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森林里静悄悄的,烈日在蓝蓝的天上炽烈地烘烤着,四周冒着热滚滚的空气,小动物们都躲在了自己的窝里,不愿意出去接受烈日的`洗礼。这时,一只小鹿来到了河边,咕噜噜地喝着水,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和谐。
过了一会儿,森林里来了一个猎人,把这难得的平静打破了。猎人拿着自己的弓箭在森林里漫无目的的走着,这个倒霉的猎人啊,他已经出来狩猎一上午了,可是一只猎物都没有找到,他似乎并没有将烈日与小动物联系起来。“咕噜噜……”什么声音?灵敏的猎人嗅到了猎物的香味,他小心翼翼地向小河移去,是一只鹿!猎人心里开心地想着:皮毛可真顺滑啊,肯定能卖一个好价钱!猎人轻轻地举起弓箭,可是小河太宽了,这么远的距离肯定射不中。眼看小鹿喝完水准备向森林那边走去,马上到嘴的肥肉就要飞走了,猎人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猎人不假思索地向小河另一边走去,可一个不小心,鞋子被树枝勾到了,猎人只好将鞋子丢弃,毕竟这一双鞋可不能和一张上好的鹿皮相提并论。
猎人匆忙地跑到小河边,一下子跳进了水里向河对面奔去,只见河边留下了一串串脚印。终于到了河岸,小鹿已经走了一段距离了,猎人赶紧举起手中的弓箭,向小鹿射去,可是这一箭并没有射中,因为刚刚游泳已经消耗了猎人很多的体力了,这一箭可把小鹿吓得够呛,小鹿赶紧向森林深处跑去,等猎人再上好弓箭时,小鹿已经跑得没影了。
小鹿回到了家,向鹿妈妈诉说了今天的故事,对于小鹿来说,今天真是惊险的一天啊!至于猎人,他的心里就更难受了,毕竟今天一无所获,还丢掉了一双鞋子呢!
抬头望着窗外的一角天空,我的回忆化作袅袅饮烟,穿过一马平川的麦田,绕过老树的枝干上最后一片枯叶,走进了日思念想的老屋,还有那老屋前挂满藤条的篱笆里的菜园。
最忆的,还是那间老屋,还是那棵屋后的老树,还是,那个藏着我的童年记忆的小菜园。
那次是回家过年。刚到了下了车,视线笼罩在薄雾中。泥泞的小路直直的通往着家门口,空气中弥漫着田野的清香。我呆呆地发愣,眼前的景象不是能在城市能看见的`。“回来怎么了还不回家?傻站着干什么!”顺着声音,我看见二姑在路口冲着我笑。我刚生下来的时候,妈虚弱着呢,一直是二姑照顾着我。二姑的出现勾起了我的回忆。“二姑……”我丢下手中的行李,跑到了二姑身旁撒娇。和弟弟向二姑争着要红包。
我们家一行人到了老屋。墙是石头做的,坚固而又可靠,要不然,怎么度过一个多世纪的风雨呢?虽然说这是一间老屋,但也很高,第二层楼堆得是有些年头的杂物,所以看上去有点乱。但一楼却十分干净。地扫得干干净净,几只鸡在地上啄着米粒。大堂的墙壁是木头做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很新,好似刚买回来似的。大堂的一面贴着一张很大的纸,上面一个大字:孝。孝,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一条“祖训”了,看,爸爸又在墙角被爷爷“教育”了。哈哈!
