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前,我家添了一位新成员,它叫果果,是一只吉娃娃狗,刚刚满月,是姥爷家的母狗下的三只狗中最小的一只狗。它可来之不易,爸爸妈妈在我软磨硬泡下才同意我养的。
果果长得很小,身体只有我一手掌大,比它的两个姐姐整整小一半,跑起来一扭一扭的,特别好看,因此一上街就有很多人围着看它。说它和小老鼠一样,这个要摸摸,那个要抱抱,简直跟大名星一样。它那尖尖得小耳朵耷拉着,双眼皮下长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黑溜溜、水汪汪,对这神奇的世界充满了了解的渴望。它的鼻子虽然小,可嗅觉好得很,什么好吃的都逃不过它的狗鼻子,不喜欢就扭着屁股头也不回的走开。它那张樱桃小嘴,可尝了不少美食呢。它得背上有一道黑色的条纹,胸脯到嘴巴是白色的,灰色的小尾巴时常摇来摇去,可讨人喜欢了,它身上最有吸引力的就是它的小爪爪里有一只是白爪爪。
它既乖巧,又淘气,所以是我们家的“开心果”。它乖巧是一声不吭,在人身边转,谁抱着它,它就依偎在谁怀里睡觉。它睡觉还有多动症,一会儿爬着睡,一会儿又四脚朝天;一会儿又卷成蛋蛋;一会儿又侧着身睡。它淘气时简直能气死人,一会儿把报纸撕咬烂;一会儿咬鞋;一会儿又咬人的脚趾头;一会儿又在地上撒欢。我们看得哈哈大笑的时候,它又在地上撒泡尿,气得人两眼发直。
它更是一个小谗狗。每次吃饭,它就钻到饭桌下转,在人腿边蹭,那可爱得样子谁都不能拒绝它。给它喂块肉,喂点甜的水果,越看越觉得它可爱。有一次,妈妈刚买来糖炒栗子,让果果看到了,搀的直舔嘴,于是,它就跑到妈妈身边摇头摆尾的直打转,妈妈一高兴,给它喂了一小块毛栗子,它吃了后,一发不可收拾,一连吃了两个大毛栗子。有时候它睡觉还舔舔嘴,像是在回味品尝过的什么美食。
从姥爷家拿来才十天,我们一家已经离不开果果了,它给我们家带来了太多的欢乐,爸爸妈妈现在也喜欢果果的不得了,老和我抢果果玩,这让我很得意,可爱的果果已经是我们家的第四个家庭成员了。
我的老家有一只可爱的大黄狗,它的名字叫“大黄”。大黄身子长得大大的,全身的.毛发黄黄的,它的眼睛黑黑的像两颗黑珍珠。它看见不认识的人就会“汪汪”大叫,就像一个威武的门卫。
我们过年回家,我们的车刚开到门口,大黄就摇头摆尾地在那里窜来窜去,它知道我们已经回来了,我一到家我就去摸它的头,它就摇着尾巴乖乖地坐在那里,像久违的朋友一样显得很亲密。
晚上我们在吃饭,大黄看见了,“汪汪”地在叫,好像在说“你们在吃什么呀?我也要吃”于是,我爷爷就夹了一块牛肉给它吃,我们吃饱了,爷爷又把一些饭和肉都给它吃,大黄一下子就吃完了,它吃完了就“汪汪”大叫,还摇了摇尾巴,好像在说:“好好吃呀,要是天天都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就好了”。
这就是我家的大黄狗,一只又聪明又馋嘴的大黄狗。
我最喜欢的小狗名字叫小黑,它是一只特听话的小狗。它有一双乌黑的眼睛,这是我和它唯一可以交流的心灵之窗。它有一层黑色的毛,就像黑披风一样,还平添了几分英武。它下面的毛是白色的,十分的好看。
小黑是我的外婆外公送我的,我最喜欢小狗了。我第一次见到小黑就非常喜欢。小黑在我们家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我就给你说说吧。
小黑非常调皮,只要它一看到我,就发疯了一样,往我身上狂扑,我还记得我有条裤子就是死在它的爪下。无论怎么驱赶,它都无视,于是我无可奈何得让它把我折腾一番。当他累了,到一旁休息时,我才发现我身上已经多出数几条红色的爪印。
但有时它也挺听话。有一次,它不知道怎么了,用尖爪刮地毯,我一看,怒了,大喝一声:“你再刮地毯的话我就宰了你!”它好像听懂似的立刻停止了它的行动,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一脸无辜的样子望着我。我真不知是打是爱。
