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红烧肉,刚端上桌,一股诱人的香味,就直往你的鼻子钻,想不闻都不行。筷子还没动,看那样子就已经让你垂涎三尺了。你瞧,腾腾热气中,每一块肉都像用棕色颜料染出来的一样,好看极了。
每一块红烧肉切得都很有规律,一部分瘦肉,一部分肥肉。有肥有瘦的红烧肉,口感是的,咬上一口,回味无穷呀。
你别以为红烧肉只是把肉放进锅里,放点油盐酱醋就能搞定的。其实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火候,焖的时间长了,肉就太烂,或者焦了;烧的时间短,肉有可能不熟。那半生不熟的味儿,跟正宗的`红烧肉比起来,就相去甚远了。
在我们家,我老妈做红烧肉的手艺,那真是狗撵鸭子——呱呱叫。只要嘴馋了,我就缠着妈妈做红烧肉。妈妈总是微笑着系上围裙,麻利地把买来的猪肉洗净、切好,放在小瓷盆里。等锅里的油热了,妈妈就捞起肉,抖抖上面的水,轻轻放进锅里。随着“哧哧”的响声,妈妈又娴熟地用小铲子不停地翻拌着,然后再一一加上酱油、味精等作料。盖上锅盖,焖上十来分钟后,一阵香气扑鼻而来,一碗色香味俱佳的红烧肉就烧好了。接下来,就是我大饱口福的时候了。不用说,每一块美味的红烧肉都难逃我口了。
有时候,我老爸也做红烧肉,不过他做的是麻辣红烧肉。他喜欢辣味的,每次吃的时候,他的脸都被辣得像关公,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气,一边笑着说:“辣得香,辣得好,够味!够味!”一旁的我也跟爸爸一样,一会用手扇扇嘴里的辣味,一会又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虽然辣得要命,但我们都不愿轻易“罢口”。
吃红烧肉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快事,我爱红烧肉!
自从外星人把四个吃过苹果的超人超狗带走后,人类开始疯狂的收集苹果,为此,还动用了核武器,经过这几下的折腾,地球已经面目全非,全球只剩下几个大国,终于停止了战争。
有苹果园的`农户在一瞬间暴富,苹果一路疯涨,一个小苹果就可以换一座海边别墅,比尔·盖茨已成为贫民户。
人类在疯狂的收集苹果时却都不知道第五个苹果在聂子超家中,聂子超一家人却不知道,他们一家人为了这个苹果很苦恼,他们想买了,却害怕这就是那个苹果;如果吃了,不是那个苹果就亏大了。再一次家庭会议上,集体决定:是第五个苹果的几率很小,把苹果买了。于是他把苹果卖给了富翁,自己有了一亿美元。
这个富人吃了苹果后
聂子超知道他卖的苹果是第五个苹果后,把自己骂的体无完肤,然后患上了
当上地球首领后,他开始了无休止的利用人民为他做事,人民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人民想反抗,可打不过他,只能忍声吞气的过日子。这还没有满足他的野心,他开始向月球进军——开发月球。
这件事情惊动了外星人,外星人知道有人吃了第五个苹果后,让地球之首和那四位超人超狗团圆了。
地球之首走后,全球欢呼了三天。从此,人们认真的改善了地球,地球又变成以前的样子,人们开始了和谐的生活!
今天晚上,我在咱们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厨神”老妈大人的指导下完成了一道美味的、多肉多汁的红烧肉!!作为一位“殿堂级”吃货,光会吃,不会做,no, no, no! 是不行的!所以,今天我一定要学一招绣春刀!
首先,将洗好的五花肉切成大小适中的一块块,切成的五花肉最好是肥瘦相当;接着,将五花肉放入锅中焯水,把焯水后的五花肉捞出洗净、沥水;然后,将色拉油倒入锅中,同时把事先准备好的葱、姜、八角、花椒倒入锅中,煸炒,爆出香味儿后,倒入五花肉,继续翻炒,直到五花肉的肥油在锅中发出“嗞嗞”地声音后,马上倒入一勺料酒、一勺半的酱油、半勺糖,加入少许的水,盖上锅盖焖煮10~15分钟后,先搁入少许的盐,再倒入一勺香醋,小火收汁;最后,关火装盘!
虽然在翻炒五花肉时,油溅到了我的手上,但是,只要能尝到自己做得美味的'红烧肉,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写到这儿,我的口水又流了下来)
“上菜咯!”我把那盘点缀着胡萝卜丝的红烧肉端上了桌。爸爸妈妈都加了一块香味四溢的红烧肉,我紧张地、期待地看着他们脸上的神情,爸爸回味无穷地说:“这烧得实在是太好吃了,跟***烧的味道一模一样!”“没错,这红烧肉烧得色香味俱全,肥肉肥而不腻,吃一块,唇齿留香,美味极了!”妈妈说。我既兴奋又激动,说:“那我一定要学会烧更多美味的食物!把你们养成大肥猪!”“哈哈哈!”
