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碎片化的空洞噬咬着人们的心,而与之相对的传统阅读恰如一味良药,可以治愈眼界的狭隘,消弭自我认知的不清。在成长路上,让我们以书为友,识书中万千世界,观自我复杂之心。
书籍,作为名家眼中“进步的阶梯”和“巨人的肩膀”,能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见多识广,赋予我们那天地蜉蝣般短暂,沧海一粟般渺小的生命以无穷的可能性。观勃朗特之《呼啸山庄》,短短几百页的文字剖析了爱恨交织的世态人情;看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让一个繁忙的都市人也能感受到恬淡怡然的乡村风景;再如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以超越时空的广度,让我们得以一窥反乌托邦的可怕场景。无论是虚构还是纪实,批判还是文艺,读者都在书中的世界中努力去走出“柏拉图的洞穴”,认识世界的光怪陆离。
而在同时,对书中世界的解构与感知也建构了我们的自我认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罗曼·罗兰曾说:“从来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是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展自己,或检查自己。”此言可谓切中肯綮。正如常说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阅读时不只是在复刻书中的内容,也同时像拉康的“镜像理论”一般以书为鉴,照清自我之心。唯有如此,人们方可在“身份焦虑的浪潮”拍打下力求清醒,放飞黑格尔“密涅瓦的猫头鹰”,并最终像尼采所说般“认清自己认识的剧本”,以“对自己怀有敬畏之心”。
认识世界与关照自我以一种孪生的关系,在阅读的过程中实现了统一。对世界的认识帮助了自我形象的构建,而在同时,对自我的完整认识也有助于我们突破表象的桎梏,穿越“达克效应”的泥淖,在“后真相时代”的疯狂面前保持清醒。
反观当下,人们自溺于“娱乐至死”的死海,在短视频和碎片化阅读中抛掷光阴。经典阅读如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在娱乐成本降低的现代面对着尴尬的处境。深度阅读的缺失不仅导致了肤浅庸俗,还会使人们的双眼被蒙蔽,囿于“羊群效应”。在这种西西弗斯式的困境之下,唯有重拾经典阅读,方可读书中世界,观自我之心,在娱乐的狂潮下坚定自我,不被裹挟着被迫前进。
苏格拉底曾说:“未经反省的人生不值得活。”窃以为未经阅读的人生也是同理。纵使人生如寄,我愿在书籍的桃花源中认识世界,观照自我,上下求索,无愧于心。
书是人类的老师,也是一位你想见就见的朋友。如果说读书是一种享受,那么会读书便是一种乐趣。享受这种乐趣是幸福。
莎士比亚以前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显然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当生活失去阳光,当鸟儿失去翅膀,那宇宙将会黯然失色,世界将不再精彩……高尔基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甚至对书爱不释手,我这么爱读书,为什么却没有进步呢?这个问题一向困扰着我。妈妈替我找到了原因:囫囵吞枣。读书就好比爬山,要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攀登高峰。书,必须要从中获取自我不明白的新知识才能算是读了一本新书。读书并不是轻描淡写地看看书中的文字,而是深刻的体会到这本书中每个字的好处和它所代表的生命,让自我也融入故事情节中,就好像透过文字,身临其境看到了故事。读书不但要思考、体会和想象,还要把作者的精髓融入自已的脑海中,在写文章时能够随时应用;要一遍一遍毫不厌倦地读一本书,只有每读一遍才会发现新的资料,才会不断的获取新的知识,才能提高自我的写作水平。有效地读书才能让你增长知识,感到快乐。于是我改掉了囫囵呑枣的坏习惯。
我很喜欢朱自清的《背影》。之所以对这一篇文章情有独钟,是因为文章中伟大的父爱让我深深地感动,怀着百感交集的情绪把文章读完。文章中父亲的背影一次又一次的在我脑海中浮现,虽然他是矮小的、肥胖的,但他在我心中却是高大的。父亲对儿子的爱是那么的无微不至,他把一切都付出给了儿子;虽然自我体态肥胖,但在人口密集的车站爬上月台替儿子买橘子……我不觉沉浸在真挚的亲情中……这篇文章虽然没有华丽的词汇,但文章中作者对他父亲背影的深刻描述却使我记忆犹新。
读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明白了如何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体会是——知识。“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它不仅仅丰富了我的大脑,还增长了我的见识。
如果读书是一条快乐的河,那么我愿做一叶舟,飘向未知的远方……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便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
每一本书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都从中明白了以前所不知道的问题和事物,并不停的探索,追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所获得的,便是新知。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不同的书,讲述了不同的价值观,但却都是极其宝贵的人生经验。从这些经验中,我们开始明白生活,懂得道理。
读书,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我。从古时就有“孙权劝学”,而现在,读书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书中,我看见了大好河山,也看见了世间苍凉,体会到了人生百态和冷暖亲情。读着书,整个世界,都好像在我的眼前。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是我从这本书的扉页中读到的。
看到这句话时,我便对这本书有一些抵触、反感,周围的人总喜欢给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带上这顶讨厌的“帽子”。可是当我一口气读到最后一页时,我的心灵被这本书完全震撼。
鲁滨逊一生充满波折,他本该听天由命,但是,他却敢于同命运争斗,凭他的勇敢、智慧,每次都能幸存下来。船在暴风雨中迷失方向,我想,如果是我,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立志远航吗?不,我可能会向命运低头,并做好依赖别人的准备。当读到野人在吃自己的同伴时,我想,我会像他那样挺身救人吗?不,我可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并祈祷人自己不被他们抓住。
我承认了自己的软弱和无能,从呱呱落地到现在,都是父母一手把我们养大,走的是平坦的路,遇到一点挫折就要父母哄,遇到一点小事就抱怨不平,我想,如果我们遇到鲁滨逊那样的情况,岂不是每天都会活在抱怨中呢?
所以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那种坚持、勤劳、勇敢的精神,改掉自己的软弱和无能,就当是为父母、为老师、更是为了自己。
因而,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一个人,不管你在什么环境,不管有着什么样的命运,但只要你有一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你就能从这样的环境中活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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