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名叫毛毛。它是我在街上一个角落里发现的。那时它可能出生不久,独自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奄奄一息。我想它可能是被遗弃的,就恳求妈妈把它带回家,我来照顾它。从这开始,毛毛就成了我家的新成员。
毛毛的样子非常可爱。它长了一身棕色的卷毛,像滚了泥潭一样,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被它的毛给盖住了,如果不细看,就看不见它的眼睛。黑色的小三角鼻子,就像一颗浓黑的小石头,总是左嗅嗅,右闻闻,好像在寻找什么。那锋利的牙齿吃起东西来还发出“吱吱”的声音。毛茸茸的短尾巴谁见了都会喜欢。
我家的毛毛性格开朗,活泼可爱,最重要的是它会安慰别人。
有一次,我考砸了,拖着沉重的身体回家。一回到家,毛毛活蹦乱跳的跑到我前面,仿佛在说:“小主人,小主人,你回来啦!我们一起来玩游戏吧。”我看都没看它,转身就回房间了。我回房间后,哇哇大哭,连晚饭都没吃。这时,毛毛走了过来,“汪,汪,汪,汪汪汪”,好想再对我说:“小主人,你别难过了,一次考砸了没关系,只要把考砸的原因找出来,然后多加练习,下次一定能考高分的!”毛毛的话打动了我,我不再哭泣。果然,我这次考到了高分,我开心极了,抱着毛毛亲了又亲,别提心里有多高兴。
你别看它那么乖巧,其实它也很调皮哦。有一次,毛毛趁我不在家,就大摇大摆的去我房间。一会儿到我床上把被子弄掉;一会儿把我的衣服穿在身上;一会儿把我的玩具左啃啃,右咬咬;一会儿......等我回到家,我的房间乱成一团,简直不敢看了,再看看它,我都不忍心责骂它。
这就是我家的泰迪——毛毛。
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
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这就是我的爱犬——金毛。
安安有一身棕色的卷卷毛,像是穿了条棕色的大棉袄,两只耳朵向下耷拉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像两颗水晶葡萄一样,鼻头湿漉漉的,还总喜欢吐舌头。姐姐给安安戴了个天蓝色的项圈,瞧,上面还刻着“Angel——安安”的字样呢。它的小爪儿像四瓣梅花,而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晃着,可爱极了。
安安是个“两面派”。姐姐在家时,它经常围着姐姐摇头摆尾,那个讨好巴结的模样太没有骨气了,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有时它也会温顺地躺在自己的小窝里,时而蜷着身子呼呼大睡;时而四脚朝天,却还能发出呼噜声;时而它一个翻身,却撞上了自己的窝棚,哈哈,睡觉都会磕到头,真是个笨安安。
姐姐不在家,这可成了它的天下了。它一会儿把垃圾桶打翻了,一会又把抽抽纸叼出来,一张张撕坏,好像在玩“天女散花”,如果我骂它,它还不服气地冲我“汪汪”直叫。人们都说狗狗的鼻子耳朵更灵敏,可不,安安一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便知道姐姐回来了,立刻奔回自己的小窝,似睡非睡。它一定在想:“如果主人看到我睡着了,应该不会骂我了吧。”结果还真被它猜对了,本来火冒三丈的姐姐心慈手软地放过了它。
安安还是个“超级大吃货”。原本只吃狗粮的它,现在可挑食了,除了肉骨头,还要胡萝卜和许多营养物质搭配它才满足,否则,她会像个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吃得磨磨蹭蹭的,如果你责骂它,它就会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很无辜地看着你。
安安,一只可爱又聪明的狗狗,它有趣却有与众不同,我喜欢安安!
现在,我坐在这里,膝上放的是露西的所有梦境,此刻才知道她有太多我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事。
相识后的第九个月,保罗在露西的掌心写下:“你愿意嫁给我吗?”
露西说她需要时间让她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保罗耐心地又等了五个月,直到有一天早上,他的手掌上出现了几个字:我愿意。
保罗坚信自己和露西的婚姻完美无瑕 “我对她的爱早已开枝散叶,足以承接遮挡任何风霜雨雪。我们会过的很好的,只要两人一起。我们一定会过的很好的。”
但《巴别塔之犬》恰恰是从露西的死开始。
露西从后院的苹果树上坠落,保罗不肯相信这是一场意外,现场唯一的目击者是露西的宠物犬罗丽。作为一名语言学家,保罗打定主意要让罗丽开口,告诉他所有的秘密。抽丝剥茧,困难重重,保罗最终也没有能让罗丽学会说话,但他已经知道了全部的.真相——他以为的那些无关紧要的争吵和不痛不痒的风波,在敏感的妻子心里引发了怎样的山洪,从而让她选择从苹果树上一跃而下。
《圣经》里说,从前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的,他们想建造一座塔来传扬人类的名,耶和华便让世上有了不同的语言,从而使人类互相不能沟通。那座未完工的塔,因此名为“巴别”(变乱)。
保罗以为这座巴别塔是存在于自己和无法说话的罗丽之间的,却没有想到横亘在他和露西之间的才是真正无法逾越的高塔。当一切真相大白,秘密揭开,他才能逐渐回忆起两人共享的那些阴暗时刻,和那个鬼马精灵,大胆浪漫的露西背后悲观厌世的一面。
即使是抵足而眠的亲密爱人,也永远无法设身处地地理解对方暗涌的情绪。保罗永远也无法感受到露西脆弱柔软的心曾遭受到的绝望和伤痛。也许这在正常人看来无可厚非,但世上总存在着一些人,他们不需要死的理由,而是需要理由活下去。也许恰好,这个人就是你最不愿意失去的人。
耶和华曾用语言分隔开全人类,但事实上,即使讲着同一种语言,我们甚至也很难明白最亲爱的人在说些什么。当我们凝视着他们的嘴唇,接收着他们的声音,我们是否愿意耐心去了解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是否能真正透过对方的双眸,仔细地揣摩他们心中所想?面对咄咄逼人的质问,满不在乎的态度,自以为是的判断,有多少话酝酿在喉间又咽下去,直到失去,还永远沉没在岁月洪流的深处?
故事的最后,保罗从梦中醒来,他记起了露西身穿白纱的样子,记起了她为他在厨房墙上一遍遍写下的我爱你,也记起了他一直不愿面对的那些灰暗时刻。
露西曾经问他,她为他带来了什么。而保罗的回答是:整个世界。这个世界里包括的她的一切,不管是慰藉还是悲伤,他都将永远记得。因为那才是真实的露西,而不是那个按自己的理解建构出来的形象。
记住她原本的样子,就是我能送给我们彼此的最佳礼物。
狗的品种很多,有德国牧羊犬、西班牙猎狗、日本哈巴狗……其中,我最喜欢乖巧的贵宾犬。贵宾犬的毛大多都是白乎乎的,像调皮的雪孩子给它披上了一件毛大衣。它头上有一撮雪白雪白的'毛,像极了一顶帽子。胸的毛十分丰满,放佛是毛大衣上的领子。它腿部与尾部的毛都是一个雪球,毛上去毛茸茸的,很是舒服。
贵宾犬看上去是不是很华丽、很可爱呢?它做起事来也十分拥有“公主范”。在微风的吹拂中,在阳光的沐浴下,贵宾犬刚吃饱喝足,它便会像我们人类一样,散一会儿步。它脖子上有一颗铃铛,走起路来叮叮作响。这时,前方有一块石头,贵宾犬轻轻一跃,宛如轻盈的小燕子。过后,继续走自己的路。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过了一会儿,贵宾犬累了,趴在垫子上休息。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睡梦中的它是多么宁静,多么安详啊!它闭着双眼,一动不动,姿势优美,活像一位“狗界睡美人”,隐隐约约还透露着一股特殊的美……
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它们。让我们人人献出自己的一份爱,一份力量,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安安有一身棕色的卷卷毛,像是穿了条棕色的大棉袄,两只耳朵向下耷拉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像两颗水晶葡萄一样,鼻头湿漉漉的,还总喜欢吐舌头。姐姐给安安戴了个天蓝色的项圈,瞧,上面还刻着“Angel——安安”的'字样呢。它的小爪儿像四瓣梅花,而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晃着,可爱极了。
安安是个“两面派”。姐姐在家时,它经常围着姐姐摇头摆尾,那个讨好巴结的模样太没有骨气了,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有时它也会温顺地躺在自己的小窝里,时而蜷着身子呼呼大睡;时而四脚朝天,却还能发出呼噜声;时而它一个翻身,却撞上了自己的窝棚,哈哈,睡觉都会磕到头,真是个笨安安。
姐姐不在家,这可成了它的天下了。它一会儿把垃圾桶打翻了,一会又把抽抽纸叼出来,一张张撕坏,好像在玩“天女散花”,如果我骂它,它还不服气地冲我“汪汪”直叫。人们都说狗狗的鼻子耳朵更灵敏,可不,安安一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便知道姐姐回来了,立刻奔回自己的小窝,似睡非睡。它一定在想:“如果主人看到我睡着了,应该不会骂我了吧。”结果还真被它猜对了,本来火冒三丈的姐姐心慈手软地放过了它。
安安还是个“超级大吃货”。原本只吃狗粮的它,现在可挑食了,除了肉骨头,还要胡萝卜和许多营养物质搭配它才满足,否则,她会像个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吃得磨磨蹭蹭的,如果你责骂它,它就会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很无辜地看着你。
安安,一只可爱又聪明的狗狗,它有趣却有与众不同,我喜欢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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