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见了一幅漫画,他是我国著名漫画家华君武先生所画的讽刺画。
这幅画是写在一个候车亭里,有一块牌子,写的是“母子上车处”五个清晰的大字,而有几个大哥哥叔叔当没看见似的,把一对母子挤在了一边,这对母子本该享受待遇,而被别人占了便宜。
难道那些所谓“假文盲”的人的确是文盲吗?你们看,站在最前面的胖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有才、有权的人,他穿着一件羽绒大衣,啤酒肚,怎么看也不像个文盲啊。
再看看他身后这位,带着口罩,知道带着口罩的人,就是个知识分子啊。另外几位也是有头有脸的人,都是中产阶级分子和知识分子啊。然而他们这些人却看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没有身出援手,而视而不见,这种行为实在可耻,令我感到愤怒。
华君武先生先生所画的这幅画,充分的批评了那些遇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不帮助,却装做若无其事的人。我们以后可不能像画中的那些人一样,遇见待援者而袖手旁观,我们以后遇见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及时地伸出援手,给予帮助,做一个良好的世界公民。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但在人们心中,狼却是以凶残、邪恶的形象出场的。但一匹真正的狼不仅仅如此。《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妙笔生花的描写中给我们展现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健壮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争夺狼群王位,但是那一匹公狼在一次狩猎中因意外死去,所以紫岚决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后来它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就因天气原因痛苦的死去,剩下了三头小公狼,紫岚就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一匹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都绞尽脑汁,费尽周折。但是,命运欺狼,它的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在了金雕口中,二狼蓝魂儿也不慎死在了贪婪的猎人手中。最后的一只狼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因自卑死于众狼之口。所以紫岚为了狼王梦最后的火种最小母狼媚媚的五个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以保全狼孙的安全。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因为不仅仅是狼,人也一样,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大器?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和公狼的狼王梦付出了宝贵的青春,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故事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沈石溪用他的天才想象力给我们展现了一种不一样的狼!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我心中的六年级是像其它年级一样,同学们不用整天写堆的像小山一样的作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开展一些有趣体验活动,当然在我们玩的时候也要注意自己的学习,不能因为玩就在学习上松懈下来,要劳逸结合,才能达到让同学们可以边玩边学的目的。
刚刚说到作业,少是少了,可是少而精,大家应该认真完成。
这样一来,原本大家对六年级的恐惧感就消失了吧!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大家一定都奇怪我怎么成了这其中的一员了呢?原因是我有一位开明而聪慧的班主任,她就这样增加了我们对六年级的兴趣,把我们对六年级的恐惧一个一个的击破了,使我能够开心的面对学习。
如果让我说我们的六年级生活的话,我会用上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寓教于乐,乃是对于六年级学生来说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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