老屋后的那棵老树,已经有些年头了。据说,老屋还没建的时候,它已经在了。老树黄绿了多少茬,谁也说不清楚。时光流去的是岁月,却带不走童年的记忆。
儿时,老爱在老树旁撒下鸡吃的老玉米,然后种了下去。终于有一天,土地冒出嫩绿的新芽,我高兴地尖叫道,又跑去玩了。到了下午,我又跑去查看,结果呢?我看见大伯一脚把我种的那一块“田”给铲平了。我嚎啕大哭,趴在久久不肯起来。最后是表哥用墨汁往自己脸上涂成“小花猫”,并向我做鬼脸时,我才止住了哭声。
老屋前是一个菜园。栅栏是用又细又长的竹子围成的,构成了这个小村庄独特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园子里种着许多植物:有如士兵般笔直而又整齐的玉米;有到我膝盖那么大的大白菜;还有枝头挂满沉甸甸的诱人的西红柿树……在当时的我的眼里,都是奇妙的。
记忆里的故乡啊,在我的脑海中只有几个断断续续的影子了,但,它的美丽却让我怀恋。
孩子们,我这故事听起来像是捏造的,但它却是千真万确的。故事是从我爷爷那听来的,他每次给我讲时,总说:
“这当然是真的,要不然就不给你讲了。”
这故事是这样的。在收获季节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开得正盛,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地吹拂着田间的草梗,云雀在空中欢唱,蜜蜂在荞麦间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正穿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万物欢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双手叉腰,靠门站着,享受这清晨的和风,悠闲地哼着小曲,这首歌和他平时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没有什么两样。他悠闲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给孩子们洗澡的当儿,去看看他的萝卜长势如何。这些萝卜其实并不是他的,只是离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习以为常地靠吃这些萝卜度日,他也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是他自己的了。说干就干,只见他关上身后的门,随即就踏上了去萝卜地的路。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绕过了地边仅有的一丛灌木,正准备到地里去时,他看到了为同样目的出门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长得怎样了。刺猬看到野兔时友好地和他道了声早安,但野兔自以为是位不同寻常的绅士,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礼,连刺猬的问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种很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你怎么这么一大清早就在地边跑?”“我在散步。”刺猬说。“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干点更好的事吧。”刺猬听到这回答非常气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为大自然给了他一双短短的弯腿。于是他对野兔说:“你以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场?”“我正是这样认为的。”野兔说。“这个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打赌如果我们赛跑,我一定会胜过你。”刺猬说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对短短的腿。不过我倒很乐意,既然你有这种荒诞的想法,我们来赌点什么呢?”野兔说道。“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刺猬说道。“一言为定。”野兔说。“来,击掌为证,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不,”刺猬说,“没必要这么急嘛,我还没吃过早饭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饭。半小时后我就会回来。”
于是刺猬离开了,野兔对这一切也很满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长,很得意,但我会设法胜过他的。他或许是个人物,但他却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他会为他所说的话招报应的。”当他回到家时,他对自己的女人说:“老婆,快点穿好衣服,跟我到地里走一趟。”“出了什么事?”他女人问道。“我和野兔打了个赌,赌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我要和他赛跑,你也得到场。”“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没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会想到要和野兔赛跑呢?”“住嘴,你这女人,”刺猬叫道,“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没办法,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听他的。
于是他们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诉她的女人说:“现在听好我的话,你瞧,我会把这块地作为我们的赛跑路线,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们会从那头上跑下来,现在要做的就是呆在这畦的底下,当他到达你身旁那畦的终点线时,你就对他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他们到地里后,刺猬告诉他的女人该呆的地方,然后他就往头上走去。他到头上的时候,野兔已经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野兔问道。“当然,”刺猬说,“咱们一起跑。”说着,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准备好了。野兔数:“一、二、三,跑。”然后就像一阵风似地冲下了这块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两三步远就蹲在了菜畦沟里,并安安静静地呆在了那儿。
当野兔全速冲到那头时,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野兔大吃一惊,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长得和刺猬一样,他认为除了刺猬外没人会叫他。然而,野兔想:“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们得重新来一次。”他又一次像风一样往前跑了,他看起来像是在飞。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静静地呆在那儿。当野兔跑到菜地的顶端时,刺猬就在那儿对他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这下野兔可气坏了,叫道:“重跑一次,我们再来一次。”“没问题,”刺猬答道,“对我来说,你愿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总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顶端时,刺猬和他的女人总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时,野兔再也跑不动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兰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从菜畦里叫了出来,欢天喜地回家了。要是还活着的话,他们准还住在那儿呢!
这就是刺猬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与野兔赛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后,野兔再也不敢与布克斯胡德的刺猬赛跑了。
这则故事的寓意是:第一,无论什么人,不管他如何伟大,都不该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猬这样的小动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诉我们,一个男人必须依据自己的情况,挑一个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为妻。那么谁遇到了刺猬,就得留心刺猬的女人也是刺猬。
比赛开始了!小动物们的`脸上出现了紧张的表情,开始跑步了小动物们都飞快地向森林跑去。
跑着跑着,突然小鹿被石头绊倒了,小鹿哇哇的哭了起来,小猴看见了,心想如果我帮助了小鹿后面的动物就会跑到前面,我就得不到冠军了,但它还是停下跑步。
后来,小猴扶着小鹿一起向终点跑去。
结果,小猴和小鹿没有得到冠军,但是他们的友谊感动了所有的动物。动物们都为小猴竖起了大拇指。
