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我家的`书柜上已经被书塞满了。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呀……满满一书柜,每天晚上,我都要雷打不动地在书架前挑选我喜欢的书,直到瞌睡虫来找我为止。
每当节假日,我总要交款我的宝贝书拿出来看。只要我一看书,感情的流露总是那么丰富:看到感人之处,我会成为一个泪人儿;看到幽默之处,我会笑得前俯后仰;看到精彩之处,我会习惯性地默背,再做。即使在三十六七度的高温下,我也稳如泰山,连妈妈叫我也不知道。所以,妈妈总是叫我“小书虫”。
我不仅爱看书,还爱“藏书”呢!藏书什么意思?你一定会以为是珍藏图书吧。哈,大错特错。是将书藏起来,我爱看书,妈妈知道这一点。如果我犯了错误,妈妈就不让我看书,将书藏了起来,还时会被我翻箱倒柜地找出来。所以我便将我的书藏在被子底下,床底下,甚至藏在衣柜里。藏书,我可绞尽脑汁了。我几乎没有看过一次十分舒服的书过。
当然啦,书有时候也会给我带来麻烦。比如,妈妈叫我烧饭,我就不是烧烤米饭(忘了加水就是烧浸米饭(忘了按电饭煲的按钮,唉,全都是这书惹的祸啊!
我爱看书,因为看书即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又让我学到了知识。
我有个小伙伴,长相平平:挨个头,圆脸蛋,一头短而黑中带青的头发,一双小小的眼睛里有着乌黑发亮的眼珠,不高的鼻梁下还有一个中等大的嘴。
你可千万别小看他,他的智力可不一般,他曾获得围棋赛的全市第十六名、全市第二名和全省第九名,而且在我校的数学奥林匹克班成绩也算很不错。他喜欢看书,尤其是漫画书,每天上学总看他带着好几本课外书,除了上课时间,他几乎一分一秒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课外书,真可谓手不释卷呀!
我和他之间的故事还不少,但我们有一件事我一想起来就会笑不出声:上语文课时,老师让我们演买书的时候,可是老师正不点反不点偏偏点中我们俩。哎!真是难友一场吧,我心想。这时我双脚都软了,快走不动站不稳了。表演开始了,我从嘴里随便说了一句:“欢迎观临,小朋友,你要买什么书?”
“我要这本语文书。”他想了想说。
“9块8。”我立刻脱口而出。
“这么贵!图书馆里只卖6块多而已。”他说。
“有这么新鲜的事吗?你拿来卖给我呀。”我笑着说……这样闹了好半天,我才以7块8的价钱“卖”掉了,并离开了演台(讲台。
说了这么多,你们一定很想知道他的名字吧,他就叫林凡。嘻!嘻!……不好意思让大伙都等急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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