它非常喜欢管闲事。一天,一只老鼠偷偷摸摸的进了我家,在厨房偷吃。可惜被小黑看到了,这可怜的老鼠啊!鼠狗本无任何恩怨,可惜,如今,这可怜的小鼠碰到了个闲事老!小黑冲上前一把抓住老鼠,老鼠还不知道,还津津有味的吃着,过了老半天才反应过来。小黑把老鼠一放又一抓玩似的折磨老鼠。小黑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家的小黑给我们增添了很多乐趣,它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小黑我会永远记住你这个好伙伴的。小黑,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一天我又像往常一样,走到那个烟酒店里等着我的妈妈。我忽然在远处看到一条中型犬,心想:他们家只养了一只小型犬,怎么一晚上就长的.这么大了。走近一看原来是其他狗,当时我还以为是别人家的狗暂时养着它,询问过后原来是流浪狗自己跑到烟酒店里的,我想:“为什么别人家都会有一只狗自己跑到他家?我也想要一只狗能自己跑到我家。正想着妈妈就来接我了把我的思绪给打断了。
到了第二天,我放学了又看到了那只狗,近距离的看了那只狗,店里阿姨正在给他喂食我突然发现这只狗特别能吃,我想:“是不是这个狗主人觉得这只狗吃的太多,所以不要它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搞笑,所以没有说出来。我发现咖啡长的特别贵族狗,它长了一身黑色的毛发,黑色的毛发里还夹杂着一些白色的毛发,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圆溜溜的特别好看。过了好长的时间我又发现,这只狗爱乱跑,有一次它跑丢了一天一夜,回来了还算聪明。然后在我的再三请求下,我把咖啡带回家了一晚上,妈妈觉得咖啡有点脏,就给咖啡洗了个澡没先倒咖啡还挺乖,洗好了烘干了以后,我们睡觉了。一晚上我睡得很好,但妈妈告诉我晚上咖啡想离我们近一点,就把它睡觉的毯子往我们这里放了放,我听了觉得咖啡特别可爱。
我去上学的时候也把咖啡送了回去,没想到过了几周咖啡居然丢了,这次没找到我和妈妈都很伤心妈妈原来已经对咖啡有了感情,我只希望咖啡能健康的活着,我更希望咖啡能回去。
半年前,一只刚满月的小狗到了我家,它只有二十几厘米长,是一只棕色和白色相间的小花狗,因为它还小,棕色毛显得还很淡。最有趣的是小狗的嘴,它的下牙老是把上唇包住,妈妈叫它“地包天”。一个半月过去了,我想给这只小狗取个名字。于是我便和妈妈爸爸讨论,妈妈说叫“地包天”,爸爸说叫“小丑”,我觉得夸张了点,最后决定采纳我的建议,给小狗取了一个极其普通的名字——点点。因为小狗来我家时个头一小点,每次吃东西也只吃一点点。
小点点刚满2个月,妈妈就把它关在厨房。每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只要听到点点的叫声,我立刻知道妈妈回家了,因为妈妈从厨房走出来给我开门时,点点怕主人离开它,就汪汪叫起来,这就成了它给我的一个秘密信号了。每当我回到家,刚放下书包,点点就飞一般的冲到我脚边,咬我的裤子,还抱着我的腿不放,又是摇头又是摆尾,老是弄脏我的裤腿和袜子。开饭了,我们一家坐在桌前吃得津津有味,点点就在桌下舔舌头,真有点“口水流了三千尺”的味道!待我们吃完饭,它就跟着妈妈走,知道妈妈要给它准备晚餐。点点的饭碗是一个我们几年前买的用旧了的小水果盘,我们用剩饭加点心肺拌匀,再丢几块肉或骨头,它就会视为“美味佳肴”。点点也常怕自己的食物被“盗”,习惯叼着骨头藏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我们一旦发现它藏的地方,它就立刻转移地点。
