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又称作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
主人公默尔索由于***人而被判死刑。审判经历了两个过程一个是对妈妈的态度,一个是对上帝的态度。从默尔索对妈妈葬礼的冷漠态度,葬礼后的第二天就与女友看喜剧电影的反常。对邻居老人和老狗的描写,对皮条客的帮助为其写了一封信,为其作证,最终为其***人。法官从这些方面印证了默尔索冷漠无情,对一切事物无所谓。对神父和上帝也无所谓。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真正对默尔索的***人动机和罪行本身的举证展开讨论。甚至他的律师也无视他的存在,完全替代了他的思绪和灵魂。
他的命运就这样被人所左右。每个人听别人说话的兴致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默尔索对神父的暴怒,仿佛净化了他的希望;在布满预兆与星星的夜空下,我第一次敞开心胸,欣然接受这世界温柔的冷漠。默尔索在行刑那天只企盼能聚集许多观众,以充满憎恨和厌恶的叫嚣来送他最后一程。那时他发出了内心深处的呐喊: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看似默尔索对所有一切无所谓,漠不关心。实则透过一系列的事件,尤其是对他的审判,显示了世俗的荒谬、专横、自以为是,反衬了他的理性和感情,冷静和真实。默尔索的死刑看似是本人的不幸,实则是对社会和大众的讥讽,也是整个社会和大众的悲剧。
因此,看待事情请多一份理性和冷静,尤其是面对沉默的时候。沉默的背后有时暗涌着巨大的悲伤!
张爱玲说《异乡记》是她觉得非写不可的一本书。她以为这本书是大多数人不想看的。我却觉得这是她写的最好的东西。
很遗憾,宋以朗找不到书的下半部分,因为下半部分是张爱玲见到胡兰成以后的事情。我猜测是张爱玲销毁了下半部分。这太可惜了,却也情有可原。
在《异乡记》里,作者叙述了从上海到温州一路上的见闻。她小时候生长在深宅大院里,长大后又生活在高楼公寓里。那次去温州,她才真正有机会看到那个时代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生活,离她是那么遥远,遥远的像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对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她时而惊诧,时而嫌恶,时而怜悯,时而惘然。对人们的言行举止,当地的村貌地貌,风土人情,她都观察的非常仔细,真让人觉得她生来就是来写书的。
在这本书里,看不到她一贯的尖酸刻薄的文风,也没有她对母亲的怨恨。她的心态出奇的平和。她嫌解手的地方不遮羞,也可以理解,她用惯了浴室洗手间,当然用不惯马桶茅房。她嫌枕头脏,也不能怪她,谁愿意睡在别人的脏枕头上。
要论文学价值,我觉得《异乡记》是她写出来的最有文学价值的一本书。可惜是一个残本。
作为早年狂热张迷,多年不读张爱玲,似乎该有个解释,却又实在无法解释得清。是那些年读太多伤了胃?是时过境迁不再那么喜欢?扪心自问都不是。
当年读遍张爱玲的所有小说、散文,主要传记,后来连她钟爱的《海上花》也买来读了——在我的阅读史上,此外只有《红楼梦》得到过我同等待遇,不对,曹雪芹的诗作我就没读多少。年少轻狂,还曾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读《红楼梦》与张爱玲者不与之谈文学。”其实我后来跟很多人谈过文学,其中有的人是不读张爱玲的。可见世事多变。
世事确实多变,谁知道会出来个宋以朗,他手里居然有张爱玲的遗作。
《异乡记》,总忍不住当去想象张爱玲一个人辛辛苦苦到处去找胡兰成的样子,大概找着找着一颗心就一点点凉下去,那么聪明的一个女人,着了爱情的魔咒,也是不容易挣得脱的。
文笔还是记忆中的风格,只是由于内容的原因,读来有些凄凉之感,不似从前,是那种繁华底子上透出的凄凉,而是一眼看出来的凄凉啊。
张爱玲的文字有魔性,读了是不容易忘记的。
又及:想起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文章是真的好,不怪张爱玲爱他。不怕男人是混蛋,就怕混蛋有文化啊。
除去角色演员是偶像组合的光环。单纯在剧中,我心中的昌利是灰姑娘一样的\'存在。偶尔露出一丝美丽和性感,可那都是短暂的,短暂到自己心仪的对象都还未注视到她的存在。她没有秀贤一样显赫的家室,也没有在熙初恋命运般的优势。她就是她,平凡和自立。太多的美好她无法参与,作为朴勋的朋友,她是那一段爱情的旁观者,默默将一切看在眼里,印在心里。她甚至没有像秀贤一样拥有可以告诉朴勋自己心意的机会。可那便是她的人生,无法逾越过窥视和嫉妒。常常觉得昌利就像是现实生活中平凡的女孩子,光环四射下爱情的旁观者。不是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拥有一个朴勋或者在俊,你有你的白马王子,发发现你的美丽与可爱,金医生会一直注视着你。如果在熙和秀贤的幸福是浓烈的白酒,那么昌利的幸福便是淡淡的米酒。或许不会浓烈,可是经历时间,生活一定会让它渐渐散发出香气,自然并且快乐着……平凡的昌利,请你加油!也为每一个平凡的自己加油!北极熊观后感电影美梦成真观后感怪物电力公司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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