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习管理学的学生,听到提得最多有关管理”一字的名人就是现代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他对管理所做的研究对世人有卓越贡献及深远影响,被尊称为“现代管理之文”。德鲁克的著作《管理的实践》是第一部把管理涉及到各个领域进行系统性论述的书。
在书中,德鲁克对管理原则和概念有了清晰的提出,精辟地阐述了管理的本质,提出了目标管理(MBD)的概念以及对责任这一概念进行了诠释。关于企业管理彼得·德鲁克视“最大限度”理论为一种谬论,他认为利润是经济活动的客观条件,而不是专门的活动。他给企业做了一个正确而有效的定义:创造顾客。而谁是顾客?德鲁克认为“顾客即一种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对企业的定义,作者认为企业的唯一职能便是创造客户(价值)以及创新,利润是结果而不是目的。从企业的角度,我们要了解客户的认知价值是什么,而现实中,我们又需要什么样的企业。
关于企业管理的经理人员,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相当于其心脏,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团队甚至企业的能力。作为一个经理人,他必须承担两项特殊任务:懂得挖掘和发挥人力资源中整合的一切力量和在每一个决定和行动中协调眼前和长远的要求。而关于经管理论,则要将有关环境、使命和核心能力的假识都要符合实际。
《管理的实践》是彼得、德鲁克从实践中的总结,给我们带来宝贵经验。当我们身为管理者,无论组织的大小,我们需要将这些经验运用到实际中,在实践中感受,并得到自己的一套管理之道。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
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
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
在暑假里的`一天,我骑着自行车出去玩耍,碰到了比我小两岁的聪聪。他开着她妈妈的电瓶车在小区里横冲直撞,就好像和动画片里的唐老鸭一样蛮不讲理。
突然,他从我的身边滑过,向我做了个鬼脸,然后拐到另一条路上去了。我气冲冲地骑回了家,发誓也要学会骑电瓶车。
当我坐到电瓶车的座位上时,十分信心已经失去了七分,我在心中默默地想着:这应该和自行车差不多吧。我把车头刚调好,手就不由自主地往下一扭,车就“跑”了起来,我也跟在后面跑了起来,但最后难逃被摔。这时,爸爸刚好回来了。
他对我说:“自行车与电瓶车最大的特点就是自行车要用脚蹬才可以行走,而电瓶车不同,省去了这个步骤,用手一扭就可以行走了,所以在行走的过程中必须要坐稳,手千万不可以抖……”我顿时恍然大悟。
我照着爸爸的说的又练习了几次,终于能够控制电瓶车了。
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干,只有我们不断地尝试,去实践,才可以熟能生巧,正所谓实践出真知。
老师点评:关键处精雕细琢,文章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中心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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