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确,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想要成功,有一个公式永远正确,那就是:坚持+努力=成功!
有一部电影就说明了我的观点,那就是我们今天下午观看的《宝葫芦的秘密》。影片内容是这样的:影片主人公叫王葆,是一个学生。在老师眼里,王葆很懒散,不肯用功,学习也常常开红灯。小时侯,奶奶经常给他讲宝葫芦的故事,据说那宝葫芦神通广大,谁要是拥有了它,要什么有什么。有一天王葆作业做累了,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来到了一片湖边,在钓鱼时钓到了宝葫芦,从此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宝葫芦帮他“钓鱼”、.变食物、“吃“棋子”、“偷”试卷答案、拿书、拿玩具、做模型----但几乎每次都弄巧成拙。最后,王葆告别了宝葫芦,自己刻苦锻炼,得了游泳第一名。
影片中最令我深思的是王葆成功之前的那份刻苦。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王葆原来很懒散,没有宝葫芦,他不可能成为冠军。想离开宝葫芦夺冠军,看上去是不可能的。但王葆却以惊人的`毅力夺得了胜利,谁也不知道他流了多少汗水,所以说,这成功是离不开勤奋与刻苦的。
看完电影后,老师问了我们一个问题:你想要宝葫芦吗?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最后还是坚定地说:不要!因为有了宝葫芦,我虽然可以随心所欲,但是,一旦它离开,我的生活便会陷入浑乱之中。想到这儿,我不禁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个母亲溺爱自己的孩子,在自己出远门前给儿子订做了一个大面包,套在儿子的脖子上,让他饿了就吃。但回来时,儿子已经饿死,因为儿子只吃下巴前的面包,但当下巴前的面包吃完时,他又懒得转过去吃,只好饿死了。看了这个故事,你一定会觉得很滑稽,尽管故事很夸张,但过多地依赖别人总是不好的。我想,有些父母不就是宝葫芦吗?他们过多的溺爱自己的儿女,让他们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离开温室就活不下去了。
让我们学习王葆的刻苦,告别“宝葫芦”,不再做温室里的花朵,而是做一棵在暴风雨中的松树,做一棵在沙漠中的仙人掌!
我是一个胖胖的小男孩,所以经常被别人起外号。因为我吃的比较多,所以同学们都叫我“小肥猪”。猪——多难听呀!上体育课,因为我胖,跑不动,同学们都说我是“小乌龟”,我好无奈,因为我太胖了。因此,我不敢为自己喝彩,自已也不自信。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习惯为别人喝彩,羡慕别人点点滴滴的完美,而对自己一些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却视而不见,不以为然,于是喝彩也因耐不住寂寞,而悄然离去,只剩下垂头丧气的自己。
有一次,学校为了迎“六一”校长让我们每一个班级都要准备2个节目。我们班男生学舞蹈的不多,只有我1个,老师让我上台表演,一开始我并不相信自己可以跳好,因为我不自信,甚至想要放弃,是老师那上台前对我耐心的鼓励,是老师在我表演时给我那坚定的眼神,最终我选择了坚持,因为我也相信会出现奇迹,俗话说的.好“坚持就是胜利”。就是因为我坚持了,所以我那次跳的特别好,为我们班争得了一等奖,同学们这下可对我刮目相看了,都纷纷为我喝彩,还向我讨教舞技呢,告诉你们,我现在可是我们班上舞蹈小组的组长呢!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正在打羽毛球时,由于自己的不自信而输掉了好多盘。后来我的妈妈告诉我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你才可以看到胜利的曙光。我又重新鼓起了勇气,耐下心来,用心的去接球、挑球、推球、扣球,嘿,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能赢过妈妈了,现在呀,我可是一名有名的羽毛球高手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资格为自己喝彩,要有自信,要相信自己一定是最棒的,那样你就一定会成功!加油!让我们为自己纵情放歌,大声为自己喝彩吧!为自己替生命创造的无限价值喝彩吧!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凝望着荒凉的戈壁边际,他仿佛看到了故乡万家灯火正映照着自己的信念之光。他就是苏武,他出使匈奴而被单于扣留,单于让他饱受酷刑,亲自威逼利诱都改变不了他的坚持。被流放到贝尔加湖的苏武在一片荒凉无人的戈壁中从未想过放弃生还的希望或是重归故土的信念。饥食野草,渴饮雪水,手中旌旗始终指向天边的.一角,每每想到他的妻儿、他的故乡,他的希望之火重燃。旌旗晃,战歌亡,十九年的苦苦等待源于他对信念的坚持,此时两鬓苍苍的他也终于见到故土的一片光明。
