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又很精彩的书,它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的家伙,他老爱欺负小动物,有一天因为对小妖精做了恶作剧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小人。小小人尼尔斯阴差阳错地骑上了家鹅马丁,跟着大雁群一起飞往遥远的北方。在这漫长而又危险的旅行里,他不仅要保护大雁和马丁不受狐狸斯密尔和乌鸦强盗们的魔爪,他还帮助了鸟类们打败了灰田鼠兵团……
最后作为回报小仙女把尼尔斯由小小人变成了原来的模样。读完之后让我懂得了只有锻炼磨难才会变得勇敢懂事、乐于助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洛芙。
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名叫尼尔斯,它因为捉弄一个懂魔法的小精灵,小精灵把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另外一个是大白鹅莫腾,它想证明家禽也能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小人儿尼尔斯坐在大白鹅莫腾背上,飞到空中,和一群大雁一起开始了一段充满艰辛而又危险的旅行。
在这次旅途中,尼尔斯和大雁一起飞过了整个国家。有一次,一只狐狸在外面寻找食物,它发现在冰上睡觉的大雁,就叼着一只往家里跑,尼尔斯发现了,他不顾自己的安危,赶紧跑过去,用力地扯狐狸的尾巴,大雁趁机从狐狸手中飞走了。
还有一次,它们落在一个叫斯康奈的小村庄寻找食物,几个淘气的孩子发现了,并把大白鹅抓走了,尼尔斯想救大白鹅,躲进了小男孩的植物标本罐里,跟着小男孩进了城堡,最后成功救下了大白鹅。
通过这次旅行,尼尔斯从调皮捣蛋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乐于助人的小孩。我要向尼尔斯学习,成为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人。
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
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虽然这本书对我这位即将是五年级的学生来说,有点“小儿科”了,但我看了几页后,还是被故事中幽默风趣并且离奇曲折的精彩情节深深吸引了,它很快把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不爱学习,还是个十足的捣蛋鬼,经常做一些恶作剧,因此,他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他骑着白鹅莫丁,跟随大雪山上来的“阿卡”大雁带领的雁群一起沿着瑞典国土飞行。一路上经历了无数惊险,演绎了种种传奇。历经艰难险阻后,他终于回到了家,还改掉了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可爱的大男孩,还非常的乐于助人。他身上被小精灵施的魔法也自动解除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也为故事中小男孩尼尔斯经历的种种传奇和险阻后,及时的改掉自己的缺点,变成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和可爱的大男孩而感动和鼓掌!是啊,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缺点,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犯错和改错的过程,怕的不是有缺点,而是怕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有缺点,或者明知道自己有缺点,自己还不思悔改,我们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改变自己,在成长中要勇于克服艰难险阻,这样我们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成长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这个充满童真童趣的故事不正说明这些吗?
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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