红烧肉,顾名思义,做法便是红烧,而红烧则非用酱油不可,酱油,奠定了它的基本色调。且说我心目中上等的红烧肉吧,外表一定要具有肥肉剔透、瘦肉色浓、整体酱色之特点,妈妈的红烧肉,乍一眼望过去看见的便是那类似绍兴酱菜的.酱红,细看却又能分出许多层次,从深红至浅红,从厚重到晶莹,从浓妆到淡抹。一盘家常小菜,就这样被母亲赋予了最初的躯壳---------形与色。
光有身体固然不够,更重要的是灵魂。
此菜做法可繁可简。繁琐,可加几十种香料文火慢炖几小时成为进阶---------东坡肉;简单,只需放入浓油赤酱红烧便可出锅。妈妈的做法,恰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菜市上买来的新鲜五花肉,一定要带皮且肥瘦相间风味最佳。洗净,放入小碗加入一些佐料腌制做打底,制造出略咸的底味。入锅倒酱油小火慢炖熟至七八分,在这个时候,经验告诉妈妈,加入少许冰糖进一步着色,几瓣陈皮提升口感清甜所得风味最佳。继续盖上锅盖炖到如巧克力般入口即化方可出锅。虽可以开高火速熟,但因火候难控,妈妈并不会采用。
出锅装盘,肉块已然褪去那份生涩,转而变得如果冻般诱人,且具有了果冻不具备的迷人酱香。托着盘子稍一颤,它们便左右摇摆。这道菜不仅考验端盘者技术,也挑战食者的筷子,因略不注意,肥嫩的肉块便滑下了。我总是把它们扒拉到盘边啃食。入口,肉皮略带韧性,软糯且弹牙,肥肉肥而不腻,转眼便化为满口咸甜充溢口腔的各个角落;瘦肉而不柴,被佐料染了浓郁醇香,上鄂稍用力就变成丝丝纤维平铺舌尖。我细细回味这红烧肉,仍觉余香绕舌口齿生香。纵然狼吞虎咽也难掩那独特的风味。
每次吃红烧烤肉,我总会想:为什么红烧肉这道小菜在历史流传中有无数人钟情于它?或许,人们钟情它便是因为那千变万化却不离其宗,如同乡味,可人之味。相信长大后,不管我走到哪,走多远,妈妈菜的滋味总能勾起那些美好的回忆。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因为妈妈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当然喽,“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自然也成了做红烧肉的.“高才生”了。
这不,今天就该轮到我掌勺了。吃完早饭,我就来到了菜市场。来到卖肉的摊点,我左瞧瞧,右看看,卖肉的师傅也情不自禁地问了起来:“小朋友,买肉吗?”我回答:“嗯,五花肉,十二元一斤,卖不卖?”经过我的一番口舌,师傅终于答应了。我拧着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我先把肉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块,放入菊花锅中,再加入水,水比肉高一指,行哩!再加入配料∶两只八角、三四片生姜、五六根葱,盖好锅盖。“啪!”随着一声响,打开煤气灶,用猛火煮,约十分钟,等锅与盖之间的缝儿冒气时,用勺将锅中的沫子撇出来,在用小火烧十分钟。等闻到肉的香味,再倒入三两冰糖,两勺老抽酱油,半勺食盐,盖好锅盖,继续用小火焖烧。不一小会,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再过十分钟,等汤黏稠了,关掉煤气灶,把红烧肉放进盘里,只见盘中的块块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红的,闪闪发光。使人一见之下就产生想吃的***。
我立马搬去给妈妈品尝,妈妈吃了一块,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后继有人啦!”我也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嗯,真好吃,更何况这是我用我自己的汗水换来的。
今天爸爸要烧了红烧肉,要知道,我是特别喜欢吃肉的,除了咸肉,酱油肉……
开始,谁知爸爸耍无赖,罢工了,只有我自己烧了。
开始行动了,我先把肉洗干净,再把肉切成块,菜切成小段。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是加工了。我先炒青菜,在锅了倒入些油,加热后再小心翼翼地把肉倒进锅里翻炒,最后加入盐、味精、白糖拌匀出锅,(其实,我真得不会烧,平时只吃过爸爸烧的红烧肉,看了的做法,请别见笑。)这样这盘“红烧肉”也出锅了。情不自禁夹起一块全是瘦肉的红烧肉,就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嚼起来,真的太香了!
红烧肉的主材是五花肉,而且还得是连皮带肉、肥瘦掺杂的那种,因为正宗的红烧肉味道好就好在猪皮和肥肉的浓而不腻。外公的红烧肉入口一块,乍觉甜爽,牙齿嚼下时,肉的芳香顿时在口腔中爆破,而且肥肉决不腻。
我吃到现在从来没吃过烧的比爸爸烧的更好吃的红烧肉,也不曾见过比爸爸烧的更吸引人的红烧肉。或许这是一种情结吧!情是真情,爱是真爱,只有加入了真情真爱的红烧肉才能让我驻留在这充满了爱的红烧肉之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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