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日过去了,太阳公公不再火辣辣地烤着大地。天气渐渐变得凉爽起来,一片又一片枯黄的叶子轻轻地从树上飘落下来,小孩子也换上了毛衣。哦,秋天来啦!
瞧,;树林中唧唧的知了声被呼呼的风声取而代之了;树上枯萎的树叶纷纷落下,顿时,空中就像飞来许多黄蝴蝶,纷纷扬扬;树林中的林荫小道在寒风瑟瑟的金秋中,落叶慢慢地飘入草丛中。与金黄色的枯草汇为一体,大地如同扑上来一层层厚厚的“棉被”,静悄悄地沉睡下去。
秋风吹走了繁花似锦、百鸟争鸣的夏天,而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幅优美的秋景画,这时,你看到画中那缠绵的秋雨了吗?
早上醒来,听到一片叮叮咚咚的雨声,仿佛是一曲快乐、活泼的乐曲。绵绵秋雨不紧不慢地落到地上,在地面的落叶上溅起一个个圆圆的小水珠!阳台上的玻璃翠,那宽薄片状的叶子,,被缠绵的秋雨冲洗得干干净净,颜色翠绿翠绿的叶片上挂着晶莹的雨珠,显得那样娇美。这足以显出秋雨的娇艳与美丽,它凝聚了所有雨的美!有小雨的温柔,有大雨的坚韧,有春雨的温柔。有冬雨的缠绵……不知过了多久,秋雨渐渐地停了,洗得万物更有色彩了,所以我们就能说“秋雨润物细无声”了吧!要不,它怎么会让秋的色彩那般的明艳呢?
啊!那风!那雨!
幼时的我,虽有些不懂事,但家乡的一切总让我感到记忆犹新,家乡的山,家乡的河,家乡的人永远沉淀在我的记忆里。
十岁那年,我在家乡陪奶奶住了一个多月,虽说我年纪尚小,但这却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乡间的生活,感受到乡间的淳朴、自然。那是在夏天的时候,也正是家乡最美的时候,山上的树林郁郁葱葱,在泥土的气息里浸泡着,一条平静的小河依偎在山脚,河边总有着几个朴实的老妇,捧着待洗的衣服,缓缓地弯下身子,用木盆舀一盆河水,将衣服一遍又一遍的浸泡着,也许这便是最惬意的乡间图画了。
中午时分,是太阳最热的时候,在家里也总能听到河边不断传来的嬉戏声,我也总会匆匆吃过午饭,跑到河边,一头扎进河里,任由清凉的流水,洗去一身的暑意,这就是我在家乡最好的消遣了。奶奶家的房子靠近河边,只要我下水玩耍,她总是搬出一张小板凳,坐在房子的前坪上,远远地看着我,虽说她文化不高,不懂得表达自己,也不擅于和我交流,但每次只要我从河边探出脑袋,看到她专注于我的眼神,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最近一次回到家乡,是去年春节,与我幼时相比,虽说家乡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奶奶见到我的欣喜和乡间的朴实却是从未发生改变,增加的,只是她脸上岁月的划痕。而我,人已长大,再不同十岁的那个小孩,由于种种原因,我已不愿在乡间久留,更不可能还和六年前那样下河嬉戏,每次回到家乡,只是停留几小时便匆匆离去,从回程的车窗里看着奶奶送行的背影,留下挂念,又返回到喧闹的城市和紧张的生活。
家乡的山,家乡的河,家乡的人、家乡的童年,虽说比不上城里的热闹繁华,但那份朴实、那份真挚永远都将永远谱进我生命的回忆。我已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回家乡看看,但那里永远埋藏埋着我一份深深的挂念,我的心,早已到达那里。
家乡的一切,都有还好吗?
