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记忆深处,一提起“天才”二字,我便感触颇多。小学开始,老师便开始教授我们这样一句至理名言: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句话正是出自于一位自小便不聪慧的爱因斯坦大科学家,这可是他的亲身感受。要知道爱因斯坦四岁了才学会说话,可知他的天资还不如一个普通人,可是他为什么后来却会成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流芳百世呢?那是因为他从小便善于学习,善于提问,由此可知,后天良好的自身学习和教育占据了多么重要的地位。看来,自古以来能够成为国之栋梁的人,或许并不一定存在着天赋。
相反,文中的方仲永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神童,他本来可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可最终却一事无成,我们要责备的不仅仅是他的父亲贪图小利,不让他学习,丧失了一个天才,但同时我们也不妨问问方仲永自己是否愿意去学习,如果他肯学习,还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吗?
自然,像方仲永这样有才能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从无出现过。古时候,有个人名为江郎,是个天资聪慧的人,自幼便会作诗习文,每日他都可写出许多精彩绝伦的文章,他家也是门庭若市,不少人还花钱买他的文章。可是后来,他因终日不去学习,最终再也写不出那样美妙的文章,他家自是门庭冷清,人人叹息:“真是江郎才尽啊!”
要知道人的天资的确存在着差异,但这并不是关键的因素,重要的是后天好的培养和学习。也正如华罗庚所说:“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所以,我们应正确认识自己。
总而言之,“天才”与“学习”的关系就是:天才+学习=国之栋梁;天才+不学习=碌碌无为;不是天才+学习=有用之才;不是天才+不学习=蠢材。
然而想到自己,我似乎感到了惭愧,我不属于天才,而面临着后天良好的教育环境,我的学习时好时差,我将成为有用之才还是蜕变为蠢材,谁能告诉我答案呢?或许能回答只有我自己。
我始终牢记着这样一句话: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天才,也并不存在着什么蠢材,未来要走什么路,只在一念之间,在这一念之间,或许我们攀上了高峰,或许我们跌入了万丈深渊,如此而已……
事实上人类无时无刻不在讨论征服自然,呵呵!那些无知的人们啊!他们应该记住人类援永远不是自然的.对手。
众所周知,水滴是不能用来代替大海的!正如人类的智慧是不能与大自然的智慧相比的!
人类的智慧飞上了太空,可在自然看来!人类上下翻飞的巨大空间不过是咫尺之间罢了!我们的航天飞机在自然看来不过是个非常简单的玩具。
人类的智慧发明了很多工具,开采了很多煤矿,石油,天然气,可谁能断言,这些矿坑不是人类自己挖的陷阱呢!
人类的智慧看到了模糊的自然,而自然早看清了人类,孰不知,我们只是自然观察自己的工具罢了,我们实际上就是自然的一部分。那里有资格去征服它!
或许我们只是演员,而大自然才是真正的导演,它唤醒我们是为了让我们表演一场,而我们表演完了。它就会叫醒其他演员,来代替我们,人类不也是从非生命开始的吗?
人类啊!觉醒吧!我们对自然不能有征服之心!只有珍惜自然,爱护自然,我们才能长期立足于地球之上!
诚然,这位驾驶人有一位爱他的好母亲,可以当众为了帮助他而下跪求情,这位母亲的做法,站在人性的角度上看,她的行为是正确的,是对孩子无私而又伟大的爱,但她的爱的方式是正确的么?盲目的偏袒包庇孩子只会造成对孩子更大的伤害。并且在法治面前,这显得苍白而又无力,我们深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官也有落马的时候,何能为温情而不顾法,不守法呢?因此,我规劝人民莫要做“无谓的温情”来试图动摇法律、莫要企图撼动权威。
在这样的法治时代下,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道路上少了闯红灯的现象,打架伤人的事件少有发生,这一切都是在“法力”努力下的共同成果。如果这位民警单单是因为那驾驶的母亲儿求情而不严于法,那如果社会上只以“温情”执法,社会将会如何发展?就如老人倚老卖老般,社会将会乱成一套,法律会遭到人们的肆意践踏,人们心中那还有法?所以法治大于温情,有法才有国,国。才能施以温情,而不是让无谓的“温情”捆绑了法。
网上也有相关记载:成龙的儿子——房祖名由于吸毒危害社会,被强制送去拘留所、戒毒所,成龙作为父亲,不但没有为其求情,反而赞成这一处理结果。这样的举动令人大吃一惊的同时,何尝不是守法的`另一种表现呢?又如税收部门因个人小惠小利而让企业偷税、***。甚至不惜代价造假账,这使我国国家财政赤字严重,这样的温情难道是人们想要的吗?在法治社会下,每个人都逃不了被法约束的命运,遵守法纪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事情,是人们应尽的义务。没有法治,就不会有中国的强大!
那位民警面对突发情况,忠于职守。不惜降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方式粗暴执法执意罚款,可能会激发矛盾和带来严重的后果。材料中所述母亲的做法,这反应了她法治意识的缺失,每个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法不可违,执法必严”,若想要发展,就必须严格守法,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切勿因“温情”害人害己!
规则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没有道德,规则是无法支撑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规则是人定的,如何严密也不能够到“天衣无缝”。若没有道德的支撑,规则是很容易被人钻空子的。你说不许“随地”吐痰,那我就吐到公园的长椅上好了;你说不许“乱涂乱画”,那我就“认认真真”地给你画上一排青面獠牙的小鬼,如何?事情若真到了那一步,恐怕就不是一口痰,一幅画那么简单了。律师们大可钻法律的空子,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事情弄得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只怕年年都要“六月飞雪”了。
没有规则的社会更是要方寸大乱。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范促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路不拾遗”或许还有可能,而“夜不掩户”却怎么听怎么像一个美丽的.神话传说,当道德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时
规则将会适时地补上这个漏洞。“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听上去是道德的沦落,但美国却制定法律,要求你先把自家门前的雪扫干净了再说,至少不能让路人被你家的积雪滑倒。这就是道德的底线——规则划出来的。
理想的社会应是规则与道德并存的。规则约束着人们,使其不至滑出道德的底线;同时,道德也填补了规则的漏洞,使其更加完美。一个人被外在的规则和内在的道德约束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社会的规则与道德相辅相成,这个社会才能充满希望。道德是通向美好未来的路,而规则就是路旁的灯,照亮我们纯洁的灵魂,也照亮那条充满理想的大道。
我们将道德埋在心底,将规则挽在手上,勇敢地面对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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