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了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蓝宝石做成他的双眼,剑柄上还嵌着一颗硕大的灿灿发光的红色宝石。
世人对他真是称羡不已。“他像风标一样漂亮,”一位想表现自己有艺术品味的市参议员说了一句,接着又因担心人们将他视为不务实际的人,其实他倒是怪务实的,便补充道:
“只是不如风标那么实用。”
“你为什么不能像快乐王子一样呢?”一位明智的母亲对自己那哭喊着要月亮的小男孩说,“快乐王子做梦时都从没有想过哭着要东西。”
“世上还有如此快乐的人真让我高兴,”一位沮丧的汉子凝视着这座非凡的雕像喃喃自语地说着。
“他看上去就像位天使,”孤儿院的孩于们说。他们正从教堂走出来,身上披着鲜红夺目的斗篷,胸前挂着干净雪白的围嘴儿。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数学教师问道,“你们又没见过天使的模样。”
“啊!可我们见过,是在梦里见到的。”孩子们答道。数学教师皱皱眉头并绷起了面孔,因为他不赞成孩子们做梦。
有天夜里,一只小燕子从城市上空飞过。他的朋友们早在六个星期前就飞往埃及去了,可他却留在了后面,因为他太留恋那美丽无比的芦苇小姐。他是在早春时节遇上她的,当时他正顺河而下去追逐一只黄色的大飞蛾。他为她那纤细的腰身着了迷,便停下身来同她说话。
“我可以爱你吗?”燕子问道,他喜欢一下子就谈到正题上。芦苇向他弯下了腰,于是他就绕着她飞了一圆又一圈,并用羽翅轻抚着水面,泛起层层银色的涟漪。这是燕子的求爱方式,他就这样地进行了整个夏天。
“这种恋情实在可笑,”其他燕子吃吃地笑着说,“她既没钱财,又有那么多亲戚。”的确,河里到处都是芦苇。
等秋天一到,燕子们就飞走了。
大伙走后,他觉得很孤独,并开始讨厌起自己的恋人。“她不会说话,”他说,“况且我担心她是个荡妇,你看她老是跟风调情。”这可不假,一旦起风,芦苇便行起最优雅的屈膝礼。“我承认她是个居家过日子的人,”燕子继续说,“可我喜爱旅行,而我的妻子,当然也应该喜爱旅行才对。”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最后问道。然而芦苇却摇摇头,她太舍不得自己的家了。
“原来你跟我是闹着玩的,”他吼叫着,“我要去金字塔了,再见吧!”说完他就飞走了。
孩子们,我这故事听起来像是捏造的,但它却是千真万确的。故事是从我爷爷那听来的,他每次给我讲时,总说:
“这当然是真的,要不然就不给你讲了。”
这故事是这样的。在收获季节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开得正盛,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地吹拂着田间的草梗,云雀在空中欢唱,蜜蜂在荞麦间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正穿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万物欢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双手叉腰,靠门站着,享受这清晨的和风,悠闲地哼着小曲,这首歌和他平时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没有什么两样。他悠闲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给孩子们洗澡的当儿,去看看他的萝卜长势如何。这些萝卜其实并不是他的,只是离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习以为常地靠吃这些萝卜度日,他也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是他自己的了。说干就干,只见他关上身后的门,随即就踏上了去萝卜地的路。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绕过了地边仅有的一丛灌木,正准备到地里去时,他看到了为同样目的出门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长得怎样了。刺猬看到野兔时友好地和他道了声早安,但野兔自以为是位不同寻常的绅士,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礼,连刺猬的问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种很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你怎么这么一大清早就在地边跑?”“我在散步。”刺猬说。“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干点更好的事吧。”刺猬听到这回答非常气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为大自然给了他一双短短的弯腿。于是他对野兔说:“你以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场?”“我正是这样认为的。”野兔说。“这个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打赌如果我们赛跑,我一定会胜过你。”刺猬说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对短短的腿。不过我倒很乐意,既然你有这种荒诞的想法,我们来赌点什么呢?”野兔说道。“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刺猬说道。“一言为定。”野兔说。“来,击掌为证,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不,”刺猬说,“没必要这么急嘛,我还没吃过早饭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饭。半小时后我就会回来。”
于是刺猬离开了,野兔对这一切也很满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长,很得意,但我会设法胜过他的。他或许是个人物,但他却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他会为他所说的话招报应的。”当他回到家时,他对自己的女人说:“老婆,快点穿好衣服,跟我到地里走一趟。”“出了什么事?”他女人问道。“我和野兔打了个赌,赌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我要和他赛跑,你也得到场。”“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没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会想到要和野兔赛跑呢?”“住嘴,你这女人,”刺猬叫道,“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没办法,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听他的。
于是他们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诉她的女人说:“现在听好我的话,你瞧,我会把这块地作为我们的赛跑路线,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们会从那头上跑下来,现在要做的.就是呆在这畦的底下,当他到达你身旁那畦的终点线时,你就对他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他们到地里后,刺猬告诉他的女人该呆的地方,然后他就往头上走去。他到头上的时候,野兔已经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野兔问道。“当然,”刺猬说,“咱们一起跑。”说着,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准备好了。野兔数:“一、二、三,跑。”然后就像一阵风似地冲下了这块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两三步远就蹲在了菜畦沟里,并安安静静地呆在了那儿。
当野兔全速冲到那头时,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野兔大吃一惊,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长得和刺猬一样,他认为除了刺猬外没人会叫他。然而,野兔想:“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们得重新来一次
。”他又一次像风一样往前跑了,他看起来像是在飞。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静静地呆在那儿。当野兔跑到菜地的顶端时,刺猬就在那儿对他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这下野兔可气坏了,叫道:“重跑一次,我们再来一次。”“没问题,”刺猬答道,“对我来说,你愿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总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顶端时,刺猬和他的女人总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时,野兔再也跑不动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兰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从菜畦里叫了出来,欢天喜地回家了。要是还活着的话,他们准还住在那儿呢!