为了确保补习效果,不妨适当降低起点,这样看似“慢”了点,实则不然。只要夯实了基础,以后的进步就会快很多。打个简单的比方:英语水平高的人碰到一个生单词几乎不用刻意背就能记住,而一个小学生则要反复读、写、背,结果还是容易忘。
有一年我教高一的时候,曾经做了一个实验:让学生记忆课本生词表上的单词,我自己事先也准备了一组生单词。师生一块开始背,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我背的数量是学生的三倍还多。
美国西部的一个村庄,有一个清贫的农家少年。每当闲暇的时间,他总要拿出外祖父在他8岁那年送他的生日礼物——一幅已被摩挲得卷起边的世界地图。他年轻的目光一遍又一遍地浏览着地图上所标准的城市,飘逸的思绪亦随之纵横驰骋,渴望抵达的翅膀,在幻想的风景中自由翱翔……
15岁那年,这位少年写下了他气势不凡的计划——《一生的志愿》:
“要到尼罗河、亚马逊河和刚果河探险;要登上珠穆朗玛峰、乞力马扎罗山和麦金梨峰;驾驭大象、骆驼、鸵鸟和野马;探访马可·波罗和亚力山大一世走过的道路;主演一部《人猿泰山》那样的电影;驾驶飞行器起飞降落;读完莎士比亚、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谱一部乐曲;写一本书;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给非洲的孩子筹集100万美元捐款……”
他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列举了127项人生的宏伟志愿,不要说实现他们,就是看一看,就足以让人们望而生畏了。难怪许多人看过他的设定的目标都一笑置之。所有人都认为:那不过是一个孩子天真的梦想而已,随着光阴的流逝,很快就烟消云散。
然而,少年的新却被他那庞大的《一生的志愿》鼓荡荡漾得风帆劲起,他的脑海里一次次得浮现自己在尼罗河上的情景,梦中一次次地出现自己登上乞力马扎罗山顶峰的豪迈,甚至在放牧回来的路上,他也会沉浸在那与那些著名任务交流的遐想之中……他的全部心思都已经被自己的《一生的志愿》紧紧牵引着,并让他从此开始了将梦变成西安市的漫漫征程。
毫无疑问,那是一场壮丽的人生跋涉,也是一场异常艰难、简直无法想象的生命之旅。他一路豪情壮志、一路风霜雨血,硬是把一个个似乎空想的愿望,变成了一个个活生生的实现,他实现了《一生的志愿》中的106个愿望。
他就是上个世纪著名的探险家约翰·戈达德。
当有人惊讶地追问他,是凭借着什么力量,把那么多的坚信都踩在了脚下,把那么多的险境都变成了攀登的基石?他微笑着如此回答:“我总是让心灵先到达那个地方,随后,周身就有了一股神气的力量。接下来,就只需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进。”
(“让心灵先到达那个地方”约翰·戈达德道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哲理——在人生的旅途上,能够最终领略的美妙风景,必然是那些强烈渴望登临并为之不懈跋涉的追求者。是心灵的渴望,开阔了索求的视野;是心灵的飞翔,催动了奋进的脚步;是心灵的富有,孕育了生命的奇迹……一句话,欲创造人生的辉煌,需要首先让心灵的辉煌起来。让我们记住一位并不著名的诗人的著名诗句——在目光无法抵达的远方,我们拥有心灵)
古代有朱熹颂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近代有朱自清盼春:盼望着,盼望着,春天的脚步近了。
现代,有我来迎春。
早晨,一出门,就与清风撞了个满怀。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清新的味道,早晨,好清爽!
我到楼下,准备来一次小区寻春。那道路边的灌木丛,一丛丛已经抽出了新芽。那一片片嫩绿的小芽,见证着一个个新的生命即将开始。抬起头,一眼望向那灌木丛的尽头,灰色枝干中那星星点点的绿,仿佛给单调的枝干添上了点睛之笔。
再往前走,来到一棵桂花树下。看那桂花树的叶片,似乎是被初春的阳光晒柔了,晒绿了。抽出新芽的桂花树,好似一位柔美的女子,在春风姑娘的轻抚下随风舞蹈,让人沉醉其中。
抬起头,望向天空,已经是上午时分。空中万里无云,阳光明媚,洒在大地上,时间的万物好像充满生机,十分精神。
我看到这世间的一切,是那么美丽,那么无暇:那挺拔的松树,是大自然的卫兵;那高大的樟树,是大自然的雨伞;那柔美的桂花,是大自然的女儿;那嫩绿的柳树,是长发姑娘;那古老的梧桐树,是沉稳的长辈;那娇小的银杏,是春姑娘的扇子;那美丽的桃树,是女王的嫁妆;那优美的樱花,是浪漫的象征……
春天的阳光,洒在我身上;春天的微风,吹在我身上;春天的气息,附在我身上;春天的生硬,飘在我身上。我微微一笑,想到:寻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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