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家养了一只小猫,这只小猫是我运生日奶奶送给我的,我特别喜欢它。
它的耳朵是三角形的,很大,样子可爱极了。蓝蓝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像两颗蓝色的宝石。它的嘴湿湿的,那样子真可爱!毛茸茸的尾巴,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个高傲的公主。
小猫特别爱吃鱼,只要看见我把鱼放进它的饭碗里,就用爪子抓着笼子,“喵喵”地叫着。它吃饭的时候就更有趣了!先用嘴舔一舔爪子,再舔一舔脸,这样就洗漱完啦!开始吃饭了。先舔一舔鱼,再用它的鼻子闻一闻鱼,最后再吃鱼上的肉。它还是个小馋猫呢,鱼上的肉小肉渣渣也不留。
吃完饭,小猫一定不是和我玩。而是自已睡大觉。它先把爪子放到肚皮下面,再把头放到爪子上,最后把身体缩成一团,肚皮一起一伏的。如果有一点儿动静,它的耳朵向上坚着,好像警觉地听着,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
小猫非常淘气。有一次,我铺上画纸准备画画。不好!调皮的它跳上桌来,打翻了我的颜料盒。我大吼一声,它好像知道自己犯了错,连忙溜之大吉。在逃跑时,不小心踩到了我的画纸,画纸上顿时开满了“小梅花”,可漂亮了!它看了我欣赏它的杰作,好像在说:漂亮吧,小主人?这可是我的杰作,刚才你还要打我呢!快给我说对不起!”我看到它气势汹汹的样子,不禁大笑起来。
它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是它把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它是我的伙伴,最后,祝它快快长大!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在遥远的星空,永远悬挂着一颗并不明亮的星星——天狼星,它不是人的最爱,当然,这缘于它的主人——狼。
狼,凶残的字眼吗?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人类真是大错特错。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最刺心刺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尾巴,构成了狼。
狼,金毛灿灿,***气腾腾,锥子般的目光嗖嗖飞来,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的一下全部站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的架势。狼,寒气,***气,直摄人心。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
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它是会团结的,更是孤独的。再有,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是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三十六计,计计使得比人棒。当然,除了美人计。狼是最有智慧的,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望月长啸,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目光出击,携手便无往不利,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每一个小区,不管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里面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流浪在外的小动物。我们家也不例外——“咪 咪”是我们小区里的一只性情温顺的小猫,他天天在小区里大摇大摆的走着,时而舔舔油亮的毛;时而舔舔柔软的爪子,大家知道这幸福的日子是怎样一段背景么?
话说2年前的冬天,咪 神秘的出现了。我不忍心看着这只小猫,在流浪下去,做野猫。于是,我从屋里拿来了一个大泡沫箱,左侧用刀割一个不大不小的“门”,小猫正可以从这爬进去。从这以后,小猫有了自己的新家。第一天,我证想让小猫出来散散步,可一看小猫正躲在箱角里瑟瑟发抖。于是,我连忙把她抱出来,在泡沫箱里的四壁用钉子挂上了几件我的旧衣服,又在下面铺了几层毛巾,这时小猫见了自己舒适的窝,“喵”的叫了一声。
在我的照料下,我们的情谊越来越浓了,它一会在我的腿边转几圈,一会在我的面前打几个滚儿。
一次,我在外面散步,自然有小猫咪 咪跟着。忽然,一阵大风把我的帽子吹跑了,但风太大了,我根本追不上,眼看着帽子就要消失了,咪 咪像离弦的箭一样“嗖”的飞了出去,不一会就叼着我的帽子回来了。
这就是人与动物的感情,比人与人之间更深厚,过:“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我最喜欢我家的猫咪了。它是姨奶奶送给我的,它是一只黑猫,所以我叫它“黑咪”。每次回老家,我都亲切地呼唤“黑咪”。它听见了,跑出来蹭我的脚,还舔着我的手,这时,我便摸着它的头,说“你这个小调皮。”它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喵喵地叫着,似乎在说:“我怎么调皮啦,我这是和你亲热哩。”
它的外形,是那么天真可爱。黑猫“小姐”身穿一件黑色公主裙,耳朵又短又尖,它的眼睛就像两颗“黑宝石”,还有一条长尾巴,一圈是灰色的,一圈是黑色的,看得我眼花缭乱。从没有数清过它的尾巴上有几圈黑的,几圈灰的。
“黑咪”是个“贪吃鬼”,一到吃饭时,它就围着我,就像在说“都到吃饭时间了,快给我添饭。”于是,我们就给它添饭、夹菜,一看见饭来了“黑咪”就“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饭跟前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饭时要有一点声响,它就立马把饭衔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继续吃,吃完了就不见踪影。果真是名副其实的贪吃鬼!
跟狗打架、和鸭子斗嘴,都是它的游戏。有一次,狗向它下了“挑战书”,于是他便来到了战场——院子里,一开始,它俩互相撕咬,谁知狗咬疼了“黑咪”,“黑咪”就发出了猫独有的叫声,把狗吓得一溜烟跑了,这才平息了“风波”。
可是,不论我们多么喜爱它,它都保持着原有的性格,可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觉得它是那么天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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