漫长的中世纪,神学宗教禁锢了世人的思想。十八世纪的生物学者达尔文一心想证明《圣经》中“万物是上帝创造”这一说法是错误的。他常常冒着生命危险奔走于陆地内部甚至荒无人烟的原始地带。不论前方有多少困难险阻,他都始终坚守信念,坚持着进行实地考察,采集样本,寻找化石。无论人山人海的宗教狂热者怎样攻击进化论,人们是如何质疑他排斥他的思想,他仍抱有对未来的希望,相信着等待着黎明照亮人们的心灵。同时他还著书立说,依旧坚定着他的理想信念。当人们在达尔文默默的等待中渐渐被真理唤醒时,这位伟大的科学家一定见识到了理想信念之花绽放时的光彩。
放眼当下,综艺节目广受人民的喜爱,《经典咏流传》里那一曲感人的“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向我们诠释着纵然是那些山区的贫困学生,即使他们的生活充满着困境,他们也能够始终坚持梦想,坚持希望,去追寻生命之花绽放的那片光明。
放眼古今中外,我们能发现那位时刻拥抱希望,时刻坚持着的自己终能摆脱困境,走向光明。
可是,没过几天,曲奇就不乐观了。城里的'消费太大了,在乡下能过一年的生活费,在城里只能过两三个月。还有,他很难在城里找到工作,别人要么说他是个乡下土包子,不懂文化,要么就嫌他太瘦,干不了体力活。一连几天,都没有找到工作。他又学着写简历,可简历投出就犹如石沉大海,沓无音讯。
没办法,曲奇只能自己创业。他打电话问一个在县城当知县的远房亲戚的哥哥的媳妇的弟弟,现在城里卖什么最挣钱。电话那头说,现在城里老鼠挺追求时尚的,喜欢送花,有些花店老板开了一年多店就成了百万富翁,鼠币(老鼠的钱,1人民币=100鼠币)堆满了仓库,明晃晃的,数都数不清。曲奇可高兴了,他放下电话,马上想到:自已开一家花店。
于是,曲奇找乡亲们借钱,在城里开了一家花店。由于没有资金,他只能自己种花。可花儿需要长大,曲奇又并不是很会种花。这朵花打了蔫,那朵花含苞不放,让曲奇很是头痛。他很想学种花。他很想学种花,可学费太贵,他想问乡亲,可不知道怎么开口。于是,无助的曲奇找到了一个在城里打工的农民老乡。善良朴实的老乡摸出一些钱:"小兄弟,这是俺省吃俭用攒下来的。这钱不多,但是你可以买点书来看看,也许就会了。不过,你要把钱还给俺啊。"曲奇连声道谢,并马上去买了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花儿簇拥在他身边,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蓬勃生长着。看着花儿努力开的样子,曲奇笑了,笑得很开心、自然。可爱的花儿也在努力着,绽放出最绚丽的笑容。没过多久,曲奇的花店就正式红红火火的开张了。曲奇也把钱还给了老乡。
花店在曲奇的料理下,开的很不错,挣了不少钱。同时,曲奇也结交了不少城里的"鼠友"。还有一位阔太太,是城里最大的一家房地产企业家的媳妇。家里也挺富裕,有上百万资产。这位太太叫玛莎,企业家名叫亚克。
有一天,亚克来到曲奇的花店,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我叫亚克,今天,我要来订购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送给我的情人梦璐。这事不能跟这个女人说。过二天,我会来领花的。谢谢。"亚克说着,就把一张女人的照片放在曲奇手里,"这是3千订金,我还会把多的钱给你的。"亚克又把一沓钞票扔在曲奇手里。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
记得有一次,考完试后,回到家,觉得自己考的.不是很好,便和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没有骂我,只是说下次努力就是了。但是,我也不知怎的,眼泪就哗啦啦的流下。成绩单发下来以后,教导在全校面前公布了成绩。我居然得了年级第一,但是成绩不是很理想。这次考试的题真的很难,当时我以为就自己不会,别人都懂,所以就流泪了。
经过这件事,我懂得了很多: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一定能成功。不过,在成功的背后,还必须学会坚强,只有坚强,这成功才是完美的!
当自己被别人乱取一些外号时,千万不能哭泣,而是要经过自己的百般努力,百般的坚强,让别人觉得自己了不起;当考砸的时候,不能哭泣,只要自己凭这坚强的意志,不断的努力,就能提高自己的成绩;当和伙伴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摔倒,皮肤受伤了,不能哭,因为这种哭是非常愚蠢的,哭根本解决不了事情……
学习的道路真的非常辛苦,但是,想想现在的名人:叶圣陶,张海迪,朱自清……再想想他们的故事。他们又是经过多少努力才登上高峰,他们的背后,比我们有着更艰辛的挫折。所以,就算学习再怎么辛苦,都要坚持下去,努力下去。
有的人梦想当一名主持人,梦想当科学家,梦想当歌星……但是,他们做到了吗?没有。这说明了什么?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努力,没有坚强。他们没有经过一定的磨练,一定的挫折。你可曾想过,主持人,科学家,歌星……他们的背后有着多艰难的道路,他们的道路是坎坷的,他们是经过一关一关才走到了今天。
让我们一起学会坚强,学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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