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写读书的优秀作文)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写读书的优秀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12-28 03:29:55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写读书的优秀作文)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一】

这几天,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本书,它是一篇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草房子》记录了主人公桑桑六年来小学生活的点点滴滴,讲述着一个个看似平常却又震撼人心的故事,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她的房子在学校的一个角落里,学校花费了几十年功夫也没有将她成功的赶出校园,她任然执意独自生活在校园里,养着鸡鸭,影响着校园环境。然而,再顽固的人也能被感化。在一个春季她从水里救出了一个落水女孩,自己也受了寒凉,在床上躺了半月之久,但是在这半个多月里,多亏邻居们的悉心照料,这个独居的老人才能慢慢痊愈。从此,她便发生了天方地覆的的变化:先是主动搬离校园,然后用拐杖赶出闯进校园的鸭子,在一个雨天还去关校园里开着的窗子,甚至不顾危险举着自己的拐杖去关高处的窗户……最后,她竟然为了捞学校里一个掉到水里的南瓜,不慎落水并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觉的奇怪,是什么灵丹妙药使秦大奶奶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我觉得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和感恩写完了秦大奶奶人生的最后一个篇章。

《草房子》魔力般的吸引着我,我从一个个故事中感受到了一个个人物的善良、顽强、感恩……我深深地融入每一个故事中,与主人公一起欢乐,一起悲伤,我发现着每一个主人公身上的闪光点,这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二】

这本书讲了一个关于小熊妹妹和小熊哥哥还有小霸王塔菲的故事。一天,小熊妹妹被塔菲欺负了,然后小熊哥哥向体育老师借了拳击手套教小熊妹妹拳击,结果把妈妈的豆袋打得粉碎。星期一小熊妹妹躲避了塔菲的追赶,星期二也躲开了,星期三课间休息的时候,小熊妹妹看到塔菲不断用石头扔还不会飞的小鸟,小熊妹妹去阻止他,并打败了塔菲,老师让他们两个都坐在惩罚凳上,塔菲哭了,原来塔菲经常在家里挨打。

读完故事,我觉得小熊妹妹很善良,会保护小鸟,小熊哥哥也不错,因为他会为妹妹打抱不平,塔菲这样的行为很不好。这个故事也是告诉家长不能打孩子,不然孩子也会去打其他小朋友,长大也会学着你们去打别人。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三】

书,一向是我的最爱,这不,寒假期间,我一下子把十大名着全买来了。其中,《呼啸山庄》给我的启示最大。

文中死亡希刺克厉夫既让人同情,又让人气恼。他爱凯瑟琳,为了她不顾一切,可因为凯瑟琳的虚荣最终使希刺克里夫成为魔鬼。他报复她,到头来痛苦的是他自己。

上一代的恩怨使无辜的孩子受到牵连,林顿因为父亲的不管不问,最终走向死亡。而哈里顿和凯蒂心中有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希刺克里夫不知为何,死于非命。故事的结局令人感慨万千,它使我明白,处心积虑地报复别人,不但会使自己身心疲惫,还会伤害到许多人。可结果,往往是徒劳无功,甚至是讽刺的。所以,应该宽容的对待别人。

合上书,心里思潮起伏。我站起身,眺望远方,思绪飞走了好远……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四】

《草房子》这本书恰到好处地保持了中立立场,你有疑惑,却也看得懂。

这样一本好书,并不只是单纯的中立让人喜欢,也并不只是单纯的有趣好玩,它的好,它的价值,在于写作手法和那些人心底最基本的情感。

在这儿,我专门研究了一种——景色描写。《草房子》里,分散着有许许多多的景色描写,我挑了自己比较喜欢的一章《细马》来做研究。

177页末到178页开头的那段景色描写,点面结合,看似是细马非常喜欢油麻地的一切,对这儿很感兴趣;不上学反而自由自在,玩的开心,实际上,这段是推动情节用的,方便写后来的那句——这样过了一些日子,细马忽然又觉得这一切没什么趣味了,花这么的笔墨,也是为了突出细马后来的孤独、没有朋友的无趣。

187页和191页的两段景色描写,不光光写得好,作用也很大。187页的一段具有喻示命运的作用,就像后面即将到来的一场灾难,厚厚实实遮挡住这家人的希望;191页的一段具有突出人物心情的作用,月光、秋风、竹影虚幻如同这个家没了孩子后,只剩下空虚,孤寂,和难过了。

而178页中间和193页末有两段冬天的描写。前一处,细马的心情是很无奈的,不想去可又不得不去给羊割草。这时,他是不喜欢所处的环境的,而且有些叛逆;后一处,不同的是,细马有了朋友的陪伴和帮助,而且是已喜欢上了油麻地,喜欢上了这里的小孩,喜欢上了邱二爷和邱二妈,自己长大了,孝顺了,自己想照顾养父母,挑起这个家的担子。

用心去感受《草房子》的文学美丽和文学价值吧!把这片永久不衰,洋溢经典,充满魅力,饱含着金色童年天真美好的回忆的草房子,在我们心中铸成永远!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五】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六】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作者回到徐州老家。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道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时一连串的艰难的动作中,都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及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在我每一次的读课文中都深深为之感动。

父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由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看见父亲出远门离开自己时,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我永远记得小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父亲是多么高大。就在那一天,我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父亲的背比以前弯了许多,脸上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那乌黑的头发也不如以前那么黑。身体也一天一天不如以前那么强壮,那么结实了。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的孩子,是父亲用他那无私的爱与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使我们的旅途不再那么辛苦,那么艰难,那么孤独。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七】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读书优秀作文400字以上【八】

这是一个发生在60年代初期的故事,在那遥远的油麻地,生活着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

故事是从秃鹤开始说起的,那个没有一根头发,但却对尊严执着坚守的男孩。他和桑桑是六年的同学,起初他对自己的头发并不介意,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尊心慢慢变强,他开始注意别人看他的目光,注意别人打量自己时的不怀好意,于是他开始保护自己的头,不让别人摸,不让别人碰。但即使这样,他还是受到了一系列的嘲笑、排挤,他默默地忍着,直到后来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一改别人对他的态度。

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性子活泼,他天生的顽皮也曾让桑乔和桑桑的妈妈很是无奈,但就是这样一个顽皮的他在经历了重病之后,选择了好好活下去。小学那六年在桑桑的记忆里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桑桑的启蒙教育,它让桑桑成长,让桑桑从稚嫩走向成熟。

杜小康在油麻地小学里算最大的,高高的个子,敢做敢当的个性,不辛的家庭让他过早地到人生沧桑。在他爸爸死后,他一个人从油麻地小学门卖东西。待桑桑出来找他却又不得不回去上课时,他看着桑桑的眼神是那样无奈、那样悲凉,尽管他在微笑,可谁又懂那微笑后的艰难。

这个故事讲述着油麻地里的笑,油麻地里的泪,讲述着欢乐,却又同时讲述着悲伤。这个故事充满了的是人间最美的情感: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师生之情、同学之间的友情与义气,亲戚朋友之间的亲情……,体会到对生命的另一种诠释,那微笑着的坚强……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