这就是刺猬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与野兔赛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后,野兔再也不敢与布克斯胡德的刺猬赛跑了。
这则故事的寓意是:第一,无论什么人,不管他如何伟大,都不该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猬这样的小动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诉我们,一个男人必须依据自己的情况,挑一个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为妻。那么谁遇到了刺猬,就得留心刺猬的女人也是刺猬。
孩子们,我这故事听起来像是捏造的,但它却是千真万确的。故事是从我爷爷那听来的,他每次给我讲时,总说:
“这当然是真的,要不然就不给你讲了。”
这故事是这样的。在收获季节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开得正盛,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地吹拂着田间的草梗,云雀在空中欢唱,蜜蜂在荞麦间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正穿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万物欢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双手叉腰,靠门站着,享受这清晨的和风,悠闲地哼着小曲,这首歌和他平时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没有什么两样。他悠闲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给孩子们洗澡的当儿,去看看他的萝卜长势如何。这些萝卜其实并不是他的,只是离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习以为常地靠吃这些萝卜度日,他也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是他自己的了。说干就干,只见他关上身后的门,随即就踏上了去萝卜地的路。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绕过了地边仅有的一丛灌木,正准备到地里去时,他看到了为同样目的出门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长得怎样了。刺猬看到野兔时友好地和他道了声早安,但野兔自以为是位不同寻常的绅士,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礼,连刺猬的问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种很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你怎么这么一大清早就在地边跑?”“我在散步。”刺猬说。“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干点更好的事吧。”刺猬听到这回答非常气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为大自然给了他一双短短的弯腿。于是他对野兔说:“你以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场?”“我正是这样认为的。”野兔说。“这个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打赌如果我们赛跑,我一定会胜过你。”刺猬说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对短短的腿。不过我倒很乐意,既然你有这种荒诞的想法,我们来赌点什么呢?”野兔说道。“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刺猬说道。“一言为定。”野兔说。“来,击掌为证,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不,”刺猬说,“没必要这么急嘛,我还没吃过早饭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饭。半小时后我就会回来。”
于是刺猬离开了,野兔对这一切也很满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长,很得意,但我会设法胜过他的。他或许是个人物,但他却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他会为他所说的话招报应的。”当他回到家时,他对自己的女人说:“老婆,快点穿好衣服,跟我到地里走一趟。”“出了什么事?”他女人问道。“我和野兔打了个赌,赌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我要和他赛跑,你也得到场。”“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没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会想到要和野兔赛跑呢?”“住嘴,你这女人,”刺猬叫道,“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没办法,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听他的。
于是他们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诉她的女人说:“现在听好我的话,你瞧,我会把这块地作为我们的赛跑路线,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们会从那头上跑下来,现在要做的就是呆在这畦的底下,当他到达你身旁那畦的终点线时,你就对他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他们到地里后,刺猬告诉他的女人该呆的地方,然后他就往头上走去。他到头上的时候,野兔已经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野兔问道。“当然,”刺猬说,“咱们一起跑。”说着,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准备好了。野兔数:“一、二、三,跑。”然后就像一阵风似地冲下了这块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两三步远就蹲在了菜畦沟里,并安安静静地呆在了那儿。
当野兔全速冲到那头时,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野兔大吃一惊,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长得和刺猬一样,他认为除了刺猬外没人会叫他。然而,野兔想:“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们得重新来一次。”
他又一次像风一样往前跑了,他看起来像是在飞。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静静地呆在那儿。当野兔跑到菜地的顶端时,刺猬就在那儿对他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这下野兔可气坏了,叫道:“重跑一次,我们再来一次。”“没问题,”刺猬答道,“对我来说,你愿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总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顶端时,刺猬和他的女人总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时,野兔再也跑不动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兰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从菜畦里叫了出来,欢天喜地回家了。要是还活着的话,他们准还住在那儿呢!
这就是刺猬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与野兔赛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后,野兔再也不敢与布克斯胡德的刺猬赛跑了。
这则故事的寓意是:第一,无论什么人,不管他如何伟大,都不该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猬这样的小动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诉我们,一个男人必须依据自己的情况,挑一个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为妻。那么谁遇到了刺猬,就得留心刺猬的女人也是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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