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光阴似箭,在小学生活中,我已走过了五个年头。在这光阴荏苒的岁月里,我上过许多令我无比难忘的课,到现在,那些难忘的课变成了我记忆中的珍珠。今天,我就选一颗最大,最美丽的珍珠送给你。
记得三年级时,我们班要开班会。可能是因为我们年龄小,班会就被我们的班主任郑老师一手包办了。看她那副认真的样子,我感到我们绝对会上一节节我难忘的班会。
“叮铃铃”,上课了,要开班会了。只见郑老师微笑着说:“今天的班会,是小能手比赛!”小能手比赛?没听说过,听着还挺有意思。同学们都坐直了,想把郑老师说的话听清楚。“今天,我们比剥豆子,钉扣子。”一听我就傻眼了。要是考作文,那我可不怕。可是我这个家里的小公主哪会干这活呀!
看到我学习上的竞争对手们都卷起袖子,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我也燃起了斗志,准备大干一场。
“5,4,3,2,1,剥豆子比赛开始!”郑老师充当主持人。我拿起豆荚,准备剥开。可这豆荚的皮这么硬,我柔嫩的小手剥不开,只好使用绝招——“九银白骨爪”——指甲。用劲力气才剥开。可这豆宝宝不听话,全都滚到地上去了,看其他同学的豆子也掉到地上去了。很快,剥豆子比赛变成了拾豆子比赛。我心想:我拾拾拾。豆子心想:我滚滚滚。我拾一个豆子,手中的令一个豆子就掉了。“停!”比赛结果是:菲菲最多,5个豆子。郑老师看着我们,无奈地摇摇头。
钉扣子比赛就不跟你说了,其结果惨不忍睹,不是这个同学的手被针扎破了,就是那个同学的针找不着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看到的最“可怕”的比赛。
不过事后,我沉思:郑老师给我们上这节课是有目的的,这位好老师想让我们这些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理解家长的不容易。让我们也学会几项技能,来帮助父母完成家务。
也是通过这节课,我成为了父母的小帮手。
这真是一节最令我难忘的课!
初三的秋天,我们分了班。这是的我有着对以前生活的怀念,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对新老师无限的遐想。
初见语文老师有一种“你走错班了吧!”的感觉。试想,会有几个老师,还是教语文的老师第一次见学生时会是一身运动装的打扮。加上高高的个子就更是会让人误会,这是一位体育老师。
老师走上讲台,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上课!”我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糊里糊涂的随着大家一起站起来喊了句“老师好!”老师一边让我们坐下,一边拿出了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慢悠悠的带上。这 个时候我才惊觉到“这就是我们语文老师”。
他没有急于上课,而是进行了一次详细的自我介绍,不同于其他老师的匆忙,而是调侃、打趣了起来,并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下了他的大名。我一直坚信“字如其人”,老师潇洒俊秀并且流畅的字体中 ,也一定能体现他的性格,一种包容与大度。
接下来的讲课,也是极尽幽默,带着丝丝缕缕家乡味的普通话,更加让他显得亲民起来。
老师讲起古文来,更是如数家珍。他从历史入手,用诙谐易懂的语言讲解这属于作者的一生,讲述着作者所处年代的荒凉、黑暗和腐朽。而且诗人所做的诗词也是朗朗上口,我心中对这个新的语文老师 渐起了一阵钦佩。生动具体的话语是可以使人经久不忘的,我觉得最枯燥无味的古文也变成了声色俱有的小故事,让人难忘。
兵法有云“攻心为上”我想他已然成功了,让所有同学信服他,敬佩他。信服与他的才智,敬佩于他的博学。这是初三分班的第一节语文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不仅因为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解使无 趣的古文栩栩如生,使人经久难忘,也是让我学到了“不得以貌取人”的浅显道理。
是这节课是我对语文老师并不排斥,在心里还有些敬佩和欢喜,也是这节课是我和老师在日后建立的深厚的师生情谊。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
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的牢***,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的外公。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不怎么管我,我的妈妈想管我却是有心无力。因为我打小就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唯有外公对我的爱和付出最多。
我的外公非常喜欢我,他非常体贴入微,对我总是知凉问暖。记得在我上幼儿园大班的一天夜里,我突然发高烧,这可是把我的外公急坏了,为了防止意外,唯有去医院看急诊。那天夜里外面下着大雨,出租车又叫下到,为了赶时间外公背着我,外婆打着伞,一路小跑把我背到医院急诊部。看完了医生,挂上了吊针,我安然无恙了,外公却是气喘吁吁,汗水夹着雨水湿漉漉地一身……
外公对我的学习和品格也抓得很紧。他总是希望我做人能像冬天里的“腊梅”一样,傲然斗雪、不惧艰难勇往直前。他也希望我从小就能立志修身,在长大之后,才能有治理天下的道理。为此,他总是常常伴读到深夜。
随着岁月匆匆流逝,我在一天天的慢慢长大,我的外公平时的教诲我还不能全懂,甚至还有叛逆心理。但是,外公在用他滚烫的心付出的爱,使我倍感温馨,也使我不断地得到激励。此时,为我能有最喜欢的“良师益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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