每逢双休日,我们总要带点点出去散散步,可每次出门前,点点就把我的鞋叼走,气得我打它也不是,骂它也不是,弄得我哭笑不得。
点点在我家呆了两个月之后,换了牙齿。换牙时,它总抱着家里的家具啃,就像老鼠磨牙,桌子角都被它咬破了,损坏了许多家具。随着时间推移,点点渐渐变了,它除了主人,谁都不能摸它,由于它性格突变,总是大吼大叫,影响了我们和邻居休息。爸爸妈妈决定把点点送到一个乡下的朋友家,离别时,它好像什么也不知道,高高兴兴的走了,可我至今也忘不了这只既可爱,有时又令人心烦的小花狗。
我家有一只小狗,叫“咚咚”,它有一双黑钻石般的眼睛,披着一件雪白的绒毛大衣,有一只黑葡萄似的灵敏的鼻子,一口锋利的牙齿,走起路来大摇大摆的,样子十分可爱。
咚咚很有礼貌。我早晨上学时,它总是跟在我的身后,一直送到大门口才恋恋不舍的离开,每当我放学回来时,它总是第一个来接我,先是汪汪的叫着,然后使劲的摇尾巴,在我身边蹦来蹦去,好像吃了兴奋剂一样。
咚咚很顽皮,一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到一声哗哗的`声音。我没在意,一会儿,我又听到了哗哗的声音,还带有一股尿***味,我刚出书房,觉得脚下湿叽叽的,我低头一看原来咚咚在沙发上和房门口萨克一泡尿,我气愤的拿起小木棒想打他,他只是一声不吭,低着头,我看它可怜的样子,好像在说:“小主人,原谅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求你了”我的愤怒一下子抛到九霄云外。轻声说:“下次别这样了”他高兴的蹦来蹦去。
咚咚还很勇敢,一次,我玩够了回来时,看见小狗咚咚在和一只疯狗“大战”,搞得***气腾腾。我禁看入了迷,并大喊:咚咚,加油,加油。。。“对方对他扑了过来,咚咚转过头就跑,对方穷追不舍,咚咚突然转过身来对着对方就是一口,对方落荒而逃,***气一下散开。回到家,我大声喊到”咚咚胜利了“咚咚蹦来蹦去,高兴极了。
我家咚咚真可爱。
我家的小狗,是我心爱的`宝贝。它的一举一动,一扑一咬,都可爱极了。
记得初来乍到的那一天,它努力地爬上楼,看着它“大汗淋漓”的样子,我也感到非常欣慰,进了屋,它东闻西嗅,东张西望,一点也看不出陌生和胆怯。它很快就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在我心中,它变得更加可爱了。
它全身白白的毛包裹着它那胖胖的身体,看上去就像一团雪白的毛线球。两只眼睛大大的,炯炯有神。一对耳朵在有任何声音发出时都会不自觉地立起来。因为它的脑袋很大、很圆,再配上那圆滚滚、胖乎乎的身体,所以它先有了一个外号——小板凳。
“小板凳”成了我家的一员之后,越来越顽皮,越来越淘气,越来越为所欲为。沙发上有它的爪印,小茶几上有它的梅花足迹。
有一次,它竟然突破了自己的极限,跳上了我那“高高在上”的床。它先是俯下身子,让头尽量碰到自己的前爪,然后卯足了劲儿,“嗖”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再抬头看时它已经在我的床上开始它的巡逻了。真是太有运动天赋了,居然跳上了几倍于它的床上,我被它的“英雄事迹”所感动,当它任意“践踏”我的床时,我竟只能保持沉默。
后来,我又给小板凳起了一个响亮的好名字——“于七悦”。为什么?因为它有七种开心的方式,也是突破自己的事迹,比如干吃狗粮,狂吃西瓜,不穿衣服出外散步……跳高就是它最喜欢,我最敬佩的一项,挑战高度——1,25米,挑战难度系数——五颗星,这难道不是一个令狗惧怕的维度系数和挑战高度吗?它却完成得极好,不费任何力气,直接跳上去。
这就是顽皮、可爱又聪明的“于七悦”。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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