看见书桌上的一个影子,我往上一看,原来是猫咪台灯,它还是微笑地看着我,给我鼓励,让我坚持。

台灯的作用是多么大啊!有多少人在为梦想而努力,而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台灯,默默地帮助了他们。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三】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四】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五】

我喜欢的一件小物品是小闹钟。它是我八岁生日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圆乎乎的身体,披着红色外衣。它有两个红色的大耳朵,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帽子,两只灰色的小脚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特别可爱。

它每天都准确报时,按时叫我起床,催我睡觉。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在睡觉,小闹钟就“叮铃铃,叮铃铃”的叫了起来,而且还特别的响亮,我睁开眼一看,眼花了,看到的是七点整,我想:反正也是7:40到校,没事儿的。没想到闹钟又叫起来,好像在说:“主人,你再不起床,我就生气了!”我赶紧擦擦眼睛,啊!7:25了!我赶紧穿上衣服,背上书包跑到学校,幸好没迟到,不然又要被老师批评了,我可真要谢谢我的小闹钟。

小闹钟就像我的一个好朋友,它陪我一起玩,不让我再孤单,我们共享快乐,它就像人一样拥有生命,我真喜欢我的小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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