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每个人都有许多的成长故事,我也不例外。从小我胆子就非常小,无论什么事情都要有大人的陪伴才行。让我印象最深的事就是独自从英语班回家,回想起来真是记忆犹新。
20xx年的暑假,妈妈在小百灵艺校给我报了英语班。去的时候,是妈妈送我到英语班的,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接触到英语,刘老师耐心的教我们认每个英语字母和单词,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英语,很用心的学、认和书写。
时间过的真快啊!转眼两个小时的课程结束了。放学了,我看着一个一个的同学都被家长接走了。我焦急的等待妈妈的出现,可是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妈妈还没有来,于是我决定自己回家,向老师说声“拜拜”,我就走了。
我一边走一边看路上的行人和车辆来去匆匆,那时我真是心惊胆战,期盼着妈妈快点出现。当我走到第一个红绿灯时,刚好是红灯,我想起老师教导我们过路口时的安全口令,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要等等……于是我等了15秒,绿灯时,我加快了脚步继续向前走,又走了五分钟,快到一中路口的时候,我看见了急匆匆赶过来的妈妈,我跑到妈妈身边,泪如雨下、我哭着问“妈妈,为什么没有来接我?”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对不起,儿子。妈妈因为有事耽误了,所以来晚了。”我看着妈妈说:“那你以后不要再迟到了,好吗?”妈妈一边点头一边说“好的。”
在回家的路上,妈妈夸我长大了,敢自己回家,不再是胆小的孩子了。虽然,在看到妈妈那一刻我哭了,但是,得到了妈妈的夸奖,心里还是美美哒。感觉自己似乎真的长大了,从此,我经常自己往返英语班和回家的路上。
成长,让我变得坚强与懂事,也让我学会了承担。这就是我的成长故事,也是我难忘的记忆。
马上要过新年了,我在这里提前跟您说一声:“新年好!”
你也许不知道,小时侯的我呀,天真无邪。但也闹出过不少笑话,现在想起来,还是记忆忧新。
那时侯我刚学会说话哦,妈妈就告诉我见到熟人要说话。跟妈妈岁数差不多的女人叫“阿姨”,跟奶奶岁数差不多的称“奶奶”……一天,我去了幼儿园。老师们围了过来,都问我称呼他们什么。我睁大了眼睛看,有的叫“阿姨”,有的叫“奶奶”。班主任老师走过来问我管她叫什么,我端详了半天,她比妈妈岁数大,比奶奶年轻,我临时发明了一种称呼:“阿姨”加“奶奶”就是“阿奶”。我一叫“阿奶”,在场的人哈哈大笑。
呵呵,你说好笑不好笑,那时还真傻!到现在,我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的。毕竟那时小嘛!也只会胡乱说一些。
关于我的成长故事呀,还多着呢!等我下次呀,慢慢跟你说!
成长的青春是一曲美妙动听的乐章,成长的青春是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卷,成长的青春是一首激情四射的诗篇。而我,在成长中体味到更多的却是那打翻的五味瓶,在享受快乐的同时,我更多的是成长的烦恼。
当我从一名天真无忧的小学生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南外人”时,我就被鲜花和掌声包围着,准初中生的我走路都像在飞,梦里常常笑出声了。妈妈总会神情严肃地摸我的头,再摸几下自己的额头,一脸的狐疑。哎,她那里能理解我的心,那一次次“一等奖”荣誉带来的喜悦怎么能和“南外人”的刺激相提并论呢。
但是,成长的'喜悦也不是总垂青我,这不,烦恼来了,这不速之客来势凶猛,毫无防备的我一下就懵了——这里高手云集,我的成绩排名一落千丈!
这次期中考试,英语考砸了!我的英语从小学的名列前茅到现在的名落孙山,令我大惊失色。说不清是委屈还是不平,我自认门门功课都已掌握,尤其是英语,那是我的强项。清晰地记得:课前不预习上课也可以应付,上课不用心也能答个差不多,课后的习题几乎都会。但考试成绩不理想,让我彻底郁闷了:小学就是这样学的呀,不是很好吗?我的心比被猫挠过的毛线球还乱;比落单的大雁还不知所措;比在毫无生机的冰天雪地中的鹿群还忧心忡忡……现在,现在我该如何是好呢?说是说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就算有那如坚如磐石的决心与激情,但毕竟差距太大。我就像陷入了一片漫无边际的无底沼泽,无可自拔。总是盼望着下次考试重振信心,但一想到74分,顿时喘不过气来,背上好像背负着一只千斤重的鼎。唉,要怪还得怪成长,要是还在小学多好呀!
看着一筹莫展的我,妈妈语重心长地说:“你也得好好感谢成长,是它给予了你思考,挫折能锻炼你的意志。”此时此刻,我好似失明多年的人重见天日;笼中的鸟儿重回天空;在茫茫大海中漂流的人发现了新大陆。希望犹如岩浆,从我心中那座沉睡的火山中久违地迸发了出来,用炽热的火焰点燃了我的激情。对!我长大了,怎么还用小学生的思维看问题呢?怎么还用游戏的态度对待中学的学习呢?不信不能在这水流湍急的成绩之河中逆流而上!
成长的过程虽然为我带来了烦恼和困扰,但同时也给予了我信心与勇气。这突如其来的烦恼已让手足无措的我渐渐适应,成长中的挫折会不断地磨练我的意志、激发我的斗志,我坚信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描绘出成长的青春中那道最绚丽的彩虹!
成长的烦恼,甜美的烦